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储存与销售,是供销合作社的首要任务。供销社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接受国家的委托,承担重要商品的购销任务,是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的主要桥梁。
新中国成立后,供销社承担着国家大部分农副产品的采购任务。20 世纪80年代前,农副土特产品主要由供销社经营。商业局和供销社机构合并期间,两个系统都有收购农副产品的任务。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不属供销社经营的部分农产品,供销社接受国家或主管部门委托代为收购,简称“代购”;属供销社系统主管经营的称“自购”。此外,农副产品经营方式有统购、换购、分购和统销、联销等。
经营策略 1956 年10 月,国务院决定开放农村小土产自由市场。但由于私商乘机套购,贩卖统购物资,妨碍国家的计划收购和计划分配。1957 年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由国家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对一批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的决定,属于国家统一收购的有烤烟、麻类、甘蔗、茶叶、生猪、牛、羊、鸡蛋、鸭蛋、蔬菜、松脂、毛竹、粽片、皮张、羊毛、春蚕、桐油、生漆、土糖、土纸、出口水果、出口供应城市的主要水产品,主要木材和38 种主要中药材。
供销合作社采取增加收购品种的方法,促进农副产品的发展。20 世纪50 年代,收购品种主要是土布、棉花、油纸扇、黑瓜子、桐子、乌柏等;20 世纪60 年代,增加了红花籽、蚕茧、蔓荆子和畜产品等收购品种;1964 年油纸扇收购240 万把,1967 年红花籽收购32619 担,双创全省最高收购量。20 世纪70 年代,增加了草袋、草绳、蓖麻、王浆等收购品种。1973 年蓖麻收购3000 担,1978 年草袋收购348.8万条,草绳1000 万市斤,三项创全省最高收购量20 世纪80 年代,增加了荸荠、黄花、柑桔、葡萄等收购品种,1982 年棉花收购24395 担,创市历史最高收购量。
供销合作社采取引进的方法,促进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木的发展。一是引进适宜本地生态环境的品种,如荸荠、柑桔、黄花、茶叶、蓖麻、葡萄等;二是引进优良品种,如蚕茧、桑苗、棉花等。以棉花为例,20 世纪50 年代,全市种植的都是粗绒棉,产量少,纤维短,品级低。1968 年,从湖北引进鄂棉一号良种,为全市棉花生产推广良种细绒棉,淘汰粗绒棉创造了条件,使棉花单产、品级普遍得到提高。
为了支持广大农民发展农副产品的生产,供销合作社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开展多种经营,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发展。多年来,在农副产品收购工作中,供销合作社对草袋、草绳、棉花、荸荠、柑桔、黄花、蓖麻、蔓荆子等大宗农副产品,经常采取签订购销合同和预购合同的方法,把农民和供销合作社连结在一起。这样,可以为农民减少发展商品经济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为供销合作社自身提供充足的货源。同时,通过签订合同,发放预购定金或预付定金,既保证农副产品的销路,也保证产品的收购价格,让农民吃定心丸。
在执行农副产品统购政策时,供销社曾为食品公司代购鲜蛋,为外贸公司代购蚕茧、畜产品,为工厂代购原料等。农副产品经营放开后,为方便农民买卖,供销社普遍开展换购业务,以农产品换工业品,以肥换购,以籽换油,以粮换酒,以蛋换盐等为农民所欢迎。1986 年供销社系统开展了农副产品分购联销,以专业公司为依托,以基层社为基础,确定大宗产品,开展联合经营,利润上少下多,收到较好效果。同时,供销社坚持开展“小夏收”和“小秋收”,在农副产品集中上市季节,开展小指标竞赛,实行门市收购与登门收购结合,尽力帮助农民变现增收。
由于供销社广大员工的积极努力,收购品种由建社初期的20 多种发展到上世纪80 年代末期的300 多种。全市系统内农副产品除粮、棉、油外,还有柑橘、茶叶、花生、大豆、芝麻等,几乎涵盖了农副产品收购的所有项目。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农副产品购销逐步放开,除粮、棉、油实行合同定购外,其他产品购销均由市场调节。1986 年,市供销社开始对农副产品进行分购联销,县公司与基层社结成统一联合体,共收购油料、柑橘、皮木梓油、稻谷、黄姜、薯干、绿豆等15 个品种20 万多吨,直接销往全国14 个省、市的100 多个单位。20世纪90 年代后,随着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副产品购销市场(除棉花外)逐步被个体经营者所占领。
随着开放力度不断深入扩大,农副产品逐步取消了派购和定购政策,农副产品购销的指令计划越来越少,议价议销的份额逐渐扩大,一切产品由市场供求决定交易,国营商业,乡镇企业,个体和社会中介商贩等多种商业参与农村产品购销活动,在省内、省外都纷纷参与竞争的情况下,加之供销社的经营是有账可查,在经营上没有其他渠道灵活,供销合作社传统的农副产品收购处于不利的地位,失去了优势,面临生存的危机。(www.xing528.com)
面对市场多渠道的经营竞争局面,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点多面广、信息灵通、吞吐灵活、业务熟练的优势,积极开辟新资源和新市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扩大收购范围。如借助当地龙头企业,积极创办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等经济组织,与农民中的一些强人建立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供销社提供信息,争取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或以入股的方式引导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全系统已建立农副产品专业市场37 个,做到供销社和农民双赢,实现助农增收的目的。
60 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收购农副产品的总值为85.6 亿元,仅2008 年农副产品的收购就达到3.6 亿元。出口总值也达到5.89 亿元。
南昌市供销社主要的传统经营业务有以下几种:
农副土特产类的购销 为更好地完成市政府赋予的购销职责,市社专门成立了市土产杂品棉麻总公司,是个老行业公司,承担农副土特产的经营。其经营的商品主要是三大类:一是土产类,包括桐油、生漆、麻油、竹木制品、草袋、绳索、油毡、铁锹、保险柜、棉、麻等200 多个品种;二是杂品类,包括炊具家用电器、大中小型酒家设备、日常生活用纸、小五金、塑料制品、建筑材料、油毡、卫生洁具、各种复合板、烟花爆竹等200 多个品种;三是棉麻类,有絮棉、棉花、工业用棉等。1986 年前,农副土特产行业经营的商品,除棉麻、桐油、生漆、竹木等属于国家一、二类物资实行计划调拨供应外,大多属于国家三类物资,实行自行采购销售。经营的土产、杂品类商品大多在江西本省采购,销售于南昌及全省各地。棉花、絮棉是经营的主要商品,南昌有的地区种植棉花,但山东、河南属主要棉产区。1986年,市土产杂品棉麻总公司商品购进3461 万元,销售4030 万元,其中棉花购进4.2 万担,销售2600 万元。1987 年商品购进5059 万元,销售4434 万元,其中棉花购进4.5 万担,销售2800 万元。2001 年,公司在完成本地棉花收购的前提下,改变“坐站收购,等货上门”的传统做法,北上山东、河南等棉产区组织货源,南下广东、广西、福建拓宽销售渠道,增购扩销,收购棉花5000 多担,业务销售额完成3886 万元。草袋是防洪的必备用品,每年提供储存20—30 万条左右,政府给予一定补贴。1990 年起,公司每年草袋销售500 万元左右,1998 年江西南昌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销售草袋3.5 万条,销售额3.85 万元,企业贴补资金2 万元,政府贴补1.45 万元。
茶果干鲜类的购销 为了更好地承担土特产品的收购与销售,南昌市供销社专门成立南昌市果品总公司和南昌干鲜果副食品总公司。南昌市果品总公司20 世纪80 年代建有大型冷库2000 吨位,市区仓库8000 多平方米,有货运车7辆,运力30 多吨。公司经营的商品主要有三类:一是水果类。大宗鲜果中苹果的品种有红富士、泰冠,也有少量国产的美国蛇果。苹果栽培地区最广、产量最多、销售时间最长,全年都有供应,货源的主要来源系山东、陕西、河南、甘肃;柑桔有常见柑、桔、橙、柚四大类,不仅品种繁多,而且长年可供。南昌供应较多的品种为南丰蜜桔、福建芦柑、赣南脐橙。2003 年又出现了新品种,如湖南冰糖橙、广东沙糖桔。香蕉的品种有大蕉、龙芽蕉等,市场销售的大多来自广东、福建、广西,长年可供。梨子在市场销售的有安徽砀山酥梨、河北鸭梨、新疆香梨,2003 年后有新品种苹果梨、凤水梨。西瓜:20 世纪70、80 年代市场销售的抚州西瓜、赣南西瓜已退出市场。后来供应的主要品种有上海早春红玉、海南西瓜、广西无子瓜,长年可供;南昌市场供应的水果还有广东、福建的荔枝、龙眼、菠萝、枇杷,河北、新疆的鲜葡萄、新疆哈密瓜。进口水果:有美国蛇果、青红提葡萄、李子、泰国芒果、香蕉、越南桂圆等。二是干果类。大宗干果有:黑瓜籽,由新疆、内蒙、山西、甘肃供货;葵花籽,供货产地与黑瓜籽相同,但河北张家口、吉林长岭地区也有供货;桂圆干、荔枝干由福建供货;橄榄、蜜饯由广东供货;葡萄干由新疆供货;白莲、红莲由江西广昌、石城、湖南供货;还有山西、山东、河北、陕西全省各地的柿饼、核桃、山楂片、红枣、蜜枣、果脯等。三是茶叶类:省内婺源绿茶、修水红茶、遂川狗牯脑、庐山云雾茶,在省内外享有盛名。四是其他商品。主要有黑木耳、白木耳、香菇、腐竹、粉丝、目鱼、八角茴、桂皮、红豆、绿豆、花生米等,从全国各地果品、食品、土产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生产厂家采购。1986 年至2004 年,平均年购进鲜果4600 多吨,干果1500 多吨,其他1000 多吨,装卸火车皮200 多个,年均销售额2600 万元左右。南昌市1989 年前的果品市场,依托公司丁公路水果仓库在丁公路占街为市,经营个体户约50 多户,分布坛子口、解放路、贤士湖形成果品集市,交易量5-6万公斤。1990 年在建设路94 号,兴建建筑面积35000 平方米的交易市场,年交易量1 亿公斤,交易额1.2 亿元。该市场先后于1992、1995、1997 年三次扩建改造。2004 年该市场占地面积4 万平方米,门面200 多间,经营户180 多家,停车场、招待所、垃圾中转站、装卸队、运输、冷库、信息服务各项设施配套完善,为全国十大果品专业市场之一,成为长江东南区域全国水果的主要集散地。至2003 年果品交易达7 亿公斤,交易额达10 亿元。随着水果经营的发展,2000 年,南昌(深圳)农副产品批发中心也划出一块从事水果交易。至2003 年,南昌水果专卖店、连锁店、兼营店遍布大街小巷,一些菜市场、大型购物中心都经营水果,市民吃水果极为方便。南昌果品总公司也完成了她的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改制后成立了洪城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筹建一个占地200 亩,集货运、销售、结算、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农产品集贸市场。
土布的购销 解放后,合作社为了保证城乡供应货源,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减少私商中间的剥削,积极为纺织户收购、推销所产土布。1953 年通过供销社收购的土布为267020 匹,1956 年为12000 匹,并与农户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使纺织户安排生产心中有数,并积极为纺织户解决原料所需。1954 年以后,因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各地农户所产棉花积极交售给国家。因土布原料不足,特别是随着纺织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工制布已适应不了群众穿着的需要,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有色高级机制棉布。1956 年江西棉纺织厂建成投产后,基本上取代了土布的市场供应。
红花籽收购及奖售政策 红花籽(草),又名紫云英,属豆科绿肥,分早熟、中熟、晚熟三类。我市水稻有中、晚熟类,红花籽在晚稻田间播种,第二年春季作早稻基本肥源之一。建国后,国家重视肥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市政府根据红花草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为了发挥本地优势,激发农民多产红花籽的积极性,要求商业部门(供销社)积极做好红花籽收购工作。供销社遵照政府指示精神,从1952年起承担了收购转销的任务。各基层社都设立了收购网点,做到农民交多少收多少,除做好县内调剂外,红花籽销往外地,服务于农民,并先后实行了指导性计划生产和奖售政策。1962 年7 月份,市供销社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规定“每收购100 斤红花籽奖售稻谷300 斤,化肥250 斤,收购价为70 元。1965 年市人委发出通知,每收购100 斤红花籽奖售稻谷500 斤,化肥250 斤,收购价100 元。与此同时,供销社积极帮助农民推销剩余红花籽,解决农民生产农用及修理房屋用木材需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购任务外,积极派员与山区联系,签订红花籽换购木材合同。1965 年5 月,市森林公安局、供销社根据与山区签订的合同发出通知,规定“每收购本市农民55 市斤红花籽可换一个立方米(等内材)木材指标,由市社统一调拨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擅自换购”,并规定享受了木材指标的不享受粮、化肥奖售。双方按国家牌价兑现。1967 年换购标准为等内木材每立方米换购75 市斤,等外木材每立方米换购40 市斤红花籽的做法。1967 年红花籽收购量达到历史最高纪录,共收购32619 市担,一直到1985 年都未突破此收购量。
1968 年以后,因视奖售为物质刺激,全市停止收购红花籽实行奖售的办法和换购木材的做法。供销社继续做好上级下达的收购任务。1971 年以后,全省各地扩大了红花籽留种面积及化肥的推广使用,我市各县区红花籽留种面积减少,收购量有所下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承包生产,红花留种量扩大,红花籽收购量增加。1980 年因取消指导性计划收购,实行自由流通,商业部门收购量又下降。集市流通扩大,各地集市都有红花籽自由交易,基层社不再经营红花籽的业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