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29 个县级行政区,面积7.29 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30.70%。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广西2016年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名单包括:阳朔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蒙山县、德保县、那坡县、西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截至目前,除上思县和靖西市保留自治区级外,其余27个县全部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名单。
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29 个县级行政区,面积7.29 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30.70%。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广西2016年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包括:阳朔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蒙山县、德保县、那坡县、西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截至目前,除上思县和靖西市保留自治区级外,其余27个县全部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名单。
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定位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可实行保护性开发,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和旅游业等服务业,引导部分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系统特征,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形成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能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原则,适度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发展当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综合交通网络建设规划布局,统筹规划建设交通基础设施。
1.生态空间
通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县生态空间规模和比重进行分析,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空间规模一般分布在750~3500平方公里之间,所占比重基本超过65%以上。(www.xing528.com)
2.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空间规模基本在20 平方公里以内,所占比重控制在1.5%;农业空间规模处在300~1500平方公里,所占比重控制在3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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