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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概念与特征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根本上说,人们对服务的认识是由服务业的发展及其在人类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历史上对这一概念的探讨也是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不断上升而逐渐展开的。显然,配第把服务业人员归入非生产劳动者类。

服务的概念与特征

“服务”是经济学中比较具有争议的范畴,“服务”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词语。这个词语在生活中的相对简单和在经济学分析中的难以准确定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服务的概念

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下,服务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分工的深化和发展,一部分人不从事农业生产,只为他人提供非农业实物产品的效用或活动。随着这部分活动的日益频繁,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并形成一种专门的社会分工,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服务”。

在经济学中,能够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有自由物品(free goods)和经济物品(economic goods)。其中,自由物品是指人类无须通过努力就能自由获取,并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物品,如阳光、空气等,其在数量上是无限的;而经济物品则是指人类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物品,其存在形态分为两种:实物形态和非实物形态。实物形态的经济物品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品或货物(goods),而非实物形态的经济物品则通常被称为服务(services),如图2-1所示。

图2-1 经济学中的服务

在经济社会中,服务与商品一样无处不在,然而,与有形的商品不同的是,服务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极具争议性的范畴,许多与之有关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实际操作问题迄今为止尚未解决。从根本上说,人们对服务的认识是由服务业的发展及其在人类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历史上对这一概念的探讨也是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不断上升而逐渐展开的。

古典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就试图在经济分析范围内给服务一个明确的含义,但始终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许多经济学家围绕服务给出了若干解释。

(1)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服务概念。

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确立了劳动是财富来源的结论,在《政治算术》中进一步提出:“农民海员、士兵、工匠和商人,在任何国家都是社会的真正支柱。所有其他职业,都是由于作为支柱的人们有缺点或不能完成任务而产生的”[1]。显然,配第把服务业人员归入非生产劳动者类。

专 栏

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统计学家。威廉·配第一生著作颇丰,主要有《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政治剖析》《货币略论》等。马克思对配第的经济思想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称他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最有天才的和最有创见经济研究家”,是“政治经济学之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统计学的创始人”。

重农学派的创始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主要代表弗朗索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在《经济表》一书中,把一国的国民划分为三个阶级,即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他指出:“生产阶级是耕种土地、逐年生产国民财富的阶级……他们担负产品出卖以前的一切支出和劳动。土地所有者阶级,包括君主、土地所有者及什一税的征收者……不生产阶级,是由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劳动人员组成的。”[2]被魁奈视为生产阶级的只有租地农场主阶级,而工商业者和服务劳动者则统统被归入非生产阶级。

重农学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雅克·杜尔阁(Anne Robert Jacques Targot)进一步发挥、阐明了这一观点:农民的劳动不仅生产他们自己的工资,而且生产用于偿付整个工人及其他薪资人员阶级的收入,工人则不生产任何收入。因此,他们可分别称为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

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开始,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视角从农业转向了工业,这也是工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上升在思想理论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认为:“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前者可生产价值,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工农业劳动者属于生产性劳动者,而官吏、牧师律师医师、文人、演员歌手、仆役等则属于非生产性劳动者。”[3]

法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巴蒂斯特·萨伊(Baptiste Say)最早定义了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萨伊认为,物品满足人类需要的性能称为效用。对于生产,他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将其定义为:“所谓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生产数量不是以产品的长短、大小或轻重估价,而是以产品所提供的效用估价”,因此,他把服务看作生产劳动。萨伊指出:“还有另一部分的资本,它生产效用或愉快。因此,它既不属于用在生产有形产品的资本的范畴,也不属于完全不起作用的资本的范畴。这项资本包括住宅、家具、装饰品等物。这些东西只增加生活上的舒适,它们所提供的效用是无形产品”[4],无形产品(服务)同样是人类劳动的果实,是资本的产物;医生的意见是用诊费换来的,发表意见就是生产动作,倾听意见就是消费动作,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这就是无形产品的特点。

深受萨伊影响的另一位法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师夏(Frederic Bastiat)在其名著《和谐经济论》中写道:“付出努力以满足他人的需要,就是为他人提供劳务。”并为劳务下了定义:“这是一种努力,对于甲来说,劳务是他付出的努力,对于乙来说,劳务则是需要和满足。”“劳务必须含有转让的意思,因为劳务不被人接受也就不可能提供,而且劳务意味着努力,但不去判断价值与努力是否成比例。”[5]巴师夏还认为,服务也是资本,是物。衡量服务有两个尺度:一是提供服务的人的努力和紧张程度;二是获得服务的人摆脱的努力和紧张程度。由此可见,巴师夏“合乎逻辑”地抹杀了商品和服务的界限。

服务经济理论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得到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马克思的定义首先肯定了服务具有使用价值,是劳动产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其次说明了服务与其他商品的差别只是形式上的,商品具有实物的形式,而服务则体现为一种活动形式,“服务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例如,一个歌唱家为我提供的服务,满足了我的审美的需要;但是我享受的,只是歌唱家本身分不开的活动。她的劳动即歌唱一停止,我的享受也就结束。我所享受的是活动本身,是它引起了我的听觉反应”[6]

英国经济学家柯林·克拉克(Colin Clark)在1930年提出“剩余定义法”。他认为服务是除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一切活动,但是对第一产业的认识及划分却有不同的意见,因此这种剩余法定义的服务概念仍是相当模糊的。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服务概念。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服务经济十分落后,对服务的解释还很不成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服务经济迅猛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突出现象,这一现象也引起世人的极大关注。从事服务领域理论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对服务含义的理解也越来越多样化。正如英曼(R.Inman)在1985年所指出的:“如同美丽一样,服务活动的定义常常取决于观看者的眼睛。”[7]

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AMA)把服务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

营销大师科特勒(Philip.Kotler)将服务定义为:“一方能够向他方提供在本质上是无形的,不带来任何所有权的某种活动或利益。其生产也许受到物的产品的约束,或不受约束。”关于科特勒的定义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无形或有形只是形式,而不是本质;第二,所有权(或产权)明确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服务活动会带来所有权的转移,服务的一方是否愿意为被服务的一方提供服务,往往是有条件的。如果服务的一方对服务活动不拥有所有权,服务的商品化、市场化就无从谈起。

服务经济学家富克斯(Victor.R.Fuchs)最早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服务经济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他指出,服务就在生产的一刹那间消失,它是在消费者在场参与的情况下提供的,它是不能运输、积累和储存的,它缺少实质性。富克斯的定义实际上是一种“特征性”的定义。

1977年,希尔(T.Hill)发表了一篇文章,在文中对服务提出了一个具备一致特征的一般定义,现在的经济学家广泛地采用这个定义。他指出:“一项服务生产活动是这样一种活动,即生产者的活动会改善其他一些经济单位的状况。这种改善可以采取消费单位所拥有的一种商品或一些商品的物质变化形式。另一方面,改善也可以关系到某个人或一批人的肉体或精神状态。随便在哪一种情形下服务生产的显著特点是,生产者不是对其商品或本人增加价值,而是对其他某一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增加价值。”“服务应向某一经济单位提供,这一点是服务观念所固有的。它和商品生产形成鲜明的对照,在商品生产中,生产者也许没有谁将获得他正在制造的商品的想法。一个农民可能在与其最后雇主完全隔绝的情形下种庄稼,然而一位教师却不能没有学生而从事教学。就服务来说实际生产过程一定要直接触及某一进行消费的经济单位,以便提供一项服务。” “不论提供的服务性质如何,贯穿一切种类服务生产的一个共同要素是:服务在其生产时一定要交付。这就成为生产时一定要由消费者获得这个事实,意味着,服务是不能由生产者堆到存货中的。”可见,希尔是从服务生产入手来解释什么是服务的,反对商品和服务不加区别的观点:商品“可被定义为能被占用的物质实体,因此,在经济单位之间可以转移”;而服务必须直接用于需要这种服务的商品或人,所以服务的消费必须与服务的生产同时发生。希尔的定义不仅能应用于生产过程的产品是服务的情况,而且也适用于对公共产品和消费的劳动投入服务的情况。任何服务活动,既可以用于货物商品又可用于人,它们可以是暂时的或长期的,可以是可逆的或不可逆的,可以引起肉体或精神上的变化。他依次分析了每一种分类,并指出合适的区别可能不在于区分货物商品和服务,而是区分对人的服务与对物的服务。特别是对人的服务,他注意到锅炉工的服务是容易度量的,而教师、医生、演员或音乐家等个人的产出常常是不能度量的,这是因为当考虑对人的服务时,由于服务提供者的服务使服务接受者改变的度量是困难的,而且改变的情况随服务接受者的变化而变化。[8]

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Baumol)提出了三种广义的服务,即不移动的个人服务(如理发)、移动的个人服务(如电子通信)和渐动的个人服务(前两种的混合服务)。渐动的个人服务如计算机服务,它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不移动的个人服务)和计算机硬件服务(移动的个人服务)。

20世纪8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无形的服务变得“有形化”了,巴格瓦蒂(Bagwhati)、萨姆森(Samson)、斯纳普(Snape)、格鲁伯(Grubel)与沃克(Walker)提出并使用了“物化服务”[9]的观念。在服务生产活动者改变了一些人或其他人所有商品的状态以后,服务就被认定是“物化”了。这种改变对个人或商品所有者是有价值的。如学生受益于教师的物化服务;医治中的病人受益于医生的物化服务;音乐家的服务体现在唱片中;计算机程序员的服务体现在数据存储盘中;商店里的鞋子体现有运送原料和最终产品的运输服务,体现有鞋子与皮革制造厂的广告会计人员的服务以及零售商店的服务,鞋子离开商店时,体现有售货员的服务。“物化服务”概念在分析上是重要的,它集中注意在商品生产中服务所起的作用,以及多少商品的有用性质要直接归因于服务的投入,它彻底改变了服务“看不见、摸不着”和不能储存的观念,这是在服务理论分析中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1980年,苏联经济学家沙洛特科夫在其《非生产领域经济学》中对服务的定义与马克思的定义如出一辙:“劳务具有双重定义。第一,劳务可解释为作为活动所耗费的劳动的一种特殊使用价格;第二,如果劳动同收入相交换,劳务可理解为非生产性劳动的形式。”[10]

兹韦费尔(Zweifel)提出,在希尔定义的基础上,对服务的定义必须附加限制条件,即所受服务的货物要有一致性,其原因在于,在一项服务过程中,货物不能失去其一致性,服务的消费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必须能够辨认他的货物。(www.xing528.com)

瑞德尔(D.Riddle)详细考察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美国私人部门经济中,服务、高科技与信息部门之间相互关系的变化,强调新兴服务业是这一关系的核心。他指出:“在服务为服务接受者带来一种变化时,它是提供时间、地点和形态效用的经济活动。服务是靠生产者对接受者有所动而产生的;接受者提供一部分劳动和(或)接受者与生产者在相互作用中产生服务。”[11]

1990年,芬兰服务营销学家格鲁诺斯(Gronroos)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服务定义如下:“服务一般是以无形的方式,在顾客与服务职员、有形资源、商品或服务系统之间发生的,可以解决顾客问题的一种或一系列行为。”这个定义是比较有影响的定义之一,指出了服务的无形性特点,同时指出了服务的根本在于解决顾客面临的问题,而且构成服务的因素包括顾客、服务人员、服务产品和有形资源几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概括出了服务营销的一些要素。同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把服务定义为: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与顾客接触的活动和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从统计的角度看,2002年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总体上尊重《1993年国民账户体系》对服务一次的用法,它被定义如下:“服务不是能够确定所有权的独立实体。它们不能脱离生产单独地进行交易。服务是定做生产的异质产出。它一般是由生产者按照消费者的需要进行的活动,从而实现消费者的需要进行的活动,实现消费单位的状况的变化。到生产完成时,它们必定已经提供给消费者。”[12]

我国经济学者对服务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不再一一叙述。至此,我们需要对服务的概念做一个总结:服务是个人或社会组织为消费者直接或凭借某种工具、设备、设施、媒体等所做的工作或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向消费者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旨在满足对方某种特定需求的一种活动和好处,其生产可能与物质产品有关,也可能无关,是区别于一般有形商品的、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的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

这样,服务首先具有效用,是一种商品,用于自我服务,是非商品服务产品;用于交换,即服务商品;其次,服务产品或服务商品是在消费者参与下生产或提供的,有别于货物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最后,服务多于活动形式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因而多以无形产品的形式存在。

服务的共性特征:

服务产品的性质是多维度的,既包括内在特性,也包括外在感性特征。同有形的货品相比,服务的被普遍认可的特征具有以下几方面。

(1)服务的无形性(intangibility)是指顾客与服务提供者之间抽象化的、个体化的互动关系。和有形产品不同的是,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视的和不可感知的。这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服务与实体商品相比较,服务的特质及组成服务的元素,许多情况下都是无形的,让人不能触摸或凭视觉感到,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确定的服务样品;第二,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在购买之后也只能察觉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产品本身;第三,消费者在消费服务后所获得的利益很难察觉,或是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感觉出享用利益的存在。

服务的无形性是相对的,它是和有形实体相联系的,但是无形性是主要的,它是服务的核心和本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无形的服务逐渐变得“有形”化。1989年,加拿大经济学家H·格鲁伯和M·沃克提出物化服务(embodied service)的概念。例如,唱片、光盘、报纸等作为服务的载体,本身的价值相对其提供的整个价值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其价值主体是服务,这就是“无形”服务的“有形”化,服务的物质化。

(2)服务的不可分离性(inseparability)是指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两者在时空上是不可分离的,例如,教育服务中的教师和学生、医疗服务中的医生和患者、理发服务中的理发师和顾客、旅游服务中的游客和景点。当然,远距离通信系统的发展,使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获得了同时但异地服务的可能;物化服务的出现,使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可以分离,这些现象都增加了人们认识服务时空一致性的难度。但是,这只是一种特殊现象,并没有改变服务生产与消费时空一致性的本质。此外,服务的一致性还表现为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互动关系。例如,教育过程既需要教师的讲授能力,也需要学生的接受领悟能力。

服务的不可分离性要求服务消费者必须以积极的、合作的态度参与服务生产过程,只有参与才能消费服务。例如,医疗服务,病人接受治疗,只有主动地诉说病情,医生才能做出诊断并对症下药。

(3)服务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是指服务的构成成分及质量水平经常变化,难于统一认定的特性。服务的主体和对象均是人,人是服务的中心,而人又具有个性,涉及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服务的顾客两个方面。商品的消费效果和品质通常是均质的,如同一品牌或厂家生产的服装、家电产品的质量和消费效果基本上没有太大差别,而同一种服务的消费效果和品质则往往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往往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他们的服务随之发生差异,如两位教师教授同一门课,同一个学生会有不同的评价;第二,服务消费者时常会提出不同的服务要求,造成对服务质量满意程度的差异,即服务会受到顾客本身的个性特点的影响,如同一位教师向同一个班级教授同一门课,不同的学生也会有不同的评价。

所以,服务品质的差异性既由服务人员素质的差异所决定,也受顾客本身的个性特色的影响。不同素质的服务人员会产生不同服务质量效果,同样,同一服务人员为不同素质的顾客服务,也会产生不同的服务质量效果。顾客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处世经验、社会阅历等基本素质,也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效果。例如,同是旅游,有人乐而忘返,有人则败兴而归。

由于同一种服务的一般与特殊的差异是经常存在的,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只能规定一般要求,难以确定特殊的、个别的需要,于是服务质量就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随意性。这种服务质量的差异或者弹性,既为服务行业创造优质服务开辟了广阔空间,也给劣质服务留下了活动的余地。此外,服务的异质性还表现为服务价格的弹性,因为服务的价格多取决于服务消费者的主观效用和意愿支付水平。与能够执行统一标准的商品质量管理相比,服务质量的管理要困难得多,也灵活得多。服务品质的异质性会导致“企业形象”混淆而危及服务的推广。同一企业的若干分店,如果是销售产品,易于统一企业形象;如果是销售服务,则易出现各分店服务质量优劣不等的局面。

(4)服务的不可存储性(perishability)是服务区别于商品的重要特征,是指服务的产生和消费往往同时发生,当生产者完成他的生产活动时,消费者往往在同时完成他的消费过程,即服务活动是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参与才能得以完成的。商品可以在被生产出来之后和进入消费之前这段时间处于库存状态,这不一定会给商品所有者造成损失,而服务一般不能像商品那样在时间上储存或者在空间上转移。服务如果不能被使用,既不会给购买者带来效用,也不会给提供者带来收益,服务的不及时消费就会造成服务的损失。例如,餐馆、商店、医院、银行等如果没有顾客光临就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汽车、火车、飞机或轮船的空位或空仓也不会产生服务收入。

服务的不可存储性是由其不可感知性和服务的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决定的。不可存储性表明服务无须存储费用和运输费用,但同时带来的问题是:服务企业必须解决缺乏库存所引致的产品供求不平衡问题。服务的不可存储性也为加速服务产品的生产、扩大服务的规模提出了难题。服务业只有在加大服务促销、推广优质服务示范上积极开发服务资源,才能转化被动服务需求状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的服务业出现了可以存储的性能。广义的存储概念包括了空间或(和)时间两种含义。服务的可以存储主要是指时间上的存储,表现为服务或者在购买时消费或者在购买以后某个时候消费。例如,保险的购买就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这种服务一方面是在购买以后的整个有效期内消费的,如购买后感受到的安全感;另一方面可以在有效期内任何时候的某些情况下消费,如要求得到赔偿。

(5)服务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absence ownership)是指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东西的所有权的转移。既然服务是无形的且不可储存,服务产品在交易完成后便消失了,消费者并没有实质性地拥有服务产品。以银行取款为例,通过银行的服务,顾客手里拿到了钱,但这并没有引起任何所有权的转移,因为这些钱本来就是顾客自己的,只不过是“借”给银行一段时间而已。服务的这一特征是导致服务风险的根源。由于缺乏所有权的转移,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并未获得对某种东西的所有权,往往就会因为感受到购买服务的风险性而造成消费心理的障碍。

服务的品质特征[13]

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F·尼尔森(F.Nelson)将产品品质区分为两大类,即寻找品质和经验品质。寻找品质是指顾客在购买之前就能够确认的产品属性(如颜色、款式、手感、硬度、气味等)及产品价格;经验品质是指只有在购买之后或者在消费过程中才能体会到的产品属性,包括味道、耐用程度、满足程度等。1973年,达比(Darby)和卡内(Cannet)两人又在这种商品品质二分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信任品质,它是指顾客即使在购买和消费之后也很难做出评价的属性。例如阑尾手术,由于通常不具备足够的医学知识(此病专家患了该病除外),病人即使在接受手术之后,也很难判断手术是否必要或者手术实施是否得当,病人只能相信医生的判断,认为手术确实为自己带来了所期望的利益。

很显然,不同的产品表现出不同的品质特征。像服装、家具、珠宝等有形产品,顾客在购买之前就可以借助其颜色、款式、手感、硬度、价格等对其质量进行评判,因此具有较强的寻找特征;像度假、餐饮等服务产品,其品质只有在顾客度完假和用完餐之后,或者在度假和用餐的过程中才能感知到,因而具有较强的经验特征;其他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如汽车修理、电器维修、医疗、法律、咨询等,由于消费者常常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这些方面的专家除外),即使在购买和消费之后也很难对其质量做出评价,从而表现出较强的信任特征。如图2-2所示,从有形产品到服务,再到专业性服务,产品的特征逐渐从较强的寻找特征向经验特征和信任特征过渡;伴随着这一过渡,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由易变难,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或消费时所承担的风险也在逐渐加大。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服务的无形性和异质性特征。

通常,服务支付价格通常并不与其实际产出相联系(absence of output pricing),这一点十分重要。例如,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和医生等)本质上是提供健康维护服务的,但具体效果则部分地取决于病人的体征,医疗服务提供者不是基于成功的结果(实际产出)收费,而是将费用收取与中间提供的服务相挂钩(有时病没治好,医院照样收钱)。对于律师服务,服务的结果也是部分的取决于顾客案件的特点,但收费并不是基于成功的结果,而是基于中间提供的服务。另外还有教育服务等。在这些例子中,缺乏与实际产出相联系的定价与定价机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实际产出很难衡量而且不可控制(往往受到消费者道德风险的影响),消费者本身不仅是服务的接受者,同时又是服务生产中的投入要素。

图2-2 三大类产品特征图

服务与商品的特征差异比较如表2-1所示。

表2-1 服务与商品的特征差异

以上的服务特征中,无形性是最基本的特征,其他的特征都是由这一基本特征派生出来的,但它们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含义,决定了在微观服务生产与消费过程中以下因素的重要性:一是人的因素,不仅包括服务生产者,也包括服务消费者;二是服务消费的外部性问题,即某一服务消费者有时对其他服务消费者获取服务产出(消费服务)产生影响;三是服务产品以及服务生产的标准化与质量问题。

尽管服务与商品在感性形态上存在着差别,但两者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毫无联系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服务与商品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性和统一性。替代性表现在服务可以替代商品,如运输服务可以替代工农业生产者自备运输工具、餐馆服务可以替代消费者自己的炊事活动;反过来,商品也可以替代服务,如消费者自备清洁工具替代家政服务。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两者的基本一致性上,如人们对服务与商品的需求都是通过货币购买来实现的;服务和商品与货币资产交换的一致性,或许为统一服务和商品提供了某种感性的经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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