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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的运行系统设计与实践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5-3为控股公司制跨国银行的详细组织结构。它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附属行的大部分股权为跨国银行所有,而联属行的大部分股权主要是由东道国的机构予以掌握,两者一般以50%为界限进行区分。前者是美国跨国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及设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机构,后者则主要通过对国外金融机构投资为母行建立附属行等。

跨国银行的运行系统设计与实践

(一)母行与海外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

1.分支行制

所谓的跨国银行的分支行制,具体是指母行在海外设立和控制各种类型的分支机构,通过这些分支机构来开展跨国经营活动的组织结构形式。这些分支机构根据不同的级别构成一个金字塔形的网络结构,如图5-2所示。

图5-2 分支行制跨国银行的组织结构

2.控股公司制

跨国银行的控股公司制又称为集团银行制,是指银行通过“银行持股公司”(Bank Holding Company)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网络。美国是使用这种组织方式最典型的国家。图5-3为控股公司制跨国银行的详细组织结构。

图5-3 控股公司制跨国银行的组织结构

(二)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形式

1.分行

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规定设立并经营的境外机构主要是海外分行(Branches)。海外分行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受委托代表母行在海外经营各种国际银行业务,其资产负债表列入母行的资产负债表,而且其信贷政策和经营战略同母行也需要保持一致,母行则须为其承担无限责任。

2.代表处

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主要是在跨国银行不具备设立分行或附属机构条件的地方设立的办事机构,是跨国银行最低层次的海外分支机构。这类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很少。(www.xing528.com)

代表办事处实际上是跨国银行为在当地扩展业务而设的非银行机构,向母行提供当地政府或企业的经济信息和其他有关情况是其主要的职责,它可以为总行承揽业务、介绍客户,但是从事相应的存放款业务则不被允许。

3.附属行或联属行

附属行(Subsidiary)或联属行(Affiliate)这两种形式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主体,是由跨国银行与东道国有关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或对当地银行兼并、收购而成立的,跨国银行因持股关系而承担有限责任

它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附属行的大部分股权为跨国银行所有,而联属行的大部分股权主要是由东道国的机构予以掌握,两者一般以50%为界限进行区分。它们往往可以经营许多分行所不允许经营的业务,在较大限度内进入东道国市场。

4.国际联合银行

20世纪60年代,新兴起来的跨国银行组织就是所谓的国际联合银行(Consortium Bank),它是由一些银行组织而成的集团,每家银行以持股的形式各掌握低于50%的所有权和控股权,在欧洲货币市场上从事大额贷款是其主要的业务。

之所以组建这种银行,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方面具有的竞争能力,集中资金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并对风险进行分散。

这里需要指出,国际联合银行同银团(Consortium of Banks)不同,国际联合银行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经济实体,而银团仅为一种松散的组织,各银行以各自名义进行相关的活动。

5.爱治法公司

美国跨国银行根据1919年修订的联邦储备法允许设立的最为重要的、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海外(虽然其地理位置可能在美国国内)分支机构形式是爱治法公司(Edge Act Corporation)。

爱治法公司存在两种类型:银行爱治法公司和投资爱治法公司。前者是美国跨国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及设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机构,后者则主要通过对国外金融机构投资为母行建立附属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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