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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权责 关键透明——优化问责制三原则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需要从组织层面问责的问题,往往是组织成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是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酿成了严重后果从而容易引起其他问题的问题。对有关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往往是因员工的愿望和呼声引起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问责是一种民主监督方式。所以,坚持公开透明是确保问责制发挥实质性作用的关键之一。问责规定的具体条文必须坚持适用性原则。

明确权责 关键透明——优化问责制三原则

应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一个管理者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对其权力的行使及其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领导人员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形象,因此,领导人员在公开场合的言行也必须与其身份、地位相称,必须对其言行所造成的影响及其后果负责。再则,作为领导人员还负有对其所管辖的范围及所领导的下属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责任,还应该对其管辖范围内或其下属发生的问题或事件负责。要改变现行责任追究中“追下不追上”,追执行者不追决策者,追当事人不追管理者,小官为大官当“替罪羊”的丢卒保帅现象。

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需要从组织层面问责的问题,往往是组织成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是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酿成了严重后果从而容易引起其他问题的问题。对有关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往往是因员工的愿望和呼声引起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问责是一种民主监督方式。而实施民主监督的一个最起码的必要条件,就是要让员工知情,让员工知情的前提是事情的全部经过必须公开透明。所以,坚持公开透明是确保问责制发挥实质性作用的关键之一。

问责规定的具体条文必须坚持适用性原则。建立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运用,所以每一项问责规定条款的确定,都必须以是否适用作为基本标准。事实证明,适用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其生命力;不适用的条款不仅是一种毫无实际意义的摆设,而且还有副作用,会妨碍可行性条款的运用。(www.xing528.com)

有些组织落实规章制度不力,其实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就是组织规章制度本身的适用性较差。而缺乏适用性的条款,怎么可能得到有力的执行和落实呢?一些西方国家的组织与企业管理制度看起来简单和宽松,但执行起来却很严格,很有效,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制度的适用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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