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价格的概念
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以其全球战略为依据,以跨国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商品、劳务等交易时所采用的内部价格,其中包括租金、技术转让费和管理费等。
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经营中的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例如,德国在中国的子公司生产家用不锈钢厨具,但其主要原材18/10号钢是由德国的子公司生产提供的,这样德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在德国的子公司之间就存在着内部的商品交易。跨国公司总部为两个子公司之间商品交易所确定的交易价格就是内部转移价格。
(二)转移价格的作用
对跨国公司来说,转移价格既可以加速跨国公司内部的资本转移,也可以降低整个公司的税负和保持外汇平衡,从而提高跨国公司整体价值,而不是子公司的价值。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资本配置。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为了实现从某一子公司吸收或转移资本,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将其所赚的利润调回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如果母公司要从某国转出资本,母公司可以提高卖给该国子公司产品的价格;反之,母公司也可以通过压低价格的方式来为子公司提供资本。同样,资本的这种配置方式还可通过调节子公司卖给母公司的产品价格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来实现。
第二,降低税负。降低税负是跨国公司在制定转移价格时考虑的一个主要问题。跨国公司希望利用转移价格尽可能地减少或逃避有关主权国课征的税收(包括所得税和关税)。转移价格的所得税效应主要取决于各国的税率差别,跨国公司可利用转移价格把高税率国家(地区)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地区)的子公司,从而减少了整个公司的纳税额。为降低所得税税负,跨国公司还可在避税港设立象征性的分支机构,有计划地利用转移价格,将各子公司的利润调入避税港,以逃避东道国的税收。按惯例,进口货物的公司必须缴纳进口税,一般项目的进口税是从价征收的。转移价格越高,进口税负越大,反之则越小。为降低关税,通常跨国公司向设在高关税国家的子公司出口商品或劳务时,可以制定较低的转移价格,反之则应制定较高的转移价格。事实上,关税因素的引入对所得税效应起一定的抵销作用。制定较低的转移价格,可以少缴关税,但会使子公司进口商品成本较低,导致了较高的所得税计税基础。如果制定较高的转移价格,虽可减少所得税的缴纳,但要多缴关税。因此,在决策时要权衡两者的利弊得失,决定取舍。(www.xing528.com)
第三,调节利润水平。跨国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通过调高或调低转移价格来影响子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果某一子公司在当地获得较高的利润,这不但会引起东道国政府的注意或反感,也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同一市场,跨国公司可利用调整转移价格,降低利润的方法,掩盖该子公司获利的真实情况。又如,跨国公司为使其在某国的新建子公司在竞争中具有较高的资信水平,在东道国树立良好的形象,易于在当地出售股票与债券或谋取信贷,往往通过调整转移价格使该子公司显示出较高的利润率。
(三)对转移价格的管制
跨国公司按照内部转移价格进行公司内部交易,可能会减少某些相关国家的税收收入,因此很多国家对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制定了专门的措施进行管制。这些管制措施一般是根据某些办法确定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公允价格,并使用公允价格衡量跨国公司是否进行了利润转移。公允价格的确定方法通常有如下三种。
①成本加成法。成本加成法(cost-plus method)以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产品出售方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边际,作为衡量转移价格的标准。这种方法通常在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产品接受方并不直接再出售产品的情况下使用。在实际使用中,成本加成法常遇到几方面的困难:其一,准确计算产品全部成本很困难;其二,如果公司生产的不是单一产品,在几种产品之间准确分摊成本也存在一定困难;其三,很难准确估计公司的利润边际是多少。
②市场价格法。市场价格法(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e method)是使用无关交易双方进行类似商品交易时的价格,或者称为独立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判断跨国公司内部交易价格是否公平合理。从理论上讲,这种方法最简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也最为合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会遇到很多困难,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或者市场化程度不高的产品价格比较难找到可比产品。
③再销售法。再销售法(resale price method)是以跨国公司最终对外销售产品时的价格为基础,扣除最终对外销售子公司的利润边际,来计算跨国公司内部的交易价格。但是,这种方法同成本加成法一样,很难确定利润边际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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