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动国际组织构建新型境外项目融资促进模式
一是吸引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深建立区域总部。吸引国际银行来深建立进出口银行、国际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区域总部,为深圳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优惠金融”服务。二是争取试点,支持国内银行在深圳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通过海外投资贷款项目向深圳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一起设立基金,同时还通过与其他国家发展银行合作,为深圳民营企业的资本投资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三是在“友城”建立由双方政府和经济团体等参加的促进投资机构,专门致力于保护和促进深圳企业对这些国家的直接投资活动。帮助深圳企业获得境外银行贷款,有效化解融资难问题。
一是建立国际汇率风险发布机制。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南方总部落地深圳,联合人行及各商业银行定期发布深圳企业海外投资地的国际汇率风险。二是建立投资国政策风险发布机制。基于政府间框架协议而开展的商务往来,通常能够获得东道国方更有力的支持与保障,这为企业对外投资规避政治和政策风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政府与银行、相关的海外官方机构交流,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定期发布投资国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发布机制,切实帮助走出去企业减少汇率风险。三是联合金融机构开展结算策略培训服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外贸融资支持,创造条件提高人民币结算便利度。从更高层面探索解决方案,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可供参考的人民币结算问题解决方案。(www.xing528.com)
3. 构建政府与社会联合的投融资框架
一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担保模式。充分利用产业链金融等新金融方式,鼓励“走出去企业”之间的联合融资和联合担保等方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使各方真正承担起责任、享受到收益,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二是设立公私合营的走出去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公共资金对其他资金的撬动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保证投融资的可持续性。针对与深圳企业海外建设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尤其是对风险较大、私企独立承办难度大的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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