(一)基本内涵
以蔬菜生产企业为核心的蔬菜渠道模式包括“基地→消费者(网络/电话订购)”、“基地→加工企业→零售终端→消费者”和“农户→基地→加工企业→零售终端→消费者”3种模式。
这一模式以顺鑫农业、中粮集团等大型企业为代表,基地自己生产或者向农户收购蔬菜,对其进行简单包装,通过网络直接面向消费者,或者将蔬菜发送至下游的加工企业,经过生产加工,然后配送给相关的零售企业,最后进入消费领域。其中蔬菜生产企业是流通渠道的主体,承担着生产和销售的双重职能,对流通渠道发挥基础性作用,消费者则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商品,对流通渠道的价值和市场适应性具有决定性影响。
(二)主要优点
1.流通环节少,流通费用低 以蔬菜生产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分销渠道属于短渠道,蔬菜加工企业利用网络直接销售或者通过零售终端完成销售,流通环节少,有利于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建立直接而密切的长期合作关系;缩短了蔬菜的流通时间和流通费用,减少了渠道管理和维护费用,可以使蔬菜产品以较低的价格供给市场。
2.农户和加工企业双受益 农户与基地和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保障了加工企业的蔬菜供给,同时也减少了蔬菜种植农户的销售风险,可以使农户集中精力种植蔬菜,从而保证市场上蔬菜的数量和质量。(www.xing528.com)
3.有利于形成自有品牌,增强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户、基地、加工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供求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蔬菜质量和数量的稳定性;同时,加工企业对蔬菜进行深加工和包装,有助于形成品牌,赢得市场竞争。
(三)主要缺点
1.存在较大经营风险 由于分销渠道短,加工企业集产销于一身,承担的销售风险较大,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加工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创新。此外,加工企业通过网络订购和电话订购直接面对蔬菜消费者,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网络建设和维护,增设与销售和物流配送相关的机构、设施和人员,从而增加了销售费用和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分散了加工企业的精力,在经营管理水平一定的条件下,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比起市场上巨大的蔬菜销售网络,蔬菜生产加工企业自有的销售机构总是有限的,致使蔬菜市场覆盖范围狭窄,蔬菜销售数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再生产。
2.存在较大道德风险 一方面,加工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损害农户的利益。加工企业直接面对市场,可以时刻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因此企业在与基地的合约中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且每年农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般都是公司确定,公司也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和合约的不完全性在合约制定时就向自己的利益偏移而损害农户的利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基地和农户无法阻止这种行为发生。
另一方面,农户也可能向加工企业隐瞒事实。当蔬菜的合约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农户可能隐藏产量,以减少履约的数量,将隐藏的产量按市场价格出卖;当合约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农户可能虚报产量,增加的部分可以从市场购买蔬菜以增加履约的数量,赚取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之间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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