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出口合同的保险操作要求

出口合同的保险操作要求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出口投保的操作要求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在预约保险单下,一旦出口商装运货物,出口商或进口商立即将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以此作为正式投保的依据,保险公司收到该书面通知后按预约保险单条款自动予以承保。

出口合同的保险操作要求

(一)出口投保的操作要求

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手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投保金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承保凭证给投保人,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凭证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承保凭证就成为索赔的理赔的依据。

(二)承保凭证

承保凭证的类型包括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预约保单(Open Policy/Cover Note)等,其中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最为常见。

(1)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保险起讫地点、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出单日期等项目外,还会在单据背面列明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保险单可由被保险人背书,随物权的转移而转让,是一份独立的保险单据。

(2)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它没有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但单据的正面内容及其法律效力与保险单没有差别,是一种简化的承保凭证。

(3)联合保险凭证,是我国保险公司特别使用的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单据,由保险公司在出口商提交的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承保险别、保险金额、装载船只、开船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4)预约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将要装运的属于约定范围内的一切货物自动承保,并且没有“总保险金额限制”的预约保险总合同。保险合同中一般只规定承保货物的范围、险别、费率、保险合同生效期限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预约保险单下,一旦出口商装运货物,出口商或进口商立即将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包括货物名称、总值、船名、航次、装运时间、发票和提单号码及预约保险单号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以此作为正式投保的依据,保险公司收到该书面通知后按预约保险单条款自动予以承保。

技能训练

翻译下列信用证中对保险单据的规定条款:

(1)Marine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endorsed in blank,for full invoice value plus 10 percent stating claim payable in Thailand covering FPA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1981,including T.P.N.D. and/or DAMAGE CAUSED BY HEAT,SHIP’S SWEAT AND ODOUR,HOOP-RUST,BREAKAGE OF PACKING.

(2)Marine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endorsed in blank for 110%of the invoice value.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must expressly stipulate that claims are payable in the currency of the draft and must also indicate a claim settling agent in Korea.Insurance must include Institute Cargo Clause A and War Risk.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