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刺激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被人意识到,这一强度就是意识阈限。低于意识阈限的刺激,人们不能清楚地意识到,但仍会有反应,这种情形叫作阈下知觉。刺激强度在意识阈限以下的广告称为隐性广告又称阈外广告,最常见的形式诸如植入广告等。
植入广告是指把产品及其服务具有代表性的视听品牌符号,融入影视或舞台产品中的一种广告方式。从它出现开始就受到各类赞助商的追捧,这都源于植入广告独特的传播优势,这些优势归结起来,就是能够形成强大的品牌渗透力,且能够符合媒体、消费者和品牌商的多方利益,具有很高的广告性价比,有不可确定的超值预期回报。
植入广告的有效到达率高、曝光率高、口碑传播效果好,且具有投入成本低、干扰度低、影响持久等优点。但植入广告也有着明显的限制条件,诸如,它不适合深度说服,不适合做直接的理性诉求或功能诉求等。可见并不是任何企业和产品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使用植入广告。植入广告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包括影视作品题材与产品的相近性、品牌的成熟度等,其中,品牌信息具有的规模也是必须参考的重要条件。(www.xing528.com)
在实务中,一些新的缺乏知名度的产品实施植入广告策略但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符号缺乏足够的认知,植入广告起到的提示性作用或示范作用难以发挥。实证表明:对于全国性品牌而言,品牌规模仍处于0.660亿bit以下的微小规模品牌是不适合使用植入广告的;在0.660亿~2.178亿bit之间的品牌,1.601亿bit的规模是植入广告效果的拐点,这一拐点的意义在于品牌处于成长初期向快速成长期过渡。0.660亿bit以下的品牌可以视为品牌导入期,在导入期内的品牌仍缺乏对消费者的影响力,植入广告很难发挥作用,在进入成长期后,对消费者的影响力逐渐增加,过了拐点意味着这一品牌的信息量将快速增加,同时也进入到植入广告使用的最佳时期。成熟期后期也是使用植入广告效果很好的一个位置,约在32.138亿bit左右的品牌使用植入广告的效果也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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