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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海合会: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合作机制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治方面,共同理事会建立的政治对话机制被确定为合作伙伴关系的正式组成部分;经济方面,双方在能源、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合作,欧盟在海合会设立了投资中心;文化方面,双方开展媒体、教育等方面的合作。近年来,欧盟与海合会重点在两个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在新能源领域,海合会希望获得欧盟的技术转让,以支持海合会成员国多元经济的发展。

欧盟与海合会: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合作机制

西亚(中东)地区是欧盟及其成员国的传统势力范围,欧盟的政治经济重心相当一部分倾注于西亚(中东)地区,关注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1.欧盟政经兼顾的中东政策

欧盟与地中海沿岸阿拉伯国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在现代化进程中,阿拉伯国家将欧盟当作合作伙伴,而欧盟则把地中海南岸和东岸当作自己的战略大后方。在经济上,双方互补性也很强,欧盟国家严重依赖西亚(中东)的石油和天然气;而西亚(中东)国家则需要欧盟的技术、资金和设备。

欧盟在西亚(中东)的政策是兼顾政治与经济,既关心该地区的冲突与安全,又关心该地区的能源与供应。“自1995年以来,‘安全’特别是‘稳定’字眼在欧盟的北非中东政策中就占据了中心位置”,[54]能源与经济利益仅次于安全利益。

2.欧盟与海合会的经济关系

欧盟/欧共体与海合会之间的合作较为务实。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来逐步建立起以政治对话、自由贸易谈判和经济合作为三大支柱的合作框架。2005年,欧盟和海湾合作委员会之间进一步开展了多方面的合作,并开始在不同层次上实施。政治方面,共同理事会建立的政治对话机制被确定为合作伙伴关系的正式组成部分;经济方面,双方在能源、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合作,欧盟在海合会设立了投资中心;文化方面,双方开展媒体、教育等方面的合作。(www.xing528.com)

近年来,欧盟与海合会重点在两个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一是能源领域。在过去几十年的合作基础上,开始实现能源合作重点的转移,从传统的油气产业的勘探、开发、生产逐步转向能源运输管道网络建设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以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新的议题。在新能源领域,海合会希望获得欧盟的技术转让,以支持海合会成员国多元经济的发展。二是自由贸易谈判领域。双方经历了多轮谈判,始终难以消除分歧。在关税同盟方面,海湾合作委员会从1998年开始加快了统一关税的步伐,并于2001年建立了关税联盟,以跟上欧盟的自由贸易步伐,但欧盟将关税同盟与人权问题挂钩。在海合会重要出口领域能源方面,欧盟一方面希望海合会成为欧盟能源来源的稳定供应商,另一方面又以环境保护为由,对海合会的能源及其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并实行配额制。由于海合会成员国内部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欧盟的统一标准也不利于海合会协调统一的立场。

3.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

1995年,在欧盟巴塞罗那宣言中提出了“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Euro-Mediterranean Partnership)的动议,得到了地中海沿岸国家的积极响应。其时欧洲一体化进程进展顺利,中东欧等国家纷纷要求入盟,激发了欧盟南下的雄心。“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旨在建立以欧盟为主导的环地中海经济圈,是欧盟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囊括了27个欧洲联盟成员国及16个伙伴关系国(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克罗地亚、埃及、以色列等)。

首届欧盟—地中海南岸国家部长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使欧盟与地中海南岸国家成为自由贸易区。2005年首届欧盟—地中海南岸国家首脑会议举行,会议发表了“五年行动计划”,除了在政治上要求稳定地中海南岸国家的安全外,在经济上提出要实现农产品和服务业贸易的自由化,并重申在2010年前建成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欧盟虽然出资金、出技术,帮助地中海南岸和东岸国家发展经济,但由于欧盟东扩后负担加重,自身内部矛盾重重,加之中东和平进程停滞不前,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并不如预期,“巴塞罗那进程”进展不大,可以说,欧盟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伙伴国则发展水平低。具体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地中海南岸和东岸欠发达国家达不到欧盟的标准;二是欧盟财力有限,满足不了伙伴国家对发展经济的资金需求;三是欧盟成员国人口结构潜在变化的可能及其将导致的政治与社会后果,已经引起人口导入国的警觉,无条件、开放的劳动力自由流动政策几乎成为不可能。可见,由于欧盟经济发展水平高,在制度构建、组织规划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而地中海伙伴国在短期内根本达不到欧盟提出的要求,欧盟与地中海欠发达国家实现自由贸易的条件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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