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前期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加强村民自治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初稿)》,并广泛征求全乡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400余人的建议和意见,先后经村社干部会议、乡级部门联席会及办公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后施行。
建立组织,推选落实“三会”组织人员。在全乡6个村分别建立健全“一章一约三会”组织,即按法定程序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建立红白理事会、群众和事会、环境治理会等3个群众性自治组织,推选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懂政策法律、甘于奉献的村民担任理事会主任及成员,各理事会分别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成员4~8人不等。
强化考核,注重结果运用。乡党委推行村民自治周督导、月考核(月通报)、季表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政绩考核。同时,特别注重违规群众的处理及结果运用,凡对违反村民自治规定的村民,按照《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一律不能参加村里的评先树优活动;对家庭及周边环境卫生最清洁、不清洁的农户,每月在“红黑榜”张榜公开;对连续3个月均获得最清洁的家庭,乡政府每季度集中给予物质奖励,并全乡通报表扬。强化“三会”组织成员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讲形式主义的成员加强批评教育,对考核不称职的“三会”人员予以改选。(www.xing528.com)
完善制度,确保“三会”组织规范长效运行。在乡级层面,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村民自治专门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6名(专职1名、兼职5名)。在村级层面,落实第一书记牵头抓,支部书记、村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长抓常管。出台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程序及要求,制定“三会”组织建立和人员推选程序及要求,明确3个理事会的工作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细化婚事丧事操办规程,乡财政从自有资金中每年挤出10万元,补助“三会”自治组织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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