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然而,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或者是获得某些其他有价值的社会成果的可能性)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尤其是,那些允许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决策,必须是公正的,是促进经济效率的。这种主张并非首创,然而它是重要的,而且显然存在着争议。对所有因察觉到某些不利于刺激的影响而反对累进税的人来说,效率本身就是标准。在那个对任何短缺都提供同一公式的经济学家的裁决中,平等是无足轻重的,那个公式即: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条件下让价格任意上升。在另一极端,所有把高利润作为公共行为的基本背景的人,肯定是仅仅根据平等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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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政治活动过程有助于形成这样的妥协。真正的问题通常在于程度。国家以什么代价用平等来交换效率?任何一个通过了基础经济学课程的人,都可以滔滔不绝地说出正确的公式化原则,增进平等达到这样一点:更多的平等所增加的好处正相当于更大的非效率所增加的代价。一如那些在基础课里反复讲授过的原则,这条原则提供了洞察力,但很难适用于现实世界。大多数对平等和效率两方面进行再分配的措施,其后果是不确定和有争议的。面对一项税收或福利平均化的提议,没有一个立法人或投票人可以确定这个项目能增加多少平等或减少多少效率。因此在现实世界里,决策者没有机会在这两个互相竞争的对象之间实实在在地测试他们的优先权。然而一本书的作者却可以构造出一个假设的世界来自圆其说。所以我也能提出一个实验,你可以用它测试自己对这个抉择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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