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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上层群体过度行为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遏制那些鼓励过度冒险和短视行为的奖金。终止政府的慷慨给予——无论是对公共资产的处置还是在政府采购方面,前面四项改革关注的是限制上层群体的权力,包括限制金融界在私人交易中剥削消费者、借款人、股东以及其他人。正如本节所探讨的其他许多改革,终止公司福利的改革会产生三重收益:经济更有效率;上层群体的过度行为减少;经济中其他群体的福利得到改善。

应对上层群体过度行为

尽管我们的经济体系中扭曲和颠倒的现象普遍存在,但下面七项改革会让情况大有不同。

约束金融界。由于大量增加的不平等都是与金融界的过度行为有关的,因此很自然金融界就应该成为改革项目的起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通过是一个开端,但只是一个开端,还有以下六项进一步的改革亟待落实。

(1)遏制过度冒险和那些大而不倒和相互间过从甚密而不败的金融机构,它们是一种致命的组合,造成了过去30年里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屡次救助。限制举债经营和流动性是关键所在,因为不知何故银行总认为通过举债经营就能像变魔术似的创造出资源。实际上那做不到。它们所创造的只是风险和波动。

(2)使银行行为变得更加透明,尤其是在它们处理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时,这类行为应该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并且不应该由受政府保险的金融机构承保。不应该把纳税人卷进对这些风险性产品的支持,不管我们认为这些产品是保险还是赌博工具,或者如沃伦·巴菲特所说的“金融大规模杀伤武器”。

(3)使银行和信用卡发行公司更具有竞争性并确保它们以竞争的方式行事。虽然我们有技术能力创造出21世纪所需的一种有效率电子支付机制,但我们现有的银行体系却仍执意维持一种不仅剥削消费者而且盘剥商家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制度。

(4)使银行难以从事掠夺性贷款和滥发信用卡的行为,包括对高利贷(过高的利率)施加更严格的限制。

(5)遏制那些鼓励过度冒险和短视行为的奖金。

(6)关闭那些境外银行业务中心(以及它们的境内对应机构),它们一直成功地规避管制、逃税和避税。开曼群岛之所以汇集了这么多金融业,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或其气候适宜银行业。原因只有一个:规避管制和税收

这些改革许多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更具竞争性的银行体系是不太可能从事滥用行为的,也是不太可能在寻租方面成功的。约束金融界不是件容易事,因为那些银行太善于规避了。即使银行规模受到限制(也是件够困难的事),它们仍会相互间订立契约(比如金融衍生品),那将确保它们相互间过从甚密而不会失败。

更严厉更有效地执行竞争法规。尽管美国法律和管理准则的每一方面对于效率和公平都是重要的,但关于竞争、公司治理和破产等方面的法律尤为重要。

垄断和不完全竞争市场是租金的一个主要来源。银行业不是唯一一个竞争不够的行业。纵览经济中的各个行业,就会令人惊讶地发现居然有这么多行业是由最多两家、三家或者四家公司主导的。人们曾经一度认为那样是说得过去的——在与技术变革相关联的动态竞争中,一家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会取代另一家公司,是为了占据市场而竞争,并不是在市场上竞争。然而现在我们知道那种理解是不充分的。占主导地位的公司拥有压制竞争的工具,并且它们甚至还经常压制创新。它们索取的更高价格不但扭曲了经济而且还如同征收了一种税,但是这种税收收入并没有用于公共事业而是丰富了垄断企业的腰包。

改善公司治理——尤其是限制CEO把大量企业资源转入自己口袋的权力。公司高管被赋予了太大的权力,他们的所谓智慧也被赋予了过多的敬意。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是如何利用权力把如此多的公司资源据为己有。赋予股东对高管工资有发言权的法律会使情况有所不同;同样,让股东清楚知道给了高管多少钱的会计制度也会使情况发生改变。(www.xing528.com)

全面改革破产法——从对金融衍生品的处理到贬值的住宅再到助学贷款,破产法提供了另一个例子,显示了决定市场如何运作的基本游戏规则对于分配和效率都有强烈影响。就像在其他许多领域一样,这些规则越来越有利于上层群体。

虽然每一笔贷款都是介于自愿借款人和自愿贷款人之间的一种契约,但其中一方应该比另一方更加了解市场;双方存在着巨大的信息和谈判能力的不对称。相应的,当出现问题时,应该是贷款人承担主要后果,而不是借款人。

使破产法变得对借款人更有利,那将为银行提供一种激励,使其在贷款时更为谨慎。那样我们也就会减少信贷泡沫和深陷债务的美国人。我们前面讨论过,不良贷款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助学贷款计划,并且这种不良贷款一直受到债务不可撤销性的鼓励。

简言之,不平衡的破产法增强了金融界的膨胀、经济的不稳定和不平等以及对穷人和缺乏金融知识的人的剥削。

终止政府的慷慨给予——无论是对公共资产的处置还是在政府采购方面,前面四项改革关注的是限制上层群体的权力,包括限制金融界在私人交易中剥削消费者、借款人、股东以及其他人。然而,大量的寻租采取的是剥削纳税人的形式。这种剥削采取了多种不同的伪装,有一些可以简单表述为给予,另一些采取的是公司福利的形式。

政府对大公司的给予是形式多样并且数额巨大的——从药品采购方面无须讨价还价的规定到国防方面与哈利伯顿公司签订的成本加利润的合同,到设计不佳的石油开采权拍卖,到给予广播电视的波段,再到低于市场专利使用费的矿产资源。这些给予纯属一种转移——从普通民众转移到大公司和有钱人;然而在一个预算吃紧的时代,这些给予还不仅仅是一种转移,因为它们造成了对高收益公共投资的支出的减少。

终止公司福利——包括隐性补贴。政府过于频繁地把它宝贵的钱通过公司福利的形式给了大公司,而不是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很多补贴都隐藏在税法中。尽管所有的漏洞例外、免除和优惠都减少了税收制度的累进制并扭曲了激励,但是公司福利尤其如此。那些自己不能成功的公司就应该关门歇业;它们的工人也许需要帮助才能转移到另外一种工作,但那是完全不同于公司福利的另一码事。

大部分公司福利都根本不是透明的——也许因为一旦公民们真正得知他们给予了公司多少便利,就会反对这样做了。公司福利除了嵌入在税法之中还嵌入在廉价信贷和政府贷款保证之中。公司福利最危险的形式就是对行业所造成的损失限制责任——不管是对核电厂有限责任还是对石油业造成的环境破坏。

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成本是一种隐性补贴,因此所有那些(比如)对他人施加了环境成本的行业都得到了补贴。正如本节所探讨的其他许多改革,终止公司福利的改革会产生三重收益:经济更有效率;上层群体的过度行为减少;经济中其他群体的福利得到改善。

法律改革——民主化司法程序并减少打官司。法律体系滋生出以社会其他成员为代价的大量租金。我们的体系并不是能让所有人都得到正义。我们的体系充满官司,谁最有钱谁就最有斗争优势并取得胜利。若要详细解释我们法律体系的改革,就会超出这本书的篇幅——那恐怕需要另外写一本大部头的书。

这里只说一句就够了:所需要的改革非常不同于右翼人士所主张的那种诉讼改革,内容要广泛得多。遵从保守的改革议程就会像辩护律师所正确指出的那样,将使普通美国人得不到保护。然而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发展出问责和保护制度——玩忽职守的医生会被问责,受到伤害(不管是因为医生玩忽职守还是因为自己运气不好)的患者会得到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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