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集中连片度分析的基础上,选取质量等别、集中连片度、地类、地形坡度等为评价因子,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地块图斑为单元,对以耕地(包括可调整地类)、园地、牧草地等为主体的农用地进行评价。
1.耕地集中连片度分析
连片耕地是指在同一范围内具有一定空间相对相连程度且具备一定面积规模的耕地地块区或地块群。耕地的“连片性”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提高道路、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越有利于发挥大型机械耕作的优势,越有利于对耕地进行生产经营和保护管理。
(1)耕地集中连片度的影响因素
从理论上,耕地是否连片与地形地貌、权属分割以及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土地均分政策有较大关系。首先,山川、河流等会对耕地利用产生自然切割,并造成耕地利用的自然破碎化,一般而言山区耕地较为破碎,平原、河谷和台地地区耕地连片性相对较好;其次,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大型线性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管线)以及其他非耕地利用类型的增多,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耕地的破碎化;再次,权属界线(包括行政区划、土地权属等)的划分也会造成耕地利用的破碎化;最后,政策因素,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耕地的分配和调整也是导致耕地利用的破碎化的因素之一。见表3-4。
●表3-4 耕地连片度影响因素
(2)连片耕地判断标准
以广西为例,主要从相连耕地地块距离、连片耕地地块区或群最小面积规模两个方面对连片耕地的判断标准进行选取:
①相连耕地地块距离(www.xing528.com)
耕地斑块之间主要是由各种线状地物以及各种非农用地利用类型切割所形成。两地块在空间上相隔的距离越小,其相连程度越高,当距离小于一定的阈值时候,则可认为其是连片的。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认为相连耕地地块之间的空间距离在20米以内,即可以认为其具备一定的空间相对相连性。
②连片耕地地块区或群最小面积规模
参考广西已出台的相关文件,结合国内其他省区以及法国、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关于农地保护的一般规模门槛,将200亩作为广西相对连片耕地地块区或地块群面积最低值。
2.优质农用地评价
在耕地集中连片度分析的基础上,选取质量等别、集中连片度、地类、地形坡度等为评价因子,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地块图斑为单元,对以耕地(包括可调整地类)、园地、牧草地等为主体的农用地进行评价。采用专家打分法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见表3-5。
●表3-5 农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表
根据各图斑分值区间范围,按照分值频率方法将评价区域按适宜性程度划分为Ⅰ、Ⅱ、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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