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中国境外农业资源利用的风险评价体系的设计时有必要基于以下六个原则:
(1)全面性原则。由于对境外的农业资源利用的风险进行评价所表现出来的复杂性特征,任意风险因素的失控都将意味着境外的农业资源利用活动失败,必须系统研究影响境外农业资源利用的风险因素的关键所在。此外,这些风险因素是互相关联的统一体系,因而建立中国境外农业资源利用的风险评价体系总体目标是考察农业企业对境外农业资源利用一般状况,通过考察进而综合分析判断农业企业能否以及如何利用自身条件进行对外的农业资源利用活动。
(2)定性和定量结合性原则。考虑到农业企业在进行境外农业资源利用活动时,其风险评价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一般都具有很大的复杂性,需要进行多方全盘考虑。而这些因素,往往既包含定性的成分,也包含定量的成分,并且定性、定量的成分是互补的。因此有必要综合考量这两个因素,以提供科学决策的理论现实依据。这就需要采用系统方法对中国境外农业资源的利用活动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仔细分析,进而建立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农业企业境外农业资源利用活动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3)适应性原则。农业企业风险评价体系一般是根据农业企业战略目标对其有意实施的风险项目成功可能性进行综合评判,因此,风险评价应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改变,亦即境外农业资源的利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其设置的评价指标应该起到指示灯的作用,但是也不一定是判断风险的唯一标准,因而对境外农业资源利用活动具体内容的深入和细化考察,有利于实现更加准确的风险判断。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评价体系一般也能服务于我国农业企业的对外资源利用活动,具有很强的普适性。(www.xing528.com)
(4)层次与逻辑性原则。在这种指标和层次庞杂的指标评价体系中,同一层次的指标如果出现重叠、逻辑混乱的现象,会导致评价结果上的失真。因此,在最终决定评价体系指标的选择时,应删除非重要以及重复的变量,以厘清各个指标间的逻辑联系,进而构造最优的变量子集。
(5)主要影响原则。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对中国境外农业资源利用项目决策的意义是不同的,如何对其权重进行有效的区别是必须认真考虑的。虽然存在非常多的因素影响项目评价环节,但是还是需要对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有效分析,以避免不分主次的情况出现。
(6)国际接轨原则。由于境外农业资源的利用是一种国际合作的方式,因而有必要在境外农业资源的利用活动中充分考虑国际惯例以及对国际先进经验的吸收和借鉴。然而与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一味照搬,应该从我国农业企业的特点出发,对其境外资源利用活动的风险进行客观评价,提高评价体系的针对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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