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 是基层供销社网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基层社都是建立在公社或镇所在地的集镇,或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有一些偏远公社或镇的生产大队就没有供销社的网点。这些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用品必须跑很远路程,既不方便又耽误生产。所以广泛设立双代店,弥补供销社网点之不足,以服务农村,方便农民,颇受大家的欢迎。
我市各县的农村代购代销店建立于1965 年。当年9 月,各县供销社根据全国合作总社关于在农村建立代购代销店的精神,组织工作组在当地公社进行试点。该年试点基本成功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双代店建立后,由生产大队解决房屋、柜台、货架等设备,一般设在生产大队部办公地点旁边或附近,因陋就简进行营业。双代店的人员,由农民群众推选,受当地大队和基层供销社共同领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资金由供销社垫付一部分。经营场所由大队解决。基层社投入一定商品,铺垫部分资金以后则以现金购货,缴多少钱,拨多少货,并以补齐商品的数额,付给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作为双代人员的生活费,不另计给工资。
为了防止双代人员在经营中短斤少两,以次充好,赊销挪用等事情发生,各基层社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盘点,并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以防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商业机构逐步精简和撤并,网店明显不足,这给发展“双代店”带来了有利条件。特别是1968 年国合合并,合作商店消亡后,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形式“双代店”成了国营商品的唯一补充力量,这使“双代店”再次得到充实和发展。1975 年,省商业局发出《江西省农村供销店管理办法的通知》后,各大队陆续成立了以贫下中农为主,由大队干部和代购代销员参加的贫下中农管理小组,对“双代店”进行监督管理,使“双代店在组织上、经营手续上、管理规则上都进一步得到完善。1979 年国合分家,供销社在农村市场的网店不断增加,集体商业、个体商贩得到迅速的发展。国营商业有了得力的助手和补充。为此根据上级指示。1983 年后,县供销社逐步将代购代销费收回,“双代店”则逐渐转为个体的自营店。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商品生产的恢复,进货渠道多层次的货流日益充裕开放。随后个体经济日益增多,农村出现不少个体经商户,代购代销店,也就逐步自行退出流通渠道,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www.xing528.com)
1962 年—2009 年历年南昌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总值及主要商品购销总量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吨
续表 单位:万元、吨
历年农药械购销统计表 单位:部
1956 年—1986 年废旧物资主要品种收购数量统计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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