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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分类:详解不同类型的服务业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服务业所具有的典型生产特征,服务业成为非正式部门的主要组成产业。新兴服务业是指工业产品的大规模消费阶段以后出现加速增长的服务业,包括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

服务业分类:详解不同类型的服务业

服务业中的许多行业在产业性质、功能、生产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服务业理论中最为人们所质疑的就是该产业所包容的各种类别的行业。因此,服务经济学家们很早就开始试图对服务业进行分类。分类就需要有一个分类标准,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服务业的分类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对服务业的分类既可以根据各服务业在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来分类,也可以根据各服务业的不同功能来分类。诚如布莱逊(Bryson)和达尼尔(Darnill)所说:“有多少服务理论研究者就有多少服务业的分类方法。”

服务业分类的主要目的,一是要揭示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二是要揭示不同服务业的经济性质,研究各服务业与整体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制定正确和准确的产业政策。

1.依据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的分类

依据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以及各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可将服务业分为传统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

传统服务业是指生产方式是“传统”的服务行业,而“传统”的生产方式是指“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家仆服务和传统商业是这类服务的代表部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入发展,传统服务业的重要性也在降低,但它们的发展变化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不同的。首先,在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一是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除来自农业转移外,还有从传统服务部门转移出来的;二是服务工作被机器所取代,如家庭劳动被家用电器替代;三是传统服务被现代服务所取代,如现代交通工具取代传统交通工具后,出现了出租车、汽车修理、公共交通服务等新的服务行业;四是家庭服务的外部化,这些现代服务不再具有传统服务的特征,因此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传统服务部门是快速下降的。其次,现代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发展事实是从农业和家庭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所吸纳的数量越来越少,过剩的劳动力被迫转向“非正式”部门。由于服务业所具有的典型生产特征,服务业成为非正式部门的主要组成产业。因此,在现代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服务业就业增长超过了工业就业,而这些服务业又主要是传统服务业。

补充性服务业是相对于制造业而言的,这类服务业是为工业生产和工业文明“服务”的,是工业化过程的“随生物”,包括金融、交通、通信和商业,还包括政府部门中与工业化过程有关的制度性安排所引起的服务,如政府部门的法律服务、与微观管制有关的行政性服务等。补充性服务的需求受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化的影响,也受到生产的迂回化即生产分工的影响。因此,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它们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工业化的成熟并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它们的发展也开始稳定,但只要生产的迂回程度加深,这类服务业也可能继续发展。

新兴服务业是指工业产品的大规模消费阶段以后出现加速增长的服务业,包括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新兴服务业不是“新生”的服务业,因为这些服务业在人类发展史的各个时期都存在,只是在工业化以前,它们是“奢侈”消费品,收入弹性较大,需求被压缩在十分小的范围内;只有在工业化后期,它们才成为具有普遍性消费需求的行业,才出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当然,“奢侈”消费品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价格、收入和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如教育和医疗在现代福利国家实际变成了一种“必需品”。

2.以时间序列为基础的分类

以时间序列为基础,服务业分为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所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如餐饮业、旅店业、商业、修理业、理发业、殡葬业、医疗卫生业、洗染业等。而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是依托于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服务业,是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结合的产物。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直接由信息化及其他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形态,如计算机和软件服务、移动通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健康产业、生态产业、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另一类是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从传统服务业改造和衍生而来的服务业形态,如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等现代金融业建筑、装饰、物业房地产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

从广义上来看,现代服务业是一种现代化、信息化意义上的服务业,是指在一国或地区的产业结构中基于新兴服务业成长壮大和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而形成的新型服务业体系,体现为整个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就业人口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服务业的高度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三高”特色,发展上呈现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的“三新”态势,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优点,是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此外,现代服务业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拓展新的领域,增加新的内容,此时为现代服务业,彼时则为传统服务业。

3.现代服务业的分类

(1)按服务对象的分类(三部门分类):1993年,美国经济学家格鲁伯和沃克在《服务业的增长:原因及影响》中从服务的对象出发,将服务业分为三个部门:为个人服务的消费者服务业、为企业服务的生产者服务业和为社会服务的政府(社会)服务业。

(2)以功能为基础的分类(四部门分类):经济发展表现为经济资源在部门间的转移,依据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经济学家辛格曼使用了一种分类法,将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这种分类法的依据主要是基于服务的功能。

流通服务包括交通业、仓储业、通信业、批发业、零售业(不含饮食业)、广告业以及其他销售服务业。流通服务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加起来就是商品从原始自然资源经过提炼、加工、制造、销售最后到消费者的整个生产、流通、消费的完整过程;流通服务随着商品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生产者服务又称生产性服务,是生产者在市场上购买的中间服务。生产者服务是围绕企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包括银行、信托、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房地产业、工程和建筑服务业、会计和出版业、法律服务以及其他营业服务。从实际情况看,生产者服务并非完全作为商品生产的中间投入,也有一些是为最终消费者服务的,但其重要性和规模远远不及中间投入;这类部门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发展,也会随着专业化程度的加深和产业组织的复杂化而不断从商品生产企业中“外部化”出来而扩大。

社会服务包括医疗和保健业、医院、教育、福利和宗教服务、非营利机构和政府、邮政及其他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具有公共需求的特性,这种需求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们的实现也必须借助于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条件,类似于新型服务业,它们的显著发展出现在工业化后期。

个人服务也称消费者服务或者消费性服务,是指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服务,包括家庭服务、旅馆和饮食业、修理服务、洗衣服务、理发与美容、娱乐和休闲以及其他个人服务。个人服务主要来自最终需求,大多是传统服务业,一般具有规模小、分散经营、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入少、技术含量低等特点。

4.联合国标准产业的分类

1968年,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按照服务功能将服务业分为4大类14小类;1990年的第三版以功能为主,同时考虑了技术上的一致性,将服务业划分为商业及零售业、酒店旅游业、交通仓储、通信业、金融中介、房地产、租赁和经营活动、公共行政与国防、教育、医疗及相关社会服务、其他社会社区服务、家庭雇佣服务以及国际及跨国组织。

表2-2所示为联合国有关组织对三大产业的划分以及对服务业范围的界定。

表2-2 联合国有关组织对三大产业的分类

5.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

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不断完善,对服务业的统计逐渐摆脱了对第三产业数据的依赖。如果从部门的角度看,世界贸易组织在1995年列出的服务行业多达150个,这些服务行业划分为12个部门,每个部门下有行业,每个行业下还有子行业。

(1)商业服务。

A.专业服务   B.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         C.研究和开发服务

D.房地产服务  E.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干租服务)  F.其他商业服务

(2)通信服务。

A.邮政服务  B.速递服务    C.电信服务

D.视听服务  E.其他

(3)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www.xing528.com)

A.一般建筑物的建造工程   B.一般民用工程建设工作  C.安装和组装工作

D.建立和整理工作完成  E.其他

(4)销售服务。

A.佣金代理服务  B.批发服务  C.零售服务

D.特许经营  E.其他

(5)教育服务。

A.小学教育服务  B.中等教育服务  C.高等教育服务

D.成人教育 E.其他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A.排污服务  B.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C.卫生和类似服务

D.其他

(7)财经服务。

A.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B.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

C.其他

(8)健康与社会服务。

A.医院服务  B.其他医疗保健服务业

C.社会服务  D.其他

(9)旅游及相关服务。

A.饭店和餐馆(包括餐饮业) B.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服务

C.导游服务  D.其他

(10)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A.娱乐服务(包括戏剧、乐队演奏及马戏团服务)

B.新闻代理服务  C.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

D.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 E.其他

(11)运输服务。

A.海运服务 B.运输内部水道    C.航空运输服务

D.空间运输  E.铁路运输服务    F.公路运输服务

G.管道运输  H.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I.其他运输服务业

(12)未包括的其他服务。

6.我国服务业的统计分类

与国外一样,我国迄今为止没有专门的服务业统计分类体系,只用第三产业分类和统计数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在《行业划分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第三产业是指除了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表明了第三产业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201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再次对2003年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与2003年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相比,此次修订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调整:为了规范三次产业、服务业的口径、范围,推动我国服务业发展,将A门类“农、林、牧、渔业”中的“05农、林、牧、渔服务业”,B门类“采矿业”中的“11开采辅助活动”,C门类“制造业”中的“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一并调入第三产业。鉴于目前服务业的口径、范围不统一,既不利于服务业统计和服务业核算,也不利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因此,此次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时,明确第三产业即为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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