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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筹资的保护性条款与缺陷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超过1年的款项。长期借款保护性条款分为一般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两类。长期借款筹资也存在缺点,主要是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件较多和筹资数量有限。在企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时,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负担,甚至会产生不能偿还的风险,因此,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的财务风险较高。2)限制性条款较多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长期借款筹资的保护性条款与缺陷

长期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超过1年的款项。

(一)长期借款的种类

长期借款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标准进行不同分类。

1.按照贷款机构分类

企业长期借款按贷款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一般是指执行国家政策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信贷企业发放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也是企业贷款的重要形式,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更长,利率较高、限制条款较多。

2.按照有无担保分类

企业长期借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为依据而发放的借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不需以财产做抵押。担保贷款指要求企业以一定的财产做抵押或以保证人做担保为条件所取得的贷款。作为担保的资产常常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股票债券等。

3.按照借款用途分类

企业长期借款按借款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学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

(二)长期借款的一般条件

我国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应遵循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的原则。企业申请长期借款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②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③借款企业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借款抵押或担保。

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⑤企业在银行设有账户,可以办理结算。

(三)长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银行向企业发放长期贷款时,银行会设立长期借款的信用条件,常见的长期借款包括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补偿性余额和抵押担保信用等。

1.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是借款企业与银行间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规定的企业借款的最高额度。在正式协议下,企业在信用额度内随时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譬如,某企业的信用额度为100 万元,该企业已借款60 万元且尚未归还,则该企业仍可申请借款40 万元,银行将予以保证。而在非正式协议下,如果企业信誉不好,即使银行曾经答应按贷款额度提供贷款,企业也可能贷不到款,此时银行并不承担按最高借款限额保证贷款的法律义务。

2.周转信贷协议

周转信贷协议是银行有法律义务承若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议,是一种正式的信用额度。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议,通常按贷款限额中未使用部分信用额度支付给贷款银行一定比例的承诺费用。承诺费用是银行向企业提供周转信贷协议的附加条件,但对于借款企业而言,支付承诺费用提高了借款企业的实际利率。譬如,2016 年1 月5 日,某企业与中国银行签订了2016 年度周转信贷协议,周转信贷额度为1 000 万元,承诺费率为0.5%,某企业2016 年只向中国银行借款800 万元,则企业应向中国银行支付承诺费用1 万元。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将借款的10%~20%比例留存银行。采取补偿性余额,贷款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而借款企业可使用的借款减少,提高借款的实际利率。譬如,某企业按利率6%向工商银行借款500 万元,工商银行要求维持20%的补偿性余额,则企业实际可使用资金为400 万元,该项借款的实际借款利率为:500 万元×6%÷400 万元=7.5%。(www.xing528.com)

4.抵押担保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在发放企业贷款时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的资产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存货、有价证券、房屋、机器设备等。当银行接受抵押品后,将根据企业抵押品市场价值的30%~70%贷款给企业。同时,银行要求企业按月提供财务报表,动态监管贷款企业偿还能力。

(四)长期借款保护性条款

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风险大,按照国际惯例,银行通常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证贷款按时足额偿还的条件称为长期借款保护性条款。长期借款保护性条款分为一般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两类。

1.一般性保护条款

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中,主要包括:流动资金量规定、支付现金股利和购入股票的限制、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限制其他长期债务、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如期缴纳税款和偿还到期债务、不得抵押或者担保、不得出现或有负债、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等。

2.特殊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而在贷款合同中的规定条款。主要包括:贷款专款专用,不准企业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的资金项目,限制企业高级职员的薪金和奖金总额,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担任领导职务,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等。

(五)长期借款筹资的评价

与其他长期负债筹资相比,长期借款筹资具有以下优点。

1.筹资速度快

与发行股票、债券相比,长期借款筹资不需要像证券发行那样经历准备、申报与审批、印刷、推销等事项,只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即可。长期借款程序相对简单,花费时间也较短,企业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要的资本。

2.灵活性较大

在借款之前企业可以根据当时资本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协商贷款的时间、数量和条件。在借款期间,如果企业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时间和条件,或提前偿还本息。而债券筹资所面对的是社会广大投资者,协商改善筹资条件的可能性很小。

3.借款成本较低

利用长期借款筹资,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可以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的利息费用,因而筹资成本比权益筹资要低;而对于债券,尽管其利息也在税前支付,但是,与长期借款相比债券的利率通常较高,而且债券发行还要支付一笔庞大的发行费用。

长期借款筹资也存在缺点,主要是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件较多和筹资数量有限。

1)财务风险较高

长期借款要求企业按期付息,到期借款还本。在企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时,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负担,甚至会产生不能偿还的风险,因此,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的财务风险较高。

2)限制性条款较多

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通常企业有一些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

3)筹资数额有限

通常银行不会给企业审批数额太大的贷款额度,因此,长期借款筹资不如发行股票和债券那样可以筹资大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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