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自成立供销社以来,劳动竞赛与评比贯穿其始终。不同的年代,赋予劳动竞赛与评比不同的内容,其实质就是围绕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一系列倡议而开展的各种活动,推动供销社中心工作,是南昌供销人政治、精神面貌的综合体现。
劳动竞赛与评比始于1952 年初。南昌市合作总社根据全国总社关于开展增产节约的指示,按照省社制定下发的《贯彻执行增产节约运动的工作要点(草案)》工作部署,在全市合作社系统开展一个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红旗竞赛活动,并通过竞赛活动,评选模范县社、模范基层社、模范合作干部和模范社员,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评选的条件:在1951 年经营实绩的基础上,商品资金加速10%—30%,商品流转费用降低1.2%—3.2%。人均劳动效益以营业额(旧币)计算:基层和山区供销社每人每月1300—1600 万元,一般农作物区划的基层社每人每月2000—2400 万元。
1953 年起改称爱国主义劳动竞赛,1956 年改称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57 年以增产节约为中心,开展“三好”(即政策观点好、服务态度好、群众观点好)的竞赛活动,直至1958 年与国营商业合并,供销社系统内的竞赛活动同商业系统一起开展。
1956 年6 月27 日,全国总社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先进代表者会议,授予南昌市青云谱供销社主任胡连保同志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胡连保同志是南昌市供销社系统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第一人、也是全省供销社系统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第一人),授予新建县供销社财务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59 年10 月25 日,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又称全国群英会)在北京召开,授予江西省供销社系统2 名劳动模范,其中一名是南昌市农副产品公司采购员胡连保同志。
1962 年市供销社成立后,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六好企业”、“六好职工”劳动竞赛与评比活动。“六好企业”的评比条件: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好、生产资料供应好、开展农村集市贸易好、经营管理好、市场安排好、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好。经理(主任、科股长)的六好内容为:贯彻上级指示好、政治领导好、技术革新好、工作深入好、关心职工好、部门协作好;行政管理人员的六好内容:为服务质量好、执行政策好、勤俭节约好、团结互助好、政治业务学习好、商品保管安全卫生好。
1964 年3 月,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决定将“六好”企业改为“五好”企业,并赋予新的内容。“五好”企业的标准是:政治工作好、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好、经营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六好”职工的标准是:政治思想好、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好、爱护公共财物好、团结互助好、经常学习好、服务态度好。
1963 年至1965 年,结合开展争创“五好”企业“六好”职工活动的同时,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轰轰烈烈地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把争创“五好”企业“六好”职工活动推向高潮,涌现出一大批“五好”企业“六好”职工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五好”企业“六好”职工劳动竞争活动被中止。(www.xing528.com)
国合商业合并期间,从1976 年开始,在全市商贸战线开展“学大庆、学大寨”(简称双学)活动。
1979 年市供销社恢复成立后,根据省供销社的工作部署,把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作为落实“双学”的关键,并规定“服务质量月”的评比条件为:完成任务好、服务态度好、经营管理好、清洁卫生好、安全保卫好、市场管理好。
1984 年,根据全国财贸工会的指示精神,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活动,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零售企业、生产单位和基层供销社等一线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1985 年下半年至1986 年间,根据省“五四三”运动委员会的指示,以全省12 个城市的商业、供销社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以“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此后,把创“三优”与经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开展以“争当优秀经理、厂长、主任”“双增双节”和“百日扩销”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对提高服务质量,扩大业务经营起到促进作用。
1991 年市供销合作社第三次恢复成立,正值全国改革开放风起云涌之际,劳动竞赛与评比的形式和内容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务虚的东西少了,务实的内容和时代紧密结合。把坚持改革开放、深化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经济责任承包制等主要内容作为20 世纪90 年代的劳动竞赛评比内容。
进入新世纪,从2005 年开始,省供销社为重振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推动供销社工作,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了以打造“新网工程”为主要内容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活动,主要考评市、县两级供销社,对市级供销社,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全省91 个县级供销社评出十个县级供销社,授予“十佳县级供销社”荣誉称号。县级供销社连续三年获得“十佳县级供销社”,其单位主要领导由省供销社和省人事厅联合表彰,授予全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南昌市供销社为推动全市供销社工作,参照省社考核评比方法,对七个县(区)级供销社评出一、二、三等奖3 个项奖,对全市78 个基层社评出10 个“十佳基层社”,在每年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对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市通报。
从2007 年度开始,南昌市供销社已连续6 年获得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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