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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分析与政策选择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影响要比商品贸易自由化复杂。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加强了服务专业化,有助于使国民收入不断提高。图4-2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效应分析比较上述两种情形,可知在后一种情形中,A国在不损失本国信息生产可能组合的情况下使B国信息生产可能组合发生变化,且两国福利均得到实际提高。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例分析。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分析与政策选择

1.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分析

福利效应分析是国际贸易纯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基于商品贸易的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在理论状态下能够带来经济福利的增加。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影响要比商品贸易自由化复杂。

(1)基本模型分析。

①前提假定。a.假设世界上有许多商品、要素、可贸易服务和国家,没有任何贸易或要素移动壁垒,市场完全竞争;b.有关要素的移动都是暂时性,不涉及国籍的变化;c.若用X、S和Q分别表示商品、服务和既定要素禀赋的最大产出,则i国的生产可能性集合(production possibility set)为Fi=(X,S,Q);d.假设该国的生产规模报酬不变,C和U分别表示本国消费的商品和服务,K表示本国产出中要素服务的使用量。若开放贸易则每一类别净出口的贸易向量(差额)为T=X-C,V=S-U,D=Q-K;e.假设pj、qj和rj(j=a,f)分别表示封闭情形或自由贸易情形时的X、S和Q的价格。

②主要内容与基本结论。在封闭情形下有:

由于生产都是有效率的,对于既定的封闭价格pa、qa和ra,在封闭情形下,生产达到价值最大化,即对于每一个(X,S,Q)∈F,Q=ka,有:

所以,有:

借助该结论与显示性偏好弱定理,可知:

所以:

这表明,如果没有贸易和要素移动壁垒,各国都倾向于出口封闭状态下相对价格最低的那种商品、服务产出和要素服务,因为这样可以实现潜在的贸易利益。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加强了服务专业化,有助于使国民收入不断提高。即使一个国家在某些服务领域不具有比较优势,从进一步加强生产活动的分散化方面看,自由化也会产生正面影响。上述模型只是从整体经济出发说明商品、服务和要素贸易均要实现自由化。模型虽没有对服务贸易做单独讨论,但至少给予了这样的启示,即研究服务贸易利益有必要从商品、服务及要素移动的整体角度进行。

③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特点。

这里以信息服务贸易为例,并将其与商品贸易相比较,探讨服务贸易自由化福利效应的基本特点。假定H-O模型的基本假设条件都成立,有一点例外,即有关在信息贸易中要素在国内可以自由流动,在国家间不能流动的假设不能成立,因为作为信息服务贸易要素的信息虽不存在物理性质上的跨国流动情形,但与事实上的跨国流动的影响是一样的。由此构造两个国家A和B,两种产品X和S的信息贸易模型。A国是现代信息产品X禀赋丰富的国家,而现代信息服务禀赋S相对稀缺,B国情况正好相反。若实现自由贸易,A国向B国出口信息产品X以换取信息服务S,B国向A国出口信息服务S以支付进口的信息产品X。假设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均不存在“二级市场”,即购买者就是最终消费者,不存在再次被潜在消费者分享或被消费者盗版而出现二手销售市场的可能,这样就符合H-O模型要求。在图4-2中TAT′A和TBT′B分别表示A、B两国的信息生产可能性线,A国向B国出口信息产品QAA,进口信息服务AC;B国则出口信息服务QBB以进口A国信息产品BC。当然,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的数量和价值并非一一对应的。由于不存在“二级市场”,故A国贸易三角△QAAC与B国贸易三角△QBBC相等。C点位于两国信息生产可能性曲线之外,信息自由贸易使两国福利都有所增加。

由于信息商品生产成本与使用规模无关,信息厂商一旦生产出信息商品后就能够以非常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高附加值的信息商品,从而为信息厂商持续开拓信息市场提供可能。因此,相对于生产或经销商品的厂商,信息厂商更重视信息市场特别是国际信息市场的开发。信息服务产品在被信息厂商自身销售中形成了二级信息市场,这一特征特别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因为信息服务的跨国界流动既可以是有形的生产要素的物理移动,也可以是无形的非要素、非物理的移动,前者如美国信息服务公司前往中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但其提供的信息服务规模与美国数据库公司数据库生产成本无关。另外,信息服务提供者生产成本与信息服务消费者的消费规模无关的特征,构成同等贸易条件下信息服务贸易福利收益大于商品贸易福利收益的基础。如果信息服务可以形成二级信息市场,那么,B国信息生产可能性曲线将不会收缩,只会维持不变,即使B国部分信息要素实际上已流到A国。A国生产可能性曲线将会像信息服务不形成二级市场的情形那样向外扩张。这样,B国生产点基本维持不变,消费点则移至C点,A国生产点将沿着雷布钦斯基线移动,消费点高于C点。

图4-2 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效应分析

比较上述两种情形,可知在后一种情形中,A国在不损失本国信息生产可能组合的情况下使B国信息生产可能组合发生变化,且两国福利均得到实际提高。由此得出的结论与推论如下:a.在同等贸易条件下,贸易国从信息服务贸易中获得的福利大于或至少不小于从同等规模的商品贸易中获得的福利。由此导出的推论是,在同等规模的贸易中,贸易国在信息服务贸易中具有的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竞争力高于或至少不低于在商品贸易中具有的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竞争力。b.在同等贸易条件下,信息服务贸易比商品贸易更能同时提高贸易双方的福利水平,但信息服务出口国从出口中获得贸易收益高于同等规模商品出口获得的贸易收益,信息服务进口国从服务进口中获得的贸易收益不低于同等规模商品进口获得的贸易收益。由此导出的推论为,当具有信息服务比较优势的贸易国与具有商品比较优势的贸易国发生贸易时,前者从贸易中获得的收益高于或至少不低于后者。如果贸易双方都开放本国市场,前者允许先进技术等信息服务自由出口,允许商品自由进口,后者允许信息服务自由进口和商品自由出口,那么,在同等贸易规模条件下,前者在信息服务贸易中获得的贸易顺差足以抵销商品贸易逆差,后者在商品贸易中的顺差则不足以弥补在信息服务贸易中的逆差,除非后者扩大商品贸易出口规模。

(2)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例分析。

①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这里以马库森理论为基础,讨论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此处考虑仅存在商品自由贸易的情形。若用CY和CX分别表示Y和X两种商品的消费量,P表示价格,下角标g和a分别表示商品自由贸易和封闭状况两种情形。根据一般的偏好标准,一国从贸易中得益的条件为:

封闭情况下的市场出清方程和自由贸易的国际收支平衡方程分别为:

将式(4-7)和式(4-8)代入式(4-6),得:

将式(4-9)两边同时减去以自由贸易价格计算的要素成本,假定K为Y部门的单位要素收益,则:

由于在市场均衡时,两行业的利润为零,故式(4-10)左边等于零,右边第一项必为非正数,因为在封闭状态下,要素比例(K/LYa)一定不是生产Ya的最有效率的方式,考虑到Ya的价格将是自由贸易时的价格,其利润一定为负。因此,如果LXa/Xa≥LXg/Xg,产生贸易利益的充分条件为:

这一结果表明Pg-Wg(LXg/Xg)=0,即为零利润条件。由于X只投入劳动,且X=n1/BS,LX/X随X的上升而下降,当且仅当Xg≥Xa时,式(4-11)成立。所以,Xg≥Xa是贸易利益为正的充分条件。

但这个充分条件被马库森和密尔文证明不一定成立,如图4-3所示。一个小国H(本国)相对于大国F(外国)处于成本劣势,因为存在价格P和边际转换率(Marginal Rate of Transformation,MRT)的扭曲。两国在达到自由贸易均衡时分别在Qh、Q f处生产,在Ch、C f处消费,这样,相对于闭关自守状态下的均衡Ah和Af,小国H的福利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恶化了。

因此,可以认为:a.相对于封闭状态,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改善福利,而且更趋于帕累托最优,但是仅靠商品自由贸易无法完全实现自由贸易得益;b.以全球视角看,由于商品和要素价格均等化,投入呈规模报酬递增,世界在服务——要素贸易下的收入要高于纯粹商品贸易,服务自由贸易比商品自由贸易将获得更多的收益。或者说,某国要素贸易均衡下的要素总产量必然超过纯粹商品贸易均衡下的要素总产量,这样,全世界的消费状况在服务贸易均衡下比在商品贸易均衡下更优,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贸易国的福利都可以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以改善。这也就说明,一方面,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给贸易国带来超过纯商品贸易自由化的收益;另一方面,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会损害服务进口国的利益。下面可以做进一步分析。

图4-3 大国与小国的成本比较与福利分析

假设在商品贸易自由化之后,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前,本国专门生产商品1,外国专门生产商品2,如图4-4所示。每个国家都拥有两个行业,即生产最终产品用于本国消费或出口的商品生产行业和满足本国商品生产行业需要的服务行业,A点为商品自由贸易条件下的最初均衡点。假设本国用交换外国的,最初两国都在C点消费。市场竞争和要素的自由移动使各国都采用最有效的生产技术,但贸易壁垒使服务价格无法相等。TT曲线代表两国生产的最终产品的组合,即表明一国的服务可以被另一国厂商利用时的所有可能的生产组合。过A点的直线斜率表示外国生产商品2和本国生产商品1所使用的服务边际产品量之比。如果消费所有服务产品贸易壁垒,那么,由于TT线上A点切线的斜率大于UU线上A点的斜率,故本国将出口服务直到新的贸易平衡点B。本国商品1的生产将会收缩,因为一些基本生产要素直接或间接地流出商品1部门进入服务部门以满足服务出口。相反,外国商品2生产部门将会扩大,因为比其自身禀赋要多的基本要素被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商品2的生产。这样,服务贸易自由化后,服务进口国的贸易条件将恶化。服务进口国出口商品价格的恶化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成本之一。要判断服务进口国的福利是上升还是下降,应该把其商品相对价格的恶化与从国外获取更廉价的服务而产生的收益相比较。图中从A点到B点的移动显示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引起世界性效率的增加,但不能保证贸易双方都能分享这一收益。服务进口国的福利因服务贸易自由化而恶化的情形,究其原因在于本国服务生产者以出口服务的边际产品替代本国服务的边际产品,B点的斜率代表在新的均衡中出口服务边际产品与本国服务边际产品的比率。本国的禀赋点由移至D点后,本国通过出口服务放弃单位的商品1,换得单位的商品2。同时,通过进口服务,外国获取额外的单位的商品2,这里,。这样,本国和外国的预算线分别穿过D点和E点,其斜率分别与B点商品价格比相等。结果,本国消费从C点上升到H点,福利得到改善;外国则从C点下降到F点,福利反而下降。由此可见,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服务进口国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另外,服务贸易不仅可以通过服务部门产出跨国流动的形式来实现,而且还可以通过服务部门技术交易或转让的形式来实现。但当本国具有服务技术优势并向外国免费转让技术时,外国仍可能会受到损害。

图4-4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

②服务要素贸易自由化。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必须同时进行,所以,服务产品往往是不可贸易的。如果假设服务要素可贸易,那么,要素贸易自由化不一定要求在消费国开业,有时只需要国内外服务生产要素的相互配合。如果假定影响服务产品贸易的壁垒属技术性壁垒,服务要素贸易壁垒属政策性壁垒,那么,消除后者可以使各国服务要素报酬趋于一致并间接影响服务产品价格。由于服务产品价格由国内市场而非国际市场的供求所决定,服务要素流入将增加国内市场供给,使服务产品价格下降,也可能使生产要素从商品部门流向服务业。如果没有要素跨国移动的障碍,服务要素自由贸易将导致商品部门生产要素的流入或流出。鉴于商品和服务要素可以是互补的,也可以是替代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将因对商品生产要素的管制(如税制)而发生扭曲,即产生隐含的收益或成本,从而使东道国可能成为受益者,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现假设一国经济存在两个部门——商品生产部门和服务生产部门;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都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商品和服务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均使用两种要素,即整个经济中具有固定供给总量的跨部门流动要素——劳动和每个部门所需要的特定生产要素——资本或技术。从短期看,后者的供给是固定的,但从长期看,若没有贸易壁垒,这种要素将可以跨国流动,从而其供给是可变的。生产技术分别用两个单位成本函数C1(w,rg)和C2(w,rs)表示,w,rg和rs,分别指工资率、商品和服务要素租金率;若Pg和Ps分别表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因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且没有扭曲,则

C1(w,r)=P

C2(w,r)=P

假设当服务要素租金为时,来自国外的服务生产要素的供给完全有弹性,但管制壁垒阻碍了服务要素贸易实现均衡。在没有税收和其他扭曲的情况下,一个小国若消除服务要素贸易管制壁垒,则其福利可以得到改善,并且rs下降到。但是,由于假定税收使商品生产部门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等,为避免双重征税,投资母国通常对投资者给予税收减免,以表示,t*的最大值为东道国的税率。实际上,一种次优方法是将东道国税率降至t*以下,因为商品生产要素的实际社会成本是生产要素税后收入,即。为使要素壁垒消除后服务要素的流入大于流出,必须有rs。然而,需要知道是谁能获得(rs-)的差额。如果东道国将开业权拍卖给最高竞价者,那么,外国服务要素所有者将获得税前收益rs和税后收益(1-t*)rs,而它们在资源国最后的收益选择是(1-t*)rs,在东道国获得开业权的价值等于(1-t*)(rs-),东道国可以获得税收收入t*rs。所以,东道国允许一单位服务要素从国外流入的直接收益为t*rs+(1-t*)(rs-)。

如果东道国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给予投资者开业权,那么,它的直接收益只是t*rs。如果没有税收,W0为均衡工资率,本国服务产品市场最初在价格P0就业水平L0处出清,此时,服务部门的劳动边际产品价值就等于工资率,即P0MPL=W0。当服务要素流入后,若P0不变,则边际产品价值曲线将会左转,服务业就业水平从L0上升到L0ϕ。但由于本国不可能全部占有外国服务要素的收入,也不可能要求它全部消费在服务产品上,所以,服务产品出现供大于求,价格将下降到P1。在新均衡点上,服务业产出肯定上升,但服务就业量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图4-5中,服务部门就业水平上升,商品部门则下降,即服务要素的流入导致商品生产要素的流出。如果相对于商品生产来说,服务生产是劳动密集型的,那么,除非对外国服务要素收入所征税赋高于商品要素收入而足以弥补要素密集度的差别,否则,本国福利将因自由化而遭受损失。(www.xing528.com)

图4-5 服务生产及要素流

图4-6和图4-7有助于说明服务要素贸易自由化影响国民福利的各种因素。图4-6的左边表示零利润条件下rs和P的关系,右边是服务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曲线。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前,东道国处于A和A′上。如果是国际服务要素价格,那么,开放服务业后,东道国服务要素价格将从降至,服务产品价格从P0降至P′,市场均衡点从A移至B。同时,服务要素供给的增加使服务产品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并与需求曲线交于B′。由于假定外国服务要素的收入没有被用于购买服务产品,故图4-6中服务产品的需求量上升,但需求曲线保持不变;由此可见,消费者受益于服务价格下降,但国内服务要素所有者受到损失,阴影部分表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净收益。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结论是在税收没被扭曲的情况下导出的。当税率为t*时,私人要素成本通常是社会成本的(1+t*)倍,而商品部门劳动工资则低于劳动的实际社会成本。在图4-7中,服务要素的流入使劳动边际产品价值曲线向左移动,如箭头①所示,但市场出清时价格下降又使新的劳动边际产品价值向下移动,如箭头②所示。如果净影响只是从商品生产部门抽取劳动力投入服务业,那么,阴影部分就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个间接损失,它代表商品生产要素流出造成的税收损失。很明显,难以比较图4-7中的间接福利、损失与图4-6中的净收益的大小。这也就是说,无法获得一国经济结构的具体信息来确定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改善还是恶化福利水平,因为源于比较优势的传统收益可能部分地成全部地被经济中各种扭曲造成的损失所抵消。

图4-6 服务要素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

图4-7 商品生产、服务生产与服务要素流动

2.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选择

从前面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福利分析中可知,作为各种实际影响因素之一的自由化政策的不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会给贸易国带来不同的福利收益和成本。

(1)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宏观影响。这里从国家整体角度探讨这一影响:

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都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主权,也可能因为能够提高国家竞争力,而又最终维护国家安全。前已证明,服务贸易自由化给贸易国带来的福利收益大于同等条件下商品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收益,然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需与国家竞争力和商品贸易自由化发展相适应,否则,将导致国家福利损失。

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家安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一个最为敏感的问题就是国家安全问题。国家安全涉及五种基本的国家利益,即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军事利益、外交利益和文化利益。服务贸易比商品贸易更多地涉及国家安全问题。

对于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影响国家安全:

a.可能削弱、动摇或威胁国家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提高竞争对手的国家竞争实力;b.可能潜在地威胁国家的战略利益,特别是潜在地威胁国家的长远军事利益,因为服务优势有助于国家在未来的信息战中取得军事上的比较优势或绝对优势;c.可能造成高技术的扩散而给国家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为服务贸易中包含大量的高技术要素或信息,一旦这些要素或信息扩散到其他国家或被恐怖组织掌握,则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民族利益;d.可能危及本国所在的国际政治与经济联盟的长远利益。基于这些理由,发达国家或技术领先国家认为,有必要长期保持其在国际市场中的技术领先地位,以此获得最大的国家政治、经济和外交利益,并期望通过限制先进技术等服务的出口长期保持对技术落后国的信息优势。于是,发达国家之间或内部就出台了各种限制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尽管他们迫切需要进口包含大量先进技术信息的现代服务,但又不能不考虑进口服务带来的各种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负面影响。印度学者V·潘查姆斯基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概括为9个方面:

a.使发展中国家丧失其对经济政策的自主选择权,发展中国家目前许多通行的管制是为了加强对国内服务部门的控制,发展服务业以使出口多样化;b.将进一步加深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使其几乎丧失执行符合本国利益的国内政策的空间;c.使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凭借其在金融服务和国际货币发行领域的优势,削弱发展中国家政府在金融货币管理领域发挥积极的管理作用;d.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商品与服务生产率上的差距日益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将永远使发展中国家在服务领域依赖发达国家,并使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缩小;e.发展中国家一旦放弃服务贸易的控制权,它们的新兴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信航运和航空等将直接暴露于发达国家厂商的激烈竞争中;f.使作为最大服务进口者的发展中国家短期内可能以两种方式影响其国际收支,首先,可能导致在国内市场上国内服务供应商被国外服务供应商所取代;其次,可能形成以进口服务替代国内服务使进口需求增加的局面;g.可能从多方面影响国内就业。研究表明,低收入国家服务使用的劳动力超过发达国家服务部门使用劳动力的两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就业的影响要大大超过发达国家;h.信息服务跨国流动不仅导致一种依赖,而且可能损害国家主权。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严重影响有二:其一,信息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网、网络终端、计算机服务和信息基础设施等高度集中于发达国家,由于电信成本下降,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将会发现,通过海外信息服务业拥有其自身的设计、计算和加工数据库将更为经济且方便,这种信息的大量外流造成国家信息资源严重损失;其二,信息服务贸易依赖性使发展中国家更易受外国的压制,因为那些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核心信息资料,可能由于政治、经济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外国政府的控制;i.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进行管制,一是为了国家安全,保护文化价值和减少依赖程度;二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概括起来,服务自由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安全:a.可能对其幼稚服务业造成毁灭性打击,不利于保护本国民族服务业,影响本国就业,动摇国家经济独立性的基础;b.由于要取消对外国投资的某些限制,从而对本国金融服务市场稳定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进而可能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c.由于服务大量进口诱使外汇外流,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目标,从而可能弱化国家的总体经济目标;d.可能影响本国电信服务市场的正常发展,这不仅可能弱化对国家政治、军事和经济机密的保护,而且可能侵犯国家主权;e.可能威胁本国文化市场的安全,威胁本国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创造性,从而影响本国精神文化的正常发展。基于这些原因,发展中国家制定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外国服务的进口,以此实现本国经济发展目标,或抵御外国文化入侵,防止“服务帝国主义”。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以国家安全或其他理由对本国服务贸易进行出口控制或进口限制的保护政策,都将面临一定的保护成本。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在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利益与服务贸易利益三者之间进行权衡或抉择的问题。在不同时期,三种利益的权重对于政府决策者来说可能不同,但国家利益应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散和增长,国家安全利益与服务贸易利益之间的利益分割线有可能是一条随时间而波动的曲线。

(2)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家竞争力。由图4-8可知,国家安全利益与服务贸易利益之间的利益分割线是一条波动曲线,其原因在于服务贸易将给贸易国带来强有力的竞争力。前面分析已经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服务部门专业化的发展,而服务部门专业化一方面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导致服务部门技术标准化和服务综合化。这些均构成一国服务部门竞争力的基础。政府在权衡国家安全利益和服务贸易利益时将随着时间而波动,有时可能更多地强调国家安全利益,有时则更多地考虑维护或提高竞争力。例如,军用信息技术往往领先于民用信息技术,一旦前者转化为后者将会极大地推动工业、服务业,特别是服务贸易的发展,但当国家安全的要求特别强烈时,不仅限制军民两用信息技术出口,而且还限制这种转化,最终可能损害国家经济竞争力。

图4-8所示的形状是建立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提高竞争力的假设基础上的,这种假设先后被M·波特等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给予理论分析和数据论证。获得低成本优势和寻求产品差异性,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提高厂商乃至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服务贸易给予厂商或国家竞争优势的基本要素可分解为六个:a.服务技术(高技术)要素。服务贸易或依靠服务技术基础设施,或借助物理载体和其他高技术方式来实现,从而促使厂商及时采用各种最新信息技术以获取成本优势和产品差异,提高竞争力;b.服务资源要素。高昂的初始投资产生的服务贸易对象如数据库、网络信息、软件、音像制品、专利技术、文艺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产品等,构成国家服务资源的基本要素之一。与自身开发服务资源相比,服务贸易使厂商能够获得相对低成本的服务资源而取得竞争优势;c.服务管理要素。现代服务产品多属于技术与管理密集型产品,服务贸易过程既是实施服务管理的过程,又是提高服务管理技术和质量的过程。服务贸易提高厂商的服务管理效率;d.服务市场要素。服务贸易自由化为国内厂商提供了一条利用国际服务市场的可能途径,外国服务厂商进入国内市场将加剧国内服务市场竞争,导致服务价格下降和服务质量提高,从而给外向型厂商提供了低成本参与国际竞争的外部条件,提高了本国厂商的国际竞争力。这四种要素不仅给厂商带来竞争优势,而且也给政府带来管理效率,这无疑间接地提高了国家的竞争优势;e.服务资本(投资)要素。前面已指出,服务贸易往往与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服务贸易带来外国直接投资,而外国资本的持续流入需要各种跨国服务来支持,这既是跨国公司产业内贸易的需要,也是市场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外国资本的持续流入将不断提高本国市场的开放度,而本国市场开放度被认为是国家竞争力的指标之一;f.服务产品要素。服务贸易内含的服务技术、资源、管理、市场和投资诸要素的有形或无形跨国流动,必然促进服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促进国家产业升级和服务产业规模发展,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

图4-8 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利益与服务贸易利益之间的关系

如果将上述6要素与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组合理论结合起来,就形成如图4-9的形式。波特认为,需求条件、生产因素、相关与辅助产业、厂商策略(企业结构和行业竞争)、机会和政府构成一国竞争力的基本因素。在这些因素形成的钻石体系的演变过程中,波特指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一般经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生产要素主导阶段,如农业生产优势依赖于基本生产要素;第二阶段为投资因素主导阶段,国家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政府和企业积极投资,生产因素、厂商决策和竞争环境持续改善;第三阶段为创新主导阶段,该阶段的竞争产业建立在较为完整的竞争力钻石体系上,企业向着国际化和全球化方向发展;第四阶段为丰裕主导阶段,该阶段竞争力来自前三阶段财富与创新技能的积累。如果说波特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家竞争力变化过程的话,那么,服务贸易将对除第一阶段外的其他三个阶段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随着经济竞争力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加深。

图4-9 服务贸易与国家竞争优势的内在联系

总之,服务贸易自由化既与一些敏感性问题,如国家安全,特别是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密切相关,又对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发挥着越来越强烈和越来越广泛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完全开放本国服务市场,也没有一个国家倾向于执行严格的服务进口替代政策。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在服务贸易方面,特别是在占有优势的行业中,发达国家发展较早,而且比较成熟,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对相关政策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发达国家对处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采取差异性的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以服务换商品,即发达国家以开放其商品市场作为交换条件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其服务市场;对于同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则要求相互开放本国服务市场,这就是所谓的“服务贸易补偿论”。

由于发达国家在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政策选择上更加自主,因此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中显得更加积极。他们对于自身占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在服务贸易政策选择上会针对性地主张自由贸易,并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战略,但同时,这些国家也会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竞争优势为借口,强调有必要对本国服务出口采取管制政策。发达国家借助自身政治、经济等优势力量强迫其他国家开放服务市场,或者限制本国涉及敏感性问题的服务出口,都是以他们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对此,在服务领域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在贸易自由化中获取贸易利益的同时,也要保护本国的国家安全。

我们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否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然而,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大趋势下,发展中国家能否从中获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政策取向。

发展中国家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文化遗产,甚至为捍卫国家主权,对外国服务进出口采取种种限制乃至完全禁止的政策是可以理解的。在现阶段完全开放本国服务市场,特别是金融服务市场,对于发展中国家是不现实的自由化理想,至少对于本国经济安全来说是危险的,特别是对那些经济规模较小的发展中国家。然而,如果完全封闭本国服务市场,这既难以有效做到,又会带来一些保护成本。因此,发展中国家既难以选择传统的保护战略,特别是像工业那样选择传统的进口替代战略,又不能选择一步到位的完全自由化战略,于是,混合型、逐步自由化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就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备选方案。

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应注意两点:一是开放的基本步骤和顺序;二是每个基本步骤和顺序中涉及哪些服务部门或服务领域,它们对于开放服务市场的影响如何。按照这样的思路,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服务市场可以按照以下5个步骤进行。

①逐步放松国内服务市场的管制。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放松对本国内服务市场的管制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首要步骤。在该阶段,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放松管制与允许外国服务企业进入之间做出选择以提高本国福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那些推进本国服务市场特别是金融服务市场自由化步伐过快的国家,如泰国等,正在接受现代服务市场开放过度所带来的重大金融挑战。本国经济容量较小,经济增长放慢,服务市场开放度超越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成为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部分内因。东南亚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说明,保持本国服务市场的适度开放,特别是与商品贸易和服务的开放度相互适应,对于那些期望借助服务贸易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重要,而且必要。

专 栏

所谓幼稚产业是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能够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在保护幼稚产业上,如何界定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不好就可能导致保护落后,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价。

穆勒标准

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经验,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存在下去,并取得利润,该产业即为幼稚产业。概括为如下:①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的产业的学习掌握过程,过了这个期限就应取消保护。②保护只应限于那些被保护的产业,在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③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产业。

巴斯塔布尔标准

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的保护期后能够成长自立,为保护、扶植幼稚产业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未来利润的现值总和,符合条件的即为幼稚产业。概括为如下:①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时期以后,能够成长自立。②受保护产业将来所能产生的利益,必须超过现在因为实行保护而必然受到的损失。

肯普标准

除了前两个标准的内容外,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的外部效应,如具有外部性,该技术可以为其他产业所获得因而使得本产业的利润无法增加,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国家应该予以保护。只有先行企业在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具有对国内其他企业也有好处的外部经济效果时,这种保护才是正当的。因为开创一种新的幼稚产业,先行企业本身的投资大,成本高,要冒很大的风险,而成功之后很容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后来进入该产业的企业也可享用最早的幼稚工业所开发的知识与经验,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原先的先行企业无法获得超额利润以补偿学习期间所付出的代价。对于这种幼稚产业,政府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企业就不愿投资于这种具有外部经济效果的产业。

小岛清的标准

应根据要素禀赋比率和比较成本的动态变化,选择一国经济发展中应予保护的幼稚产业。只要是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幼稚产业,即使不符合巴斯塔布尔或肯普准则,也是值得保护的。至于怎样确定这种幼稚产业,则要从一国要素禀赋状况及其变化,从幼稚产业发展的客观条件方面来考察这一问题。概括为如下几点:①所保护的幼稚产业要有利于对潜在资源的利用。②对幼稚产业的保护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化。③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要素利用率的提高。[1]

②逐步开放本国商品贸易市场,降低商品关税水平。开放本国商品贸易市场是开放服务市场的充要条件,或者说,只有先在本国商品贸易上逐步实现自由化,方能谈得上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至少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步伐不能快于商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原因在于,前面的理论分析已经表明,如果本国商品贸易被关税扭曲的话,允许本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将比在闭关自守情形下的损失更大,小国的损失比大国更大。现代信息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的核心领域。现代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更应当与现代信息产品贸易自由化相互适应。目前,发达国家已大幅度削减其在信息产品上的关税水平,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也对信息产品贸易采取了低关税政策,为这些国家和地区推行信息服务贸易自由化做好了准备。然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信息产品上的关税水平依然较高,如果要求这些发展中国家也像发达国家或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那样开放本国信息服务市场,其结果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将是灾难性的,至少本国因此而获得的福利收益不会比不这样做更好。这都说明,发展中国家甚至多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还要走很长的路。事实上,即使是发达国家,也会由于它们在服务产品领域竞争力的差异而对服务贸易自由化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③逐步开放服务产品市场,减少服务产品领域非关税壁垒。理论研究表明,一国开放服务产品市场与开放服务要素市场的顺序将会给国家带来不同的福利影响,不同顺序的政策选择带来的收益又会因不同的环境限制而有所不同。在服务贸易领域,由于服务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将其放在商品市场的开放之后是合适和稳健的政策选择。目前,在服务产品方面处于优势地位的发达国家也没有完全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开放本国服务产品市场。由此看来,多数发展中国家距离开放本国服务市场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和环境依然十分遥远,在开放之前需要更加谨慎地开放本国的服务产品市场。

④逐步开放服务要素市场,减少有形服务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服务要素主要包括技术、资本和管理等,开放服务要素市场的基础来自国内服务竞争力的增强,当国内服务行业竞争力达到世界领先地位的时候,服务的自由化也自然水到渠成。一旦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服务要素市场,就离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不远了,开放服务要素市场意味着国内服务竞争力的增强。事实上,目前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没有充足的信息完全开放本国服务要素市场,限制劳动力跨国提供服务的措施依然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欧盟成员国中。逐步减少和拆除服务产品贸易上的各种壁垒,逐步开放服务要素市场,是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⑤逐步推行服务贸易自由化。实现服务贸易完全自由化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而且会给贸易国带来比商品贸易自由化更高的贸易收益,对于世界福利是最优的方式,但在现实环境中却很难实现,至少难以被多数国家接受。由于各国在服务领域具有不同的文化等特色,考虑到各国政治、经济等利益,必然是有约束的自由化,必定存在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因此,在自由化的条件成熟时,推行自由化依然要逐步进行。在推行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政府政策安排得当,才能使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中获得更大的收益。

综上所述,只有提高经济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经济安全,而只有维护基本的国家经济安全,才可能谈得上提高经济竞争力。无论是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还是服务贸易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都带有明显的管理贸易色彩。所有国家在选择自由化的政策时,都将面临保护成本和贸易利益之间的选择,都将在国家利益与贸易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和抉择,而处于不同时期的国家,这些利益之间的权重也各不相同,政策的选择也将不断改变和修正。总而言之,出于国家安全和竞争力的考虑,服务贸易既不可能出现古典式的纯粹自由贸易,也不可能出现传统工业进口替代那样的保护贸易,最有可能成为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目标的将会是有管理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但这也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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