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历史与趋势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历史与趋势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相适应,产生了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在这种状况下,英国工业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废除保护贸易政策,实行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政策。⑥与外国签订体现自由贸易精神的贸易条约。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达60年之久。自由贸易政策对当时英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英国经济跃居世界首位。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历史与趋势

纵观贸易政策历史,绝对自由或完全保护的贸易政策基本没有出现过,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本国发展的实际需要,采取相对自由或相对保护的贸易政策。在15世纪末之前,国际贸易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其作用主要是互通有无,对外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并不重要,所以各国并没有制定专门的对外贸易政策。而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以及由此带来的殖民扩张和殖民贸易,大大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从单纯的互通有无变成了谋取巨额利润的商业行为。对外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影响越来越大,各国逐渐开始重视对外贸易的发展,并制定相应的对外贸易政策措施。

(一)重商主义保护贸易政策

15—17世纪的欧洲正处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海外贸易的范围空前扩大,西欧对亚洲、非洲、美洲的殖民掠夺,使大量金银流入西欧,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财富重心由封建地主所有制的土地转向金银货币。与此相适应,产生了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

早期的重商主义被称为重金主义,即绝对禁止贵金属外流。为此,当时执行重商主义政策的国家禁止货币出口,由国家垄断全部货币贸易,外国人来本国进行贸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所得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货物。晚期的重商主义也称为贸易差额论,认为:“一动不动地放在钱柜里的资本是死的,而流通的资本却会不断增值。”所以,对货币不应过分加以限制。于是管理金银进出口的政策变为管制货物的进出口,力图通过“奖出限入”,保证贸易出超,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

重商主义思想的传播使保护贸易政策在西欧得到普遍推行,对加速这一时期的资本原始积累,促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

(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政策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自由贸易政策是这一时期国际贸易政策的基调。自由贸易的政策主张是从18世纪末开始形成的,19世纪70年代达到高峰。

英国自18世纪中叶开始产业革命,到19世纪初,“世界工厂”的地位已经确立,其产品成本低、质量好,不怕外国产品的竞争。同时,英国的工业迫切需要国外市场,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量廉价的原料和粮食。在这种状况下,英国工业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废除保护贸易政策,实行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废除了谷物法。该法于1663年开始实施,主要是运用关税措施限制或禁止谷物的进口。国会于1846年通过废除谷物法的议案,并于1849年生效。马克思称:“英国谷物法的废止是19世纪自由贸易所取得的最伟大的胜利。”②废除了航海法。航海法是英国限制外国航运业竞争和垄断殖民地航运业的法律。从1824年开始逐步废除,到1854年,英国的沿海贸易和对殖民地贸易全部开放。③取消了特权公司。④逐渐降低了关税税率,减少了纳税商品数目,简化税法。1825年,英国开始简化税法,废止旧税率,建立新税率。⑤改变对殖民地的贸易政策。1849年,航海法废除后,殖民地可以向任何国家输出商品,也可以从任何国家输入商品,英国不再干涉殖民地与他国的贸易。⑥与外国签订体现自由贸易精神的贸易条约。1860年,英国与法国签订了第一个体现自由贸易精神的贸易条约,即《科伯登—谢瓦利埃条约》。该条约规定,英国对法国的葡萄酒和烧酒的进口税予以降低,并承诺不限制煤炭的出口;法国则保证对从英国进口的制成品征收不超过30%的从价税。该条约中还列有最惠国待遇条款。19世纪60年代,英国与外国缔结了八个类似的条约。

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达60年之久。自由贸易政策对当时英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英国经济跃居世界首位。1870年,英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占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32%;煤、铁产量和棉花消费量各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对外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近1/4,几乎相当于法、德、美三国的总和;拥有的商船吨位居世界第一,约为荷、美、法、德、俄五国的总和;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在英国的带动下,19世纪中叶,欧美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降低了关税税率,开展了自由贸易运动,荷兰和比利时也相继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三)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政策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在多数国家采取自由贸易政策的同时,当时的后进国家美国和德国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保护贸易政策。其理论基础是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1.主要观点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认为,一国的工业处于发展起步的阶段,当有强有力的、已经发展壮大的外国竞争对手与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时,一国必须通过高关税的保护贸易政策对本国处于幼稚阶段的工业加以保护,使其在保护下逐渐成长,并最终取得竞争能力。

李斯特认为,之所以要对幼稚工业加以保护,是因为获得财富的生产力比获得财富本身更重要。工业落后国家向外国购买廉价工业品,表面看起来很合算,能以较少的劳动时间耗费换回更多的物质产品,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其结果是本国工业永远发展不起来,使本国处于落后和从属于他国的地位。而如果在本国工业发展初期对其加以保护,虽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等其成长起来后,会给本国带来更大的收益。

2.政策主张

(1)保护对象。农业不需要保护,因为农业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处于幼稚时期但没有强大竞争者的工业不需要保护,只有刚刚开始发展而且有强有力的外国竞争者的幼稚工业才需要保护。

(2)保护手段。汉密尔顿和李斯特都主张政府实行高关税政策来保护幼稚工业。

(3)保护程度。对农产品和工业原料等的进口,给予减税或免税;对机械进口给予免税,或只收少量的关税以促进工业发展。对生产高价奢侈品的工业,只给予低度的保护;对建立与经营时需要大量资本、大规模机械设备、高度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经验以及为数众多的工人,并且所生产的主要是生活必需品的重要部门,要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

(4)保护措施。应随工业竞争力的增强而逐渐减弱。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并不否定自由贸易的作用,保护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培育自由竞争的力量。所以,在本国工业取得进步后,就应逐步降低关税税率,使企业逐渐适应自由竞争的需要。

(四)超保护贸易政策

19世纪7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在这一阶段,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了产业革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导致市场矛盾进一步尖锐化,社会失业现象严重。因此,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开始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关税,而且广泛采用数量限制、外汇管制等非关税措施和出口补贴、外汇倾销等鼓励出口的政策。

与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相比,超保护贸易政策具有以下特点:①保护对象扩大。不仅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的是保护高度发达工业甚至夕阳工业。②保护目的改变。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为将来的自由竞争培养力量,而超保护贸易政策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③保护更具有进攻性。保护不仅是限制进口,更多的是对国外市场的进攻性扩张。④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垄断资产阶级。⑤保护的措施多样化。保护措施不仅包括高关税,还有配额、许可证、补贴等多种“奖出限入”的措施。(www.xing528.com)

凯恩斯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是萧条经济时期的贸易保护论,因而是临时性的贸易保护政策。政策的使用有一定的局限性:①在国内充分就业的状态下,出口的过快增长会导致国内供给减少,引发通货膨胀;②当世界市场总进口价值不变时,要增加出口只能降低价格,这样会导致私人企业利润率下降而不愿扩大产量,也就不能达到提高就业率的目的;③各国都追求贸易顺差,可能会引发贸易战,从而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贸易自由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在美国的倡导下,国际贸易政策出现了自由化的趋势,各国逐渐放宽了对进口的限制,出现了一波新的贸易自由化浪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有如下表现。

(1)1947年达成了以促进自由贸易为目的的国际贸易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

(2)关税水平较之前出现回落。关贸总协定在48年的历史上一共经历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其中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水平出现了较大程度的降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许多国家分别结成了经济贸易集团,集团内部的成员国对彼此实行降低关税水平甚至取消关税的优惠措施。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世界以普惠制、特惠税等形式协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地对其实行关税优惠政策。因为上述几种优惠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关税水平出现了较大程度的降低。其中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从战后初期的40%左右下降到5%以下,发展中国家从更高水平下降到13%左右。

(3)非关税壁垒降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初,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选择对进口商品进行限制,以此来预防国外商品对本国市场经济的冲击。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口限制才逐渐放松,进口贸易更加自由自主,货币也逐渐实现自由兑换,外汇逐渐实现自由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同时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这是有选择的贸易自由化。第一,发达成员国彼此之间的贸易自由政策要优于其对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贸易自由政策。发达成员国经过谈判所形成的国际多边协定,其中对彼此之间的关税水平及进出口商品自由度都给予了相当大的优惠,但是在面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时,则会制定较高的关税水平,并且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实行种类和数量限制。第二,不同产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不同,例如与农产品相比,工业制成品享有更高程度的贸易自由化。在工业制成品中,各种产品的贸易自由度也存在较大差别。例如与消费品相比,资本品贸易更加自由化,消费品特别是消费品中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鞋、皮革制品等)更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严格限制。第三,区域经济集团内部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超过了与非成员国的自由贸易程度。

(六)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了经济“滞胀”的局面,在此期间,又发生了1973—1975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由此发生转折,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又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限制进口的措施从以关税壁垒为主转向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直接数量限制等传统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步被反倾销反补贴、绿色贸易壁垒等更隐蔽的限制措施所取代;被保护的产品范围不断增加,从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到高科技领域产品,贸易保护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贸易政策向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强调政府管理贸易,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

1.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主张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利用关税分享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由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很多产品的国际市场由少数几家公司垄断。这些公司在进口国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产品价格定在高于其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因而会获得垄断利润,而这些利润全部来源于进口国消费者。进口国政府如对这些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则可以分享外国企业的部分垄断利润,弥补本国的损失。

(2)通过政府补贴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少数几家企业的博弈,在竞争对手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发放津贴,使国内企业采取进取性市场战略,从而改变整个博弈的态势,迫使外国竞争对手做出让步,使本国企业获得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典型的例子就是欧盟对空中客车公司发放巨额补贴,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并与世界飞机制造业的“霸主”美国波音公司相抗衡。

(3)通过实施关税或补贴等措施获得外部经济。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往往具有巨大的外部经济,其生产不仅给生产者带来利润,还可以促进社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这些外部性的好处不能被本国生产企业所享有,这样单凭企业的自我决策很难使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的程度。这就要求政府通过实施关税、补贴等保护性政策,对外部性强的产业提供支持,使其在国内外市场得到扩张,以获得外部经济效应。

战略性贸易政策由于更接近于现实,所以为许多国家所推崇。日本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恢复时期就开始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政府通过关税、补贴等保护措施,使其钢铁、电子等原来没有优势的产业迅速得到发展。以钢铁行业为例,1963—1970年,日本的钢铁生产增长了3倍,不仅能够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出口国。

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①信息的完全性。政府在制定有效战略性贸易政策时,是基于完全信息基础之上的,一旦信息出现偏差,就会导致战略失误,使政策的预期效果无法实行。所以,政府必须保证信息的完全性和真实性。②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其他保护贸易政策相比具有更强的进攻性,也就更容易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如果其他国家也采取相同程度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则会导致两败俱伤。所以,各国在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时,需特别谨慎。③战略性产业的选取。战略性产业一般都是具有巨大规模经济、广泛外部经济效应或可获得出口垄断地位的产业,如果政府在选择产业时出现失误,也会影响政策效果。

2.管理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政策又称为协调贸易政策,是介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间,又兼有两者特点的一种新的国际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一方面遵循自由贸易原则,另一方面又通过国内立法和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对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易关系进行干预、协调和管理。

国内立法和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是各国对贸易进行管理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逐渐加强了贸易立法,使贸易保护向合法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例如,美国从1974年起先后通过了《贸易改革法》《贸易协定》《贸易与关税法》等法案,在这些法案中确定了反倾销、反补贴、例外条款等非关税壁垒措施的法律地位,并授权政府对违反公平贸易的伙伴国进行谈判或实施报复。这些法律在美国保护国内市场和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除国内立法外,各国还寻求通过达成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来稳定对外贸易环境,解决贸易争端,实现贸易的有序增长。例如,国际纺织品贸易曾一度受《多种纤维协定》的约束,该协定主要采取配额的形式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出口进行管理。这既保证了配额内发达国家市场的开放,同时又限制了配额外的纺织品进口,保护了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又如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具体原则和条款制定,将其成员方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等问题都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并设计了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纠纷。

管理贸易政策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减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避免极端形式的贸易冲突,对国际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管理贸易政策盛行于西方国家,也逐渐为发展中国家所采用,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贸易发展的现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