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社区是涵盖全区最大城中村、东部最大商圈、现代化物业小区的“城市综合体”,也是S市外来人口最多、居住人口密度最高的超大型城中村。大量来穗人员的涌入,使村民农地逐渐成为出租房所在,生活污水与周边工厂污水大量排向涌里,垃圾漂浮。但是,面对政府为实现水环境治理而推进的截污管道铺设工程,居民们为保证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宁可与政府保持僵持状态,忍受周遭恶劣的河涌环境,也不肯退让分毫,甚至质疑工程实施的目的与意义。如此种种,表明S社区这一村社共同体作为特定场域,其中的群体与个体利益、需要及满足往往依附于特定的复杂关系网络逻辑之中,政府若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强制性介入并影响不同群体与个体利益,则极有可能造成混乱冲突的局面。正如前文所述,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在环境问题上,出现市场和政府双双失灵的现象,这时第三方力量,社会组织的专业化、组织化特质就显露出来,因此,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十分有必要。
作为被政府“邀请”过来进行介入的社会组织——新生活环保促进会在S社区水环境治理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运用多种方法将社区居民对截污管道铺设工程的直接抗议转化为促进公众参与的合力。在“三百米”事件中,新生活环保促进会作为民间社会环保组织的代表,促进民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构建起政府网络化治理新模式。非政府组织能够集中闲散资源,填补因政府能力不足而存在的“公益真空”[4]。新生活环保促进会面对政府在“三百米”事件中的动员失败局面,巧妙地将工作点从被动的社会动员转换到主动的公众参与上来,挖掘社区资源,激发S社区居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新生活环保促进会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发挥其政策倡导的功能,有效、及时地回应政府难题,并成为S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表,与政府对话,这才有了日后龙舟会上官民同乐的场面。
在“三百米”事件的和平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第三方并不仅指一向走在S市水环境治理前沿的社会组织——新生活环保促进会,还包括由S社区内部培育起来的组织——龙舟文化促进会。与新生活环保促进会这一外来社会组织有所区别的是,S社区于2017年成立的龙舟文化促进会作为一个形成于社区内部的村社共同体组织,在包容众多复杂社会因素的前提下,基于拥有独特龙舟文化历史这一特殊共同体,进行社区自主性治理尝试。龙舟文化促进会正是立足于S社区的特定场域建立起来的,吸收了S社区民间生活中最重要的传统,即龙舟文化,促成了“三百米”事件的解决,并为日后的社区水环境治理打下了坚实的民众基础。
正是由于社会组织及当地治水带头人S先生抓准了时机,挖掘出社区龙舟文化,使居民明白自身的利益与社区共同体的利益高度相关。之所以在S社区一直延续着的龙舟文化直到近几年才发挥其调动居民参与的重要作用,不是因为龙舟文化本身作用不强,恰恰是因为其作用之大,需要更强有力的力量去发掘去引领。正如李强彬所指出的,当代中国乡村社区的治理缺少有数量和质量保证的乡村精英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的有效参与,缺乏乡村精英对乡村利益和社会资源的整合。[5]在本案例中,推动社区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在龙舟文化被点燃背后的,正是有如前文所提到的S先生这一特殊角色在起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S先生有着高学历、高文凭,本可以从事自己所热爱的行业过上不错的生活,却毅然决定回乡投身社区建设,成为S村的村委会干部。也正是在他的推动下,S村的龙舟文化促进会得以成立,并由他担任党支部书记。他提出将社区环境改善和民俗文化保育同步进行,不仅推进了龙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更促进了S涌环境的直接改善,并因此被评为2019年度广东十大最美民间河湖长。通过社区乡贤能人推动治理,并不是简单地利用社会资源,做做公益,其背后更有一套行动逻辑与运行机制。(www.xing528.com)
首先,借助龙舟文化将“治水”活动转化为村社共同体中的公共事务。作为龙舟文化促进会党支部书记和S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S先生既是S社区龙舟文化的保护者,也是一场场社区文化活动的发起者。重新扎根城中村的S先生,首先将关注的目光对准了村里的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得益于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S村已逐渐融入了城市文化生态当中。但S先生不满足于当前物质上的发展,而是从“三百米”事件中看到了社区内龙舟文化的重要性,试图唤起“社区记忆”。在他看来,龙舟文化在村社共同体内对重构居民凝聚力具有天然价值。S先生指出,相较于抽象的、具有行政化意味的“治水”,“弘扬龙舟文化”的概念更能令居民们理解,并使之在社区中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S先生所努力组建起的龙舟文化促进会,其内在目的并非简单地举办活动,而是通过龙舟文化将治水塑造成社区中的公共事务。而当社区居民终于承认治水是一项人人相关的公共事务后,龙舟文化的基本功能便提供了一个可以超越经济利益、阶层地位和社会背景的集体象征,为形成居民对社区的凝聚力创造条件。实践证明,龙舟文化的丰富内涵确实表现出了巨大的包容力与扩张性:在龙舟赛举办的这一天,官方与民众共同参与,外来者与本地人齐心协力,甚至是宗族与宗族间也交流甚多。他发现了这样一个精神内核,巧妙地结合社区治理,点燃了社区的活力。社区也赋予其更多操作空间,支持其成立龙舟文化促进会,不断扩大龙舟文化的作用空间。龙舟文化促进会作为龙舟文化的物质载体和利益表达平台,立足于传统与现实,既接续传承已久、业已成为村民共同信仰的传统文化,又充分结合当前社区实际,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并服务于村民个人利益的增进,不断加强乡村公共精神的培养。
其次,建立起一套新的、非正式的社区运行秩序。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存在这样一种观点:制度并不都是理性的构建,许多长期延续下来的习俗惯例等,形成了独特的制度运行基础,而发展需要依赖于原来的基础与条件。并且,那些被认为是非正式的制度与形式也许正反映了组织的持久形式,而新的制度安排完全可以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否则就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S先生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能够充分发掘当地社区熟人社会的优势,通过龙舟文化促进会的建立以及一系列龙舟活动的举行,不断加强社区成员间的交往和信任,提高社区成员集体行动能力。在“三百米”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龙舟文化促进会所建设起的,就是这样一个衍生于传统龙舟文化的非正式的社区运行秩序:依托“龙舟传统文化”的特色,以宗祠文化为底色,以国际龙舟文化艺术节为主题,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使之与龙舟文化紧密结合,通过“龙舟文化+艺术+公益+环保”的跨界交融方式,激发社区居民对河涌水环境的聚焦与关注,重新唤起其自治意识,充分整合社区资源,使辖区形成以弘扬龙舟传统文化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在这里,龙舟文化促进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便是以发展共同的优秀龙舟文化的方式把社区居民中的自主性力量最充分地发挥出来,并能够最充分地运用于民众自身利益的改善上。
最后,借由龙舟文化促进会搭建有效的官民互通交流平台,进行利益表达。虽然S市政府近年来对水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前阶段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片面性与反复性,加上治水工程延期、扰民等诸多问题,导致城市居民对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持质疑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区居民对后阶段的新工程的反对与阻挠的声音。如不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官方与民众的隔阂就难以消除,也难以达成有效治理的政策目标。“不趁S景,不算扒龙舟”。有着千年龙舟传统的S社区,通过龙舟文化促进会的推动,践行着广府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龙舟文化促进会以民间龙舟赛为契机,为激发社区居民的爱水热情、护水意识,搭建起了全民参与、官民互通的互动平台。而龙舟赛筹备过程中正式与非正式组织的投入,民间传统与现代资源的和谐搭配,也在无形中扭转了社区居民对官方与正式组织的不信任态度。这项由龙舟文化促进会主办、被誉为全城水平最高的龙舟赛事,在宣扬龙舟文化的同时也让水环境治理事业真正进入了居民的视线,形成了一种属于地方的文化空间,最终得以成为村社共同体中的共同努力方向,孕育了独特的社区文化。如果说以前政府的管理依靠的是强有力的垂直控制和命令,那么如今所倡导的治理则依赖于多元主体共治,在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之间形成相互信任与积极合作的态度,促成治理过程中资源共享、组织间协调、有效沟通的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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