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历史,早年从事创业的主体是移民。移民纵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但是,移民本身的一般特征是具有冒险精神,渴望成就事业。美国成为创业创新的国家,与三次大移民潮有关。第一次是英格兰、苏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向美国东北部移民;第二次是向美国西部,主要是今天的加州移民;第三次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从世界各地涌向美国的移民。在《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经济奇迹的启示》一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以色列成为创业创新的国家,与苏联解体后,100多万犹太移民到以色列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再看看改革开放以后的深圳,深圳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大发展,都是与移民在那里的创业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移民成为创业创新的充分 条件。
历史发展到今天,再希冀通过大量移民谋求大规模创业,已几无可能。创新创业的专门人才是今天的创业主体。创业创新人才成为创业创新的必要条件。他们当然可以从一个国家或城市到另一个国家或城市去创业,但这已经是个体的行为,而不是群体的迁居。创业创新人才来自高等教育机构,特别是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就像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特拉维夫大学等,被公认为是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的大学。未来中国也会出现一批这种类型的大学,在培养创业创新人才方面产生独特的作用。当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对于培养创业创新人才而言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我们把劳动人口分为创业者和打工者,那么,他们的本质性差异在哪里?在《硅谷生态圈:创新的雨林法则》一书中,作者观察和研究了创业者的行为,进而挑战了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说,提出高于短期理性动机或超理性动机的创业者行为。“在对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人类行为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新阐述时,我们质疑经济学家一个多世纪以来的一些基本假设。”该书作者认为,创业创新需要个人超越短期利益,并关注于长期共赢。该书作者说,在热带雨林(指创新生态)中让人们从事创新的动机是超理性动机,是指竞争的刺激、人类利他心理、渴望冒险、探索以及创造的喜悦、为后代做打算、渴望实现生活的意义等。超理性动机是基于创业者和创新文化提出的关于人类行为的另一种假说。
观察雨林,这里有一个令人惊奇的现象:虽然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与需要,但是创新却要求巨大的自我牺牲与自我约束以实现成功。这正是内在超理性动机的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有人认为,企业家精神并不是通常所谓的企业家所特有的精神,究其本质,社会中任何个体,只要是愿意通过承担风险而获得超额回报,都可以认为是有企业家精神的。这其实还是在讲经济理性,任何谋求最大化的行为,都是有不同程度的风险的。(www.xing528.com)
这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具有企业家精神,并最终成为成功创业者和企业家的人为什么少之又少?这取决于创业者和其团队成员是否为“对”的创业者,是否在满足“对”的需求。经验表明,是否“对”,是试错的结果。当然,创业者是否处在一个“对”的地方(雨林)也很重要。这就是下面要讲到的创新生态的价值:能够提高试错为“对”的概率。然而,“对”的创业者找到了“对”的需求,是否就意味着成功呢?答案是否定的。我提出过第三个试错—“人格试错”,即企业主能否在激励和约束之间找到平衡,既能够直面挑战,赢取各种商机,又能够克服自我膨胀、过度投机和不良习性等人格缺陷,进而试“对”,成为成功的企业家。实现这个平衡的创业者和企业主,一定具有超理性动机的特征。
刚才旭豪说,一定要围绕用户价值去创业,是我说的第二个试错的关键,满足和实现了用户价值,就是需求试错为“对”了。旭豪还说,“你都已经考进交大了,还在研究赚钱,好像很尴尬,你肯定要解决社会上的问题,你要去创造价值,你要主张一些东西,你要有信仰,如果连这些东西都没有,进交大干吗?”他说的不就是超理性动机吗?
上面两层意思概括起来说就是,今天是创业创新人才在创业;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超理性动机的行为特征;他们中的成功者,一定是出于超理性动机,在做他们的创业创新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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