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到1977年这段时间,因为城市企业特别是国营企业,大多数处于半停产状态,市场的供给特别短缺,城镇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这就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体和社队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这一时期的中小企业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66—1970年是缓慢发展时期,企业数增加了3.73万个;第二个阶段为1970—1976年是高速发展阶段,企业数增加了9.9万个,其中中小企业增加了7.9万个。这一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是:当地中小企业为了增强经济实力大力创建“五小企业”;城镇企业为了安排待业青年创建了街道的集体企业;农村社队企业为改变剩余劳动力,在“夹缝”中发展起来。20世纪50年代中期,党中央提出要在20年至25年内基本完成对全国农业的技术改造。从60年代开始,为了要在1980年基本实现全国农业机械化,以县、社、队为基本单位的“三级”农业机械修造网开始实施,建立了一大批为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小机械厂。为了服务农业、服务当地市场、服务出口和大工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要大办地方“五小”(小炼油、小水泥、小火电、小玻璃、小钢铁)工业。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地、县两级的投资逐年增加,“五小”工业迅速发展起来。1970年,全国有将近300个县、市办起了小钢铁厂,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手扶拖拉机厂、小型动力机械厂和小型农机具制造厂,有90%左右的县建立农机修造厂。但这一时期也存在“五小”工业的发展过急、过猛、摊子铺得过大的问题,成为中小企业结构失调的重要原因。
这些年是中国农村社队企业第二个大发展的时期。1965年至1976年间,全国社队工业企业由1.2万个增加到10.6万个,增加7.8倍,社办工业总产值由53亿元增加到123.9亿元,增长了22.58倍,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0.4%上升到3.8%;队办工业产值由1971年的38.8亿元,增长到1976年的119.6亿元。(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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