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也称为重置成本法、加和评估法或成本加和法。使用这种方法所获得的价值,实际上是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这种方法起源于对传统的实物资产的评估,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着眼点是成本。它的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创建一个具有相同用途的代替品所需的成本。用重置成本对企业进行整体价值评估时,实际上就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这也是加和评估法或成本加和法名称的由来。
使用成本法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企业的价值等于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之和减去负债。因此这种方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主要考虑的是成本,而很少考虑企业的收入和支出。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客观性,因为其数据是历史的、已经发生的,不带有任何不确定因素。但它的局限性也源自于此,即这种方法仅从历史投入的角度考虑企业的价值,而没有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企业的运行效率角度考虑。因此运用这种方法的结果是,无论效益好坏,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等,企业价值的评估结果就会相等。另外,这种方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
如果并购后目标企业不再继续经营,可以利用成本法估计目标企业的价值。常用的计价标准有三个。
(1)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指目标企业清算出售,并购后目标企业不再存在时其资产的可变现价值。(www.xing528.com)
(2)净资产价值。净资产价值是指目标企业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即目标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价值。
(3)重置价值。重置价值是指将历史成本标准换成重置成本标准,以资产现行成本为计价基础的价值。
成本法下目标企业有形资产净值是并购后出售目标企业的最低价格,并购企业由此可以测算并购的风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