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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外部效应和共有资源的微观经济政策优化策略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管制的一些制度措施是由少部分人制定出来的,他们可能会出台一些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此进行政治创租和租金抽取。租金抽取是指政府官员以作出某项不利于某利益集团的决策相威胁,迫使该利益集团向他们提供某种好处。

针对外部效应和共有资源的微观经济政策优化策略

从上面的分析知,产生外部效应的领域大多数是公共领域,其资源属于共有资源。共有资源之所以会产生负外部效应以致“共有地悲剧”这样的问题,原因是共有资源没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共有资源是社会共有的,它不属于私人所有,私人使用共有资源不需要支付成本,因而造成对共有资源的滥用。为了防止这种滥用行为,同时也鼓励正外部效应的产生,必须要有相应的对策,这里包括私人对策和公共对策。

1.私人对策

私人对策是指行为主体之间私下解决外部效应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有效性方面,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进行了阐述,他的理论被称为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指在存在外部效应的条件下,如果通过界定产权的方式,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或者低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从而使外部效应内在化,那么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效应的问题。

例如,有互为邻居的两户人家,我们把他们分别称为A和B。A的厨房正对着B的卧室。每当A炒菜时,B就深受其害。这里就发生了外部效应问题,A从炒菜中得到了利益;而B从A的炒菜中受到了损失。两家因此发生了争吵。排油烟的空间是大家共有的资源,没有谁有权独占。为了解决A和B的问题,就必须对排油烟的空间进行产权界定。假定A有产权,那么B就得忍受油烟的侵害;假定B有产权,那么A就应该向B支付一定的赔偿费并道歉。如果B认为损失价值为2000元,而A也认为可以接受2000元的赔偿,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私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总是有效率的,因为这里还牵涉到交易成本的问题。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是指各方在协议和遵守协议中所发生的成本。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A认定的价值与B认定的价值不相等,或者说A和B分别讲两国语言,为了解决两家的矛盾需要花5000元请翻译或律师,交易成本为5000元,那么纠纷很可能就不能解决。因为如果解决炒菜油烟问题的利益小于翻译费或律师费,那么A和B会选择把问题留下来不解决。

总的说来,从私人对策的角度看,私人解决外部效应的方法有:①树立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方法。即通过人们树立道德意识和进行自我约束,自觉解决外部效应问题。②实施慈善行为,如通过捐资办学,使穷人享受到教育。③经济主体双方或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2.公共对策

在公共对策上,利用一些社会机构,如法律系统或政府干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模仿”市场机制从而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具体说来,对于共有资源和外部效应所产生的市场低效率,市场经济主体的对策主要有管制、税收、补贴、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制度等。这些对策,都可以使外部效应内在化。外部效应内在化是指通过改变激励的方式方法,使人们考虑到自己行为的外在影响,以使外部效应问题得到解决。下面具体分析能够使外部效应内在化的各种公共对策。

(1)管制。管制是指公共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及各种制度,来管理或约束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例如,规定在市区鸣喇叭违反了该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应该受到罚款或扣留驾驶证的处罚,以此来减少城市噪声的污染;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命令,规定把有毒的化学排放物倒入江河湖海是犯罪行为,因为这种行为的社会成本远远大于排污者的利益,犯法者要受到相关的处罚,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这种管制,可以大大减少有毒物质向江河湖海的排放,从而解决外部效应问题。

但是,由于一部分管制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的,所以它容易引起寻租行为的产生。寻租是指通过寻求或维持在某些方面的优势地位或者权力来获得高额租金的非生产性活动。在这里,所谓的“租”是指经济租金,即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超过生产要素机会成本的收入。寻租就是追求这种经济租金的行为。在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大多数政策都是政府官员制定的。因此寻租表现为各种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官员,以便使本集团得到更多的利益。由于管制的一些制度措施是由少部分人制定出来的,他们可能会出台一些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此进行政治创租和租金抽取。政治创租是指政府官员以要求利益集团向他们提供某种好处为条件,利用政府政策为该利益集团创造经济租金。租金抽取是指政府官员以作出某项不利于某利益集团的决策相威胁,迫使该利益集团向他们提供某种好处。可见,管制有它明显不足的方面。(www.xing528.com)

(2)税收和补贴。与管制不同,税收和补贴是从经济角度来解决外部效应的问题。这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向私人进行符合社会效率的激励的政策。具体说来,就是对于产生负外部效应的行为人,增加税收;而对于产生正外部效应的行为人,则给予补贴。其中,用于纠正负外部效应影响的税收被称为庇古税(pigovian tax)。这种税收方法是由经济学家阿瑟·庇古(Arthur Pigou,1877~1959)最早提出来的,因而得名。

税收和管制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达到管理的效果,但是税收的成本更低而且效果更好。例如,某城市环保局需要减少每家工厂的年排污量,为了达到控制目标,既可以采取管制的方法,也可以采取税收的方法。采取管制的方法,是规定每家工厂的年排污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税收方法则可以对每家工厂设计鼓励其减少排污量的激励。因为每排一吨就要多交一些税收,少排污则少交税收;而且,税收定得越高,排污量就会越少。

税收在各种具有负外部效应的领域都可以发挥它独特的作用。例如,为了减少道路拥挤、车祸发生及汽车尾气污染等,政府可以向消费者征收较高的汽油税;为了减少工厂的烟尘排放量,政府可以向企业征收较高的税收等。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税率如何定?补贴率如何定?一般来说,可以参照的标准是与外部效应相关的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例如,鱼塘业主愿意承受造纸厂一定排污量的代价。

(3)实行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在解决负外部效应的问题上,实行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例如,政府控制污染的对策之一是利用“排污量的分配机制”进行调节,即通过颁发排污许可证,来限制污染物的过度排放。得到污染许可证的厂商,有的可能认为排污量定得太低,满足不了本厂商的排污要求;有的可能认为排污量定得太高,厂商自己根本用不了这么多的排污指标,于是在排污问题上就形成了买卖排污量的要求。如果一个厂商很容易减少或控制排污量,那么这个厂商可能有出售排污许可证的愿望;而其他需要得到更多排污指标的厂商则可以在市场上购买这种许可证。也许有人会认为,许可证转让并没有减少社会排污总量,因此污染许可证转让没有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因为购买许可证,厂商需要花钱,这增加了厂商排污的成本,也增加了厂商少排污的激励。当然,允许污染许可证交易,也存在它的负面性,因为如果许可证是可以转让的,则又会导致污染的地区分布失控,使某一地区污染过高,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在污染许可证转让方面,应该制定有效的管理和协调的制度及措施;同时对有排污许可证而又不排污或少排污的厂商,政府应实行奖励或补贴。

如果把出售污染许可证和实行庇古税两者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出售污染许可证可能比实行庇古税效果更好。设想如果某城市环保部门想使本地每年倒入河流里的污染物不超过500吨,那么它可以在出售污染许可证和征收庇古税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但是,由于环保部门并不知道当地的污染需求,它无法确定征收多少庇古税或者说税率应该定为多少才能达到这个目标。如果环保部门公开拍卖500吨的污染许可证,那么拍卖价格就得出了相当于庇古税的规模。

可见,实行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制度的好处不容置疑。这里的问题是,制定污染标准较困难;而且污染标准的制定究竟应区别对待,还是应一刀切?一般来说,区别对待效果要好,效率要高。但是这种区别对待必须有一个前提:信息是完备的。然而现实中,信息往往是不完备的。因此,如果采取区别对待,通常会导致寻租现象。

政府控制污染的对策之二是通过外部效应内部化,即兼并的方法解决问题。科斯定理表明,假定在完全竞争情况下,交易费用为零,如果产权明晰,市场能找到最佳方式,实现帕累托最优。然而,有关外部效应的实际问题,一般都是在产权未能很好界定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使有关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帕累托效率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实施兼并,也就是相关厂商进行合作。这样外部效应就没有了,因为外部效应只有在一个行为主体的行为影响另一个行为主体的利益时才会发生。如果相关厂商合并成一个厂商或厂商集团,那么它在选择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计划时就会将它内部不同“分工”的相互影响考虑在内。可见,通过产权的再分配,外部效应可以内在化。而这种产权的再分配,实际上是进行产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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