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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进口货物的报关申报?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小可爱 版权反馈
【摘要】:(二)报验、报关进口货物到货后,进口企业可自行报关,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或报关行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货、证、单经海关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海关接受申报后,对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校对实际进口货物是否与报关单所列相一致。

(一)接货

进口货物载货船只抵港后,船方按提单上的地址,将“准备卸货通知”(Notice of Readiness to Discharge)寄交收货人或收货人指定的接货代理(接货代理是指我国进口贸易中,大多数情况下进口方委托货运代理公司作为收货人的代表,如有接货代理时需要在合同或信用证中明示接货代理的名称、联络方式)。收货人或接货代理应负责现场监卸。监卸时如发现货损货差,应会同船方和港务当局,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签认,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的书面声明。卸货时如发现残损,货物应存放于海关指定仓库,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局检验后再作处理。

(二)报验、报关

进口货物到货后,进口企业可自行报关,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或报关行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如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还需随附商品检验证书。货、证、单经海关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

海关接受申报后,对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校对实际进口货物是否与报关单所列相一致。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的仓库、场所进行;对散装货物、大宗货物和危险品等,结合卸货环节,可在船边等现场查验;对于在海关规定地点查验有困难的。经报关人申请,海关可派员到监管区域以外的地点查验放行。(https://www.xing528.com)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后,在买方有一个合理的机会对货物加以检验以前,不能认为买方已接受了货物。如果买方经检验,发现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直至拒收货物。因此,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对货物进行检验。

进口货物经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后如有残损短缺,凭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

进口货物接受查验,交纳关税后,由海关在货运单据上签章放行,即为结关。收货人或其代理可持海关签章的货运单据提取货物。

我国贸易实际中,通常是由进出口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取货物并拨交给国内用户部门,外运公司以“进口物资代运发货通知书”通知用户部门在目的地办理收货手续。同时通知进出口公司代运手续已办理完毕。如用户部门不在港口,所有关税及运往内地的费用由外运公司向进出口公司结算后。由进出口公司再向用户部门结算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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