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南昌市供销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增设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给予财政贴息补助的请示。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 年开始,对我市供销社企业进行化肥淡季储备给予每年70 万元的财政贴息补助。2007 年,市供销社《关于要求增加市级化肥淡季储备数量的请示》(洪供字〔2007〕26 号),要求适当增加我市化肥储备数量和财政贴息补助资金,从2007 年开始,财政贴息补助资金逐年增加。2013 年,南昌市供销社《关于对我市化肥淡季储备继续予以补贴的请示》(洪供字〔2013〕5 号),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3 年起连续3 年,市化肥年度淡季储备总量保持在6 万吨,对承储企业给予每吨60 元的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年补贴资金360万元,在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截至2013 年7 月31 日,市供销社系统共获取市级化肥淡季储备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780 万元。
以下是2006 年度到2015 年度市财政贴息补助情况:
2006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70 万元
2007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00 万元
2008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50 万元
2009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200 万元
2010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
2011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www.xing528.com)
2012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
2013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14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15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06 年至2015 年总计2500 万元。
从2006 年开始,南昌县人民政府为稳定农资价格和保障农资供应,每年从县财政拨出50 万元,作为承储企业淡季化肥储备(每年2 万吨)贷款贴息,其他县(区)人民政府从2007 年开始跟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 年7 月31 日,各县(区)供销社获本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不低于2000 万元,由于争取到市、县两级政府淡季化肥储备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政策支持,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进一步巩固了供销社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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