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志,《中国劳动保障报》,2012-06-29)
B公司是国内一家知名公司,有超过300人的研发团队。2011年,张×、刘×几乎同时进入公司北京研发中心。张×被分配到测试组、刘×被分配到开发组。一年之后都被提升为组长,底薪由刚进公司时的4 500元涨到5 500元。整体而言,底薪与行业水平相比偏低,两人都有加薪意愿。人力资源经理赵×分别与他们进行沟通。
张×直截了当提出加薪:“现在工作辛苦、项目压力大,薪水却只是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我要求涨工资。至少每月1万。否则,劳动合同下月到期,我就不再续签了。以我的实力,肯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过,我还是希望……”
“等一下”,赵×拿起电话打给研发总监何×,“何总吗?张×合同下月到期,他不准备续签。是否有工作需要交接?何时可以给他办理离职手续?”得到技术总监本周即可安排离职的答复后,赵×转向张×:“谢谢你对公司的贡献。既然你准备辞职,我会请人力专员协助您请尽快做好工作交接。”
刘×拿到3家公司明确意向后,约人力资源经理面谈,提出月薪增加到9 000元。
赵×表示公司认可刘×能力,但其提出的加薪幅度过大,无法满足,希望他再多考虑一下。一来公司还有其他奖金补贴,不能只看基本工资。二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公司很重视刘×,未来职业发展前景好。(www.xing528.com)
刘×认为:“奖金补贴并不稳定。现在有一家公司希望我加盟,月薪11 000元,福利也比较齐全。我现在负责公司两个最重要的项目。我对公司还是很有感情的,希望留下……”
考虑再三,公司满足了刘×的加薪请求。与此同时招聘两个组长“减轻他的工作压力”,实际上是培养接替刘×的后备人选。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和刘×续约,由后备人选接手其工作。
分析:
公司欢迎员工主动沟通,但不能接受员工要挟。此例一开,其他员工可能会效仿,让公司无法管理。历史上类似的例子也很多:韩信在刘邦被围、等待自己救援时,要求刘邦封自己为王,刘邦不得已答应。但汉朝统一天下之后,韩信最终被诛夷三族。在上述事例中,公司虽然在当时的客观情况下,不得已同意了刘×的加薪要求,但马上就开始找人接替他的工作。
员工必须认识到,公司是否给员工加薪,不在于员工觉得自己应该拿多少,也不是员工在其他公司能拿多少,而是公司花多少钱可以招到替代他的新人。如果你确实有能力,也能做出业绩,公司又没有给予合理的市场薪酬,和公司沟通一次,公司没有积极行动,就直接跳槽,不要再找公司。此外,不要与公司公开博弈,没有任何用处,反而会在圈子内传出一些真真假假对你不利的消息,其他公司也不可能去核实,影响自己今后去其他公司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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