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南昌市供销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增设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给予财政贴息补助的请示。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 年开始,对我市供销社企业进行化肥淡季储备给予每年70 万元的财政贴息补助。2007 年,市供销社《关于要求增加市级化肥淡季储备数量的请示》(洪供字〔2007〕26 号),要求适当增加我市化肥储备数量和财政贴息补助资金,从2007 年开始,财政贴息补助资金逐年增加。2013 年,南昌市供销社《关于对我市化肥淡季储备继续予以补贴的请示》(洪供字〔2013〕5 号),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3 年起连续3 年,市化肥年度淡季储备总量保持在6 万吨,对承储企业给予每吨60 元的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年补贴资金360万元,在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截至2013 年7 月31 日,市供销社系统共获取市级化肥淡季储备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780 万元。
以下是2006 年度到2015 年度市财政贴息补助情况:
2006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70 万元
2007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00 万元
2008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50 万元
2009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200 万元
2010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
2011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https://www.xing528.com)
2012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00 万元
2013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14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15 年度争取市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60 万元
2006 年至2015 年总计2500 万元。
从2006 年开始,南昌县人民政府为稳定农资价格和保障农资供应,每年从县财政拨出50 万元,作为承储企业淡季化肥储备(每年2 万吨)贷款贴息,其他县(区)人民政府从2007 年开始跟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 年7 月31 日,各县(区)供销社获本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不低于2000 万元,由于争取到市、县两级政府淡季化肥储备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政策支持,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进一步巩固了供销社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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