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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贫困到剥夺:重新定义贫穷的本质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贫困”一词以各种形式广泛使用,而多方使用的结果是限制了对贫困这一概念的本质的认识,所以我们无法完全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偏好去定义贫困。按第一种形式,在确认贫困时实际上就是承认了剥夺。与此相反,在第一种形式里,对贫困的叙述性分析是本而政策结论才是衍生的。借以消除严重剥夺的公共资源的不可获致性有可能使我们重新回到对贫困本身的定义上来,而强调叙述性的方法就可避免这一点。

从贫困到剥夺:重新定义贫穷的本质

假设有两个人,其中甲的收入略低于乙,但乙因为肾有问题而需购买透析机,这将花去他很多钱。这样乙就陷入了比甲还贫困的境地。于是问题出现了:甲和乙究竟谁更贫困?是甲吗?因为他的收入比乙低;抑或是乙?因为他的“能力集”受到诸多限制。

这个问题听起来像是语言学里的文字游戏。我们可能这样认为:说谁更贫困无关紧要,只要我们严格界定什么是贫困即可。这颇有些哲学上的“唯名论”的嫌疑(不可否认,唯名论确实有相当的影响力),但事实不可否认:在大多数社会里,“贫困”仍是受到关注的主要问题;在提出此类问题时,如何界定贫困就与实际的政策发生了联系,所以,我们的确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由于“贫困”一词以各种形式广泛使用,而多方使用的结果是限制了对贫困这一概念的本质的认识,所以我们无法完全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偏好去定义贫困。

贫困问题既有叙述的(descripitive)形式,也有政策的(policy)形式。按第一种形式,在确认贫困时实际上就是承认了剥夺。一些政策建议可能会据此而提出,但这些政策建议只是依叙述性分析的结果而来。第一步就是确定哪些人真正被剥夺了(在该社会里所认可的东西)。在第二种形式里,在某个政策建议下确定了贫困,即主张社会必须采取措施应对贫困。在第二种形式里,贫困只是被视为公共行为领域的一个“焦点”,叙述性的分析方法反而成了衍生的。与此相反,在第一种形式里,对贫困的叙述性分析是本而政策结论才是衍生的。

花大量时间来对这两种形式进行取舍并不值得。在其他文章里我主张就采用第一种形式,即叙述性的分析方法。这样,对贫困的“特征阐述”就优先于政策选择。借以消除严重剥夺的公共资源的不可获致性有可能使我们重新回到对贫困本身的定义上来,而强调叙述性的方法就可避免这一点。例如,假如一个国家或社会缺乏消除极端经济困难的措施,那么,他们可能会以此反对这样的政策建议:应通过投入必要资金以应对剥夺问题,但实际上政府拿不出这笔钱。但拿不出钱的事实本身并不能够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贫困并不存在或根本不严重(如果完全按照政策建议来界定贫困,我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当然,政策建议的分析视角有时也是可行的,但要认识贫困就必须超越政策角度。即,第一步是要判断什么是社会剥夺,以此来决定我们的应对措施(如果我们能拿出措施);然后是按我们的措施去制定社会政策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贫困的叙述性分析就优先于政策选择。(www.xing528.com)

然而对贫困的叙述性分析该如何进行?因为这是一个基本的描述的步骤,我们不应犯这样的错误:贫困分析一定要独立于对其进行贫困评估的社会之外。即使叙述中的“客观性”需求也并不要求社会同一性的假定(有时就是这样预设的)。究竟什么是严重的剥夺会因社会而异,但如果从社会分析的角度看,这些差异恰是客观性研究的内容。诚然,如何精确地进行关于“社会剥夺”的定量判断应该考虑到社会差异,但在判定社会剥夺的基本步骤里对不同的社会究竟如何看待剥夺不应过于关注。否认那种联系并不表明多么客观,只表明多么无知。

当然,社会差异的存在并不妨碍在“究竟什么才是严重剥夺”这个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的确,如果我们关注于某个基本的、一般的生活内容域及相应的能力域,则对它们的重要性就会很容易取得一致;而如果只关注某一特定物品域和实现某些特定的生活内容的话,要取得一致就不那么容易。譬如,不同的文化(及不同的个体之间)对免于饥荒或严重营养不良比足量供应某种食品(如某种具体的肉或鱼或谷物或其他食物)更重要这样的认识更易取得一致。同样,在对娱乐的需要和是否具备参与到社会活动中的能力的重要性这样的问题很容易取得一致,而对娱乐的形式或所属社会生活所要求的能力的实现方式要取得一致就不那么容易。

实际上,这就是为什么从“能力缺失”这个角度去理解贫困要胜于从无法满足某种特定物品的所谓“基本需要”的角度去理解的原因之一。对“基本需求”的专著及相关的对“生活质量”的研究大大有助于我们关注对必需物品和服务的剥夺现象及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的基本动机应更多地放在取得某种基本的生活内容和取得相应的能力上。只要“基本需求”的分析方法所隐含的逻辑论证方式与赋予人们借以获致某种基本的生活内容项的经济谋生手段联系起来,则个体之间在将物品“转化”相应的生活内容项时的“转化率”差异问题也就可以避开——我们可直接从生活内容域而不是商品域去审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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