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1日,江泽民总书记莅临一汽大众视察,对正在热火朝天建设的轿车项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指示有关方面要积极支持这个项目,发展中国的轿车工业。
江泽民的视察促进了一汽建设的进展,也给一汽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在那个时候,建设一个大型合资轿车企业很不容易,尽管中央全力支持,合作对象大众公司也实心实意地要与一汽共进退,但仍有一些问题难以解决,其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就是钱。因为资金不足,中德双方商议,在国外筹措外汇贷款,由德国德累斯顿银行牵头组成银团,对一汽大众合资企业贷款,贷款金额为2.884亿美元。既然是贷款就要有担保单位,几经协商,最后决定由中国银行对外担保。中国银行接到国务院与国家计委的函件后,立即表态积极支持,并与国家计委、一汽、大众以及德累斯顿银行驻北京代表处多次联系。了解到一些于我不利的实际情况后,中国银行认为,合资企业中中德双方股份比例不同,对外筹资,中国银行只能承担中方的60%份额的担保。第二,要控制贷款成本。第三,由于德累斯顿银行牵头组织国际银团成本条件过高,且带有政治压力,可以考虑其他融资渠道。由中国银行或中银港澳(海外)集团牵头组织国际银团,并对外担保。还可以由国家计委安排专项指标,由中国银行全额外汇贷款解决。
接到中国银行的函件后,国家计委经过研究,回函同意。
中国银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原则,请中国银行对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为一汽轿车合资项目筹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在此前提下,中国银行会同一汽,本着对国家、银行、企业都有利的原则,尽快与德方接触,开展工作。如果德方筹资成本过高、条件苛刻,也可考虑由中国银行牵头组织海外银团筹资并全额担保,以保证一汽轿车项目所需资金迅速到位。
国家计委
1991年3月13日
在中国银行的努力下,一汽轿车项目所需资金总算有了着落。但好事多磨,由中国银行担保,国际银团提供的4.2亿美元贷款直到1993年6月8日才落实到位。
建设一个年产15万辆轿车的合资企业,从土地购置到厂房建设,从电力扩容到供水管网建设,从进口设备的关税到上交给财税部门各种名目的税费,几乎无时无刻不与财政、工商、税务、土地、电力、水务、道路交通等部门打交道,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办事程序与规则,请示、汇报、研究、种种绕不过的坎耗费了宝贵的时间。这些繁杂的程序与规则如同道道网络交织成一张绵密的大网,企业几乎每动一步几乎处处受阻、步步坎坷。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效率低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体制性弊端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一汽常驻北京代表荣惠康找到徐秉金,向他谈起一汽15万辆轿车项目进展遇到的巨大阻力,希望国家计委能够帮助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徐秉金听后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仅靠国家计委协调解决个别部门的阻力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汽碰到的困难是体制性的问题,要解决体制性的问题,只有利用体制的优势,即由国家出面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来解决问题。经过考虑,他给邹家华写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出:
一汽大众项目是西方对中国无理制裁后与西方大企业签订的第一个大型合资项目,一汽轿车合资项目建设不光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为此建议国务院授权国家计委出面组织国家相关部委到长春共同为一汽轿车建设项目排忧解难。
邹家华在报告上批示:
一汽轿车项目必须纳入“八五”规划,年度所需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国家计委牵头,组织相关部委到长春召开现场服务会,一揽子解决一汽轿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所有问题。
从荣惠康等人的申诉到徐秉金的写信再到邹家华的批示,促成了一次国家级的领导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大会战”。
1991年3月13日,国家计委发出通知,拟定于3月下旬在长春一汽召开“现场服务会”。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有:国家计委(工业二司、投资司、经贸司、外资司)、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物价局、机电部、中汽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
1991年3月21日至3月23日,虽然时令已至春季,但地处北国的长春依然春寒料峭,道路两边厚厚的积冰告诉人们,寒冷仍然是这里的主基调。虽然天气寒冷,但一汽厂长耿昭杰和一汽全体干部职工却忙得浑身大汗。国家计委副主任郝建秀带领12个国家有关部委36名主要领导干部来到一汽现场服务,解决问题速度之快,令他着实兴奋。
郝建秀向到会的各部门要求,一汽15万辆轿车项目是“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减少轿车进口,促进我国轿车乃至整个汽车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个项目投资大、工期短、要求高、面临的问题多、建设难度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地支持。
耿昭杰向到会的各部门和单位领导详细汇报了合资公司建设进展情况,并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毫不客气地全盘托出。听完耿昭杰的汇报后,根据他所提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协调,各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能分工,将所有问题分组,现场解决,即使现场无法解决的,也要带回去明确解决时间。会议明确解决的问题有:
一、资金问题
1.同意项目总投资按已签字的合同所规定的42亿元计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建设中由于汇率变化、涨价因素产生的变动,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进行相应调整。
2.建设所需3.9亿美元外汇,由中国银行同意全额担保并负责筹集,有关具体问题由中国银行及有关部门尽速办理。1991年进口CKD散件所需的3000万马克及配套人民币由中国银行负责解决。
3.关于建设所需资金,建设银行表示,原承诺的3.5亿元基建贷款及1.8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依然有效……待初步设计批准,经建设银行补充评估承诺贷款纳入国家计委固定投资计划及信贷规模后,建设银行将予以保证。
4.关于该项目1991年所需1.85亿元基本建设投资问题,待4月份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后,其中1.5亿元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增加信贷指标,国家计委安排相应的投资规模,下达年度计划,建设银行予以贷款。
5.一汽支撑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由工商银行承担,贷款指标由国家解决。
二、财税政策问题
……今年试装轿车,其关税按50%计征。一汽在执行海关总署(90)署税字495号文件中所遇到的问题,由一汽合资企业提出报告,报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予以解决。(www.xing528.com)
三、设备问题
合资企业共需设备5166台,其中进口设备1363台,对于需要在国内制造的设备,机电部表示要加强领导,组织国内最好的厂家,保证按照合资企业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质量,按期交货。
四、公用动力配套问题
1.由吉林省统筹解决5万千瓦电力缺口,并免交集资费和增容费。
2.吉林省长春市保证在统筹用气规划中优先考虑一汽每年1.2亿立方米的用量。
3.吉林省长春市建设一汽专用管线,并确保水压、水量。
4.吉林省长春市负责解决外国专家的食、宿、娱乐,以及一汽厂区的通信。
5.一汽的环境、城建项目由一汽上报计划,长春市予以重点支持,所需资金从一汽上交的城市建设费中解决。
五、一汽合资企业所需调剂外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协调支持。
六、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鉴于合资企业建设初期将出现亏损,同意在车辆购置附加费、特别消费税、横向配套基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具体解决办法,商请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
2.关于一汽请求免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支撑项目进口设备税等问题,考虑到一汽自筹资金能力不足,商请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
3.关于一汽申请财政优惠政策问题,由财政部与一汽会商后具体解决。
4.关于国内设备所需进口配套件和部分散件的少量用汇、免进口关税、组织统一进口、联合对外等问题,请机电部提出具体意见,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5.关于孟家屯车站及铁路运输线的改造问题,建议由铁道部按产权商请国家计委及有关省市在论证基础上解决。
6.为保证合资公司的供暖及工业用煤气的供给,由国家计委商有关部门解决一汽每年新增30万吨统配煤指标。
……
国家计委
1991年3月23日
3月27日,邹家华在国家计委的会议纪要上批示:
这件事办得好,深入现场,解决问题,推动重点发展。请各有关单位努力支持、抓紧建成、早日出车。
1991年3月24日的《人民日报》以《12个部委到一汽现场服务》为主标题,以“3天解决高尔夫轿车工程几个关键问题”为副标题,报道了此事:
国家计委等12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长春第一汽车厂现场服务,从3月21日到23日三天,研究解决了高尔夫轿车工程的十几个关键问题。一汽厂长耿昭杰说:“你们下来一次比我们到北京跑十次成效更大。”耿昭杰详细介绍了一汽轿车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以及在资金、外汇、设备制造、电力、水源、交通、通讯公用设施配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确定全力帮助一汽解决合资企业的建设资金、流动资金和外汇,并拟定了实施方案。机电部结合一汽提出的5166台套设备清单,对其中的国内设备要动员组织全国机械行业的重点企业加工制造,保证质量,按期交货;对国外设备也将协助外贸系统及时订货。铁道部、沈阳铁路局、长春铁路分局将适应一汽需要进行铁路站、线的扩建和改造。吉林省政府决定为一汽增加5万千瓦输电量,天然气、煤炭供应予以协调解决。长春市政府保证今年完成通往一汽的50千米专用供水管道工程,并协助解决电话通信网络和公用设施问题。参加现场服务的还有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一汽与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合资的15万辆高尔夫轿车工程预计1994年建成投产,1996年达到设计产量。
一汽建设轿车合资项目一下子得到如此多的实惠“大礼包”,让耿昭杰笑眯了眼。特殊时期的特殊项目,使得一汽再享当年举全国之力建设一汽时的荣耀。在中国轿车发展史上这也是仅此一回、独此一份,以后中国轿车企业“群雄并起”,就没有哪家企业再享受过如此殊荣。
1991年4月26日,国家计委以计机电(1991)537号文件批准了一汽大众公司15万辆轿车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
1991年6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国家计委“关于批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5万辆轿车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这意味着一汽大众轿车合资项目得到国家的批准,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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