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7 月5 日成立南昌市人民政府工商事业管理局,其内设机构是合作股,于1950 年9 月负责组建南昌市合作总社,1950 年11 月成立南昌市合作总社筹备社。
1951 年2 月3 日,在南昌市人民政府财委会指导下,在南昌市合作总社筹备社的基础上,成立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筹备委员会。
1953 年3 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和南昌市合作总社同时对外挂牌,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形式存在,并着手组建南昌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市供销合作社。
第一次合并 1954 年9 月10 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商业管理局合署办公,保留市合作总社牌子,合并时间近8 年。
1955 年1 月5 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被撤销,保留市合作总社牌子,挂市商业管理局牌子,内设合作业务组导科和财会科共同管理市合作总社行政和业务工作。
1955 年3 月,成立南昌市郊区供销合作社,管理基层社。
1956 年4 月郊区供销合作社撤销,同时成立江西省供销社南昌办事处,隶属江西省供销社领导,并接管郊区供销合作社的业务。
1956 年10 月,成立南昌市农产品采购局,1957 年5 月撤销,其人员和业务移交江西省供销社南昌办事处。
江西省供销社南昌办事处属江西省社直属单位,为保障当地商品供应,更好地管理市属合作企业,南昌市人民政府于1957 年5 月将市商业管理局一分为二,同时成立南昌市商业局和南昌市服务局,共同管理南昌市供销、商业系统所属企业。
1958 年5 月撤销市服务局和江西省供销社南昌办事处,其人员和业务并入市商业局。
1961 年7 月,市商业局分为第一、第二商业局。
第一次分设 1962 年7 月12 日,第一、第二商业局撤销,在第二商业局的基础上,同时成立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其名称一直沿用至今。第一次分设存续时间6年半。
1968 年4 月,南昌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南昌市供销合作社临时领导小组,同年8 月撤销,由南昌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直接管理国营、供销商业。(www.xing528.com)
第二次合并 1970 年1 月,南昌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南昌市商业局革命委员会和南昌市商业局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并入市商业局,时间近10 年。市商业局的管理范围包括商业、供销、粮食、外贸、工商、物价等部门,成为历史上第一次“大商业”管理体制。随着形势的发展,工商、物价、粮食等部门纷纷从市商业局分离出去,1972 年9 月成立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南昌市物价委员会,1973 年2 月成立市粮食局,1979 年5 月成立市对外贸易局。
第二次分设 1979 年5 月,再次恢复成立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存续时间为3年半。
第三次合并 1983 年12 月,市级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市供销合作社第三次并入市商业局,保留市供销合作社牌子。合并时间近7 年半。
1986 年市商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合二为一,不再保留市供销合作社的牌子,挂市商业局牌子,设一套人马,财务管理分国营与供销两本账。
第三次分设 1991 年4 月,第三次恢复成立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至今,这属历史上时间最长的一次。
60 多年市供销合作社兴衰、沉浮与机构变迁,尤其是“三合三分”的历史过程相伴,与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相联。合并则损,分设则益,党兴、国兴则供销社兴。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机构变迁图表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正职领导任职情况表
续表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副职领导任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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