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妥善安置职工,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环节。按市政府8 号文件要求,首先要将企业职工分类,共分四类人员。截至2003 年12月底,第一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 年(含5 年)共有417 人,其中男职工144 人,女职工273 人;或工龄男满30 周年工龄职工人数217 人,女满25 周年职工人数59 人。第二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 年以上10 年以内(含10 年)共有228 人,其中男职工40 人,女职工188 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配偶、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划入第二类人员范围内,共有77 人,其中男职工67 人,女职工10 人。第三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 年以上共有1382 人,其中国营编制职工670 人(男554 人,女116 人);大集体编制职工98 人(男52人、女46 人);合同制职工614 人(男277 人,女337 人)。第四类人员为离退休职工,共有1485 人,其中男职工668 人,女职工817 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在册职工人员总数为3865 人,其中男职工2019 人,女职工1846 人。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分类表
说明:1.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摸底统计数据。
2.另有挂编人员28 人,其中:男13 人,女15 人。
3.小集体职工及各企业停薪留职请长假职工共计304 人,未计入在此表。
4.改制中实际安置职工总人数为4169 人,各类人员数字均有相应变动。(www.xing528.com)
其次,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对职工安置费进行测算,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先由各企业单位编制职工安置费测算表,然后由市供销社进行审核。经测算,需要安置费用13149 万元。具体测算内容见安置费测算表。
安置费测算表 单位:万元/人
(承接上表)
第三,在完成职工安置费测算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南昌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于2003 年5 月份率先打响企业改制第一枪。至2003 年年底,全市供销社10 家直属企业、33 个法人单位,全面彻底完成了企业改制任务,为2483 名退休、退养、协保、特殊群体等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并建立了托管中心,对全系统998 名退养、协保、特殊群体等人员和1485 名离、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确保他们无后顾之忧,为1382 名货币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补缴了历年所欠的养老、失业保险金,办理了失业保险,并设立了特困职工救助基金,对已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确有困难的原企业职工给予关心,在经济上给予救助,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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