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汉之初承袭了秦朝的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制下存在着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制。经过春秋战国、秦至西汉文帝这段较长的历史时期,按照现代物权法理看,土地私有产权逐渐分割了国有土地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大权力,土地私有制逐步演变,正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依据赵冈等学者的考证,各朝代虽也有各种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数量远不及私有土地多。
西汉之初承袭了秦朝的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制下存在着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制。汉初实行“黄老政治”,轻徭薄赋,人民休养生息,大量自耕农出现,经济社会较快复苏。汉简《二年律令》颁布后,文帝废止普遍授田制(全国人民,包括庶民、官吏、贵族等各色人等都普遍有被授田权),改为按军功、等级等来授田,虽然名义上土地还属于国有,但私人的土地产权已包含了较为长久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且可以继承、赠与、买卖等,这是汉代土地私有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经过春秋战国、秦至西汉文帝这段较长的历史时期,按照现代物权法理看,土地私有产权逐渐分割了国有土地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大权力,土地私有制逐步演变,正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依据赵冈等学者的考证,各朝代虽也有各种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数量远不及私有土地多。
在以土地私有制为主的土地制度下,封建王朝出于稳定农业生产、扩大耕地数量、保障田赋收入、优化人地关系、抑制土地兼并、维护社会稳定等目的,对土地制度的干预很强。结合晦涩繁多的史料,按我的理解总结,在土地分配和占有制度上,最主要的当属限田制和均田制。在土地税制上,与土地赋税制度密切相关的三次重大赋税制度改革——唐朝两税制、明朝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是漫漫历史长河中最为耀眼的三颗明珠。在土地经营制度上,除了传统的自耕经营方式,租佃制、永佃制得到发展。在土地交易制度与抑制兼并政策上,历朝都有限制,但总体上走向放松和规范。(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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