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体系化的能力需求,从团队人员的个体能力实际出发,选择、确定最大实现互补能力的人员为主要人员,以主要人员为主线,实施其他能力的互补。团队人员的能力互补不能过于碎片化,换言之,一个人的能力能实现的,一般不离散为两个人的能力去实现。从可能性方面讲,只要满足能力需求的能力互补都是可行的,但不是最佳的互补方式,因为过于碎片化的能力互补,无形中增加了许多的接口关系,加大了相互协调的工作量和难度,无意中增添了新的管理能力的需求,削弱实现结果的效率。更有甚者,极有可能出现接口处的弱化、虚化和欠缺,从而产生许多的麻烦。
团队人员之间的能力互补一般情况下是团队人员内部的互补,当这一要求不能满足时,也可借助外部的能力,实施互补。在许多的情况下,借助外部的能力实施互补是不错的选择,但核心能力应是团队人员内部的,且互补的外部能力必须是受控的或是容易获取的。有一种不全面的观点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的、丰富的社会,只要有想法和金钱,什么样的能力都能买到,这一方面的动听故事较多,也是许多人拿来佐证自己观点的证据支撑。其实不然,如果自身不具备任何的能力,或是能力较弱,迟早都会被社会淘汰的。从另一方面讲,如果所具的想法是独特的、他人没有的,金钱是足够多的,本身就是一种核心能力。当然,如果团队人员能充分、持续地运用社会能力,也是团队人员能力的体现。
团队人员的能力互补在保证圆满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基础上,还应安排20%左右的相互学习的能力互补,相互学习的能力互补就是将团队人员中某一方面能力较强的人员与相对弱的人员进行搭配,共同承担相应的任务、目标,通过共同的实践磨练与锻炼,实现团队人员质量能力的提升,促进团队人员的共同成长。(www.xing528.com)
当然,团队人员在实现能力互补的同时,通过相互学习,能力得以提升,团队人员得以成长,这会出现相互竞争的问题,担心他人超越自己,不愿意将自己的长处传授给别人,当然是不正确的做法。再一次强调,团队人员之间并不排斥竞争,但竞争的方法、手段必须是良性的。事实上,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团队成员相互教,也相互学,互为师傅和徒弟,教学相长,共同成长;不愿教也阻止不了愿意学习的人的成长,因为学习的途径是丰富的,不愿学肯定是自己被淘汰的开始。“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是否发生,是由师傅自身是否上进决定的,所谓师傅肯定是有许多长处的,如果就此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求上进,不愿教,也会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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