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代表大会是民主办社的主要形式,是供销社最高权力机关,是供销合作事业创办以来逐步完善的民主管理的主要标志。
市级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县级供销社或基层单位社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社员代表大会须有2/3 以上代表出席,由出席代表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通过或修改本社社章;
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本社理事会或监事会的工作报告;(www.xing528.com)
4.审查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发展多种经营的规划和措施;
5.审查批准本社财务预算、决算、盈余分配或弥补亏损等议案;
6.其他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议。
1963 年2 月28 日至3 月4 日,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昌市隆重召开,会议历时5 天,由9 个基层社、4 个直属公司、30 个职工消费合作社推选代表223 名,列席会议的特邀代表82 名出席了会议,市社主任兼党委书记于正远作工作报告,大会制定并通过《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章程(草案)》;讨论整社建社工作;审议并批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布置“四清”工作;最后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人选。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于1964 年2 月19 日召开,会期5 天,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212 名,列席会议的代表60 名。至此,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以后就一直没有召开过社员代表大会。从1991 年开始,由基层社、县社直属公司、县社和市社直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年度工作会议,取代了以往每年召开一次的社员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发生了变化,不再审查和讨论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不再选举理、监事会成员,不再审查批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盈余分配或弥补亏损等议案,会议议程缩减为年度工作报告、表彰先进两项主要内容,会期也压缩到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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