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坚持规划先行、建设提速、管理提质,不断推动城镇化,建设城区与乡村协调发展、互促并进的生态宜居幸福家园。
1.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特色差异发展有序
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实施意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43.9万亩[1],巩固提升645.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四好农村路”加快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km。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2万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快。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22km,建成海绵城市50.7km2。全力推动“厕所革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88%、91.3%。
2.乡村振兴渐入佳境,产业扶贫成效卓然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贯彻执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减少,在15个县(市)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至2018年,全省有70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068个贫困村出列、4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独龙族、基诺族、德昂族3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产业扶贫迈出新步伐。新型经营主体带贫扶贫帮贫路子更加明晰,贫困户“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龙头企业的“双绑”机制更加完善。全省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达3.3万个,覆盖612万人,占贫困人口的89.3%,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带贫益贫能力明显提升。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12.7%下降到2018年的4.8%,累计下降7.9个百分点。(www.xing528.com)
3.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十三五”期间,云南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至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44.79万人、49.02万人和51.92万人,逐年稳定增长(见图1-5)。“十三五”期间,云南居民人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速保持在9.5%以上,2016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19.90元,比上年增长 9.8%;2017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48.34 元,比上年增长 9.7%;2018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4.19 元,比上年增长 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速在8.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速在9.2%以上(详见表1-1)。从城乡居民收入看,云南在2016年至2018年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1-1 2016年至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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