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说其复杂是因为其涉及的环节多、层次深,说其艰难是因为它直接进行的权力调整和利益划分,客观上容易带来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并且这里所研究的是企业微观层次的制度创新,是受多方面条件制约的,因此在中小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中小企业制度创新的层次性
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需要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各个不同主体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但是现实微观层次企业制度创新存在着多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
(1)宏观层次上企业制度创新的时滞性。虽然我国建立企业制度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宏观企业制度创新滞后,例如干部任用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是制约企业制度创新的根本原因。
(2)宏观层次与微观层次在制度创新上的利益冲突性。各级政府因其对各自利益的不同考虑,限制企业制度创新,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致使企业制度创新无法进行。这是阻碍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因。
(3)企业内部各个层面创新观念的差异性。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企业内部一直实行平均的分配制度,大锅饭现象仍普遍存在,造成的机会主义和搭便车思想比较严重,一部分人还不适应新制度,对企业制度创新有抵触情绪,也是阻碍企业制度创新不可忽视的因素,这个关系处理不好将会引起社会震荡,产生不稳定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快各个层次企业制度创新配套制度的改革,协调理顺不同层次上的企业制度创新关系,消除各层次上的时滞,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创新外部环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www.xing528.com)
2.注意中小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
企业制度创新成果是用一系列制度固定下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一种按照企业制度创新主体原来设计而出现的制度创新,或者在它产生的过程中,或者在它形成后不久,就发生了变化,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差异,起不到它本来应当起的作用。例如:原来设计的股份公司既考虑股东的利益,又考虑公司法人的利益,并力求在经济发展中使企业有较大的活力,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现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出入;再比如人事制度的创新,目的是挖掘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变异,这些情况不一而足。这就涉及制度变形问题。如前所述,各个不同层次创新主体根据其在企业制度创新中所获得的预期纯收入来决定其参加程度,并有意或无意地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拉动,从而产生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究其原因有几种情况,如下所述。
(1)从政府方面来看,由于机构组成不合理,从而实现某种企业制度创新时,与此有关的各个政府机构职责不明,互相牵制,甚至各自从原来的制度所赋予的职权出发采取彼此抵消作用的行为;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不适应企业制度创新及其实现的要求;缺乏配套措施。
(2)从企业方面来看,没有根本摆脱行政附属物的地位,往往针对某项企业制度创新,取得一定的对策,以便使自己尽可能多得利益少受损失,进而产生制度变形;经营者个人的素质低和敬业精神差;政府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不严。
(3)从员工方面来看,某一企业制度创新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以群体行为表现出来的抵触情绪;个人对企业制度创新的认识程度;历史上传统分配观的影响等。消除企业制度创新变形、规范企业制度创新行为是制度创新企业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因此,正确认识制度变形,认真分析产生变形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加以分析和解决,能够促进企业制度创新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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