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在日本的对外经济战略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日本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入侵过东南亚地区,但在美国的“帮助”下,通过战争赔偿、官方援助、FDI重返东南亚,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由敌对走向合作,并日渐向更广领域拓展。东盟—日本对话关系早在1973年就已建立,并于1977年机制化。
由于更为注重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及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并对美国态度有所忌惮,日本最初并没有足够重视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设想。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日渐紧密,面对国内经济的停滞和国际经济地位的下滑,尤其是中国—东盟FTA的构建,日本感受到的竞争压力日渐增大,其对外经济政策逐步由多边转向双边,或被动或主动地开始加快区域经济的合作步伐,加大以FTA为基础、覆盖范围更为广泛的“经济伙伴关系”(EPA)的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区域成为日本EPA/FTA战略布局的重点,2004年7月,日本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继2003年10月达成《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AJCEP)框架协议》后,AJCEP协定最终于2008年4月签署、12月生效。截至2009年底日本与东盟老六国和越南的EPA已全部生效。
1.政治安全合作:提升东盟战略地位,宣布日本—东盟关系五原则,主动、全面介入南海问题
除东盟领导的东盟地区论坛、“10+3”峰会及防长会议外,双方还通过包括日本—东盟峰会、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专家会在内的诸多机制展开对话与协商。
2010年,为保持亚太地区稳定,更为有效地遏制崛起中的中国,日本国家防务政策纲要将东盟国家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印度一起定义为最重要的战略伙伴。[25]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对外战略布局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
2013年是日本与东盟建立伙伴关系40周年,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遍访东盟成员国,展开被日本媒体普遍解读为“围堵中国”的所谓“俯瞰地球仪式”的“价值观外交”,并在1月访问印度尼西亚时宣布日本—东盟关系五原则,即共同致力于保障自由、民主、基本人权;以法律而非强权维护公海秩序,遵守重要共识;加强经贸合作,增强资本、商品、服务、人员流动;维护亚洲文化与传统;增强青年交流。[26]12月的特别峰会上,通过了《日本—东盟友好合作愿景声明》、以“手牵手面对区域和全球挑战”为主题的《联合声明》及其实施计划。日本有意凸显所谓“中国安全威胁论”,挑拨地区国家间关系,试图在自身更多参与地区安全事务的同时,“绑架”东盟,形成对中国更为“积极”的牵制。而东盟一方面对日本提升防卫能力抱持欢迎态度,另一方面希望日中关系不要进一步恶化。这也间接导致日本在南海问题上从早期的不介入日益走向如今的主动全面介入。
2.经济合作:为东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地,次区域合作加强(www.xing528.com)
东盟在2011年就是日本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12年8月,《日本—东盟10年经济合作战略路线图》签署,目标是到2022年双边贸易和投资翻一番。
据东盟统计,2010年至2015年,东盟与日本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由2 065.34亿美元提高到2 382.91亿美元,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10.5%,超越欧盟,仅次于中国。其中,2015年东盟对日本出口1 139.42亿美元,占东盟出口总额的9.6%,日本是东盟位列中国、美国、欧盟之后的第四大出口目的地;东盟从日本进口1 243.49亿美元,占东盟进口总额的11.4%,日本是东盟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东盟对日本的贸易逆差由2010年的8.31亿美元迅速扩大为104.07亿美元。2010年至2015年,东盟平均利用日本直接投资156.49亿美元,平均占有东盟利用外国直接投资13.7%的份额,仅次于欧盟。
受日中政治关系和中国劳动力等生产成本上升的影响,日本在逐步减少对华直接投资的同时,加大了对东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力度,东盟再次成为日本海外投资的重点。来自日本的数据显示,2012年日本对东盟的投资达1.5万亿日元,较2011年增加了1倍,超过1.1万亿日元的日本对华投资;日本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的双边投资额均创历史新高。[27]2013年,日本对东盟直接投资刷新纪录,达到236亿美元,对中国投资同比减少30%,仅为91亿美元。共同社2014年8月发布的对日本106家主要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日本企业依赖中国的心理减弱,对东盟国家更加看好。[28]
加大次区域合作。2015年7月,第七次东盟湄公河流域国家与日本峰会通过《湄公河—日本合作新东京战略2015》,倡议未来三年在湄公河区域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日本宣布,今后三年向湄公河区域提供7 500亿日元的官方发展援助。较之以往,“新东京战略2015”尤其强调湄公河流域的基础设施建设。[29]
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在日本—东盟关系中,东盟的作用处于上升态势。二是尽管更好地融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是日本的最佳选择,但对自身优势地位的维护、对中国主导可能性的限制仍是日本深化与东盟合作包括参与东盟主导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考量。为避免中国凭借“10+3”FTA获取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权及影响力,巩固并继续保有自身在东亚区域经济中的优势地位,日本通过引入东亚区域外部力量制衡中国的战略意图极为明显。日本的规则标准明显比既有5个“10+1”FTA高,这是日本在RCEP规制标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期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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