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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新创与中国创新的巨大差距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创”一词和现在中国高频出现的“创新”一词有什么异同?由于新技术研发的激励特征,以及基本不存在规模经济的特点,小型化成为以色列新创公司最佳的创业创新组织形态,而且这种组织形态较好地解决了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有效解决的产业化问题,即周转率问题,进而构成了以色列的“新创”与中国的“创新”的主要差异。

以色列新创与中国创新的巨大差距

以色列的新创公司有哪些重要特征呢?

第一,以研发新技术为主。之所以说“start-up”译为“新创公司”更合适,是因为这一译法体现了它最为本质的特征:总是和研发新技术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新创”就是新技术创业的意思,“新”既指开始,又指新技术研发。新创公司的核心业务,也常常是唯一的业务,就是研发新技术。

第二,基本都可获得风险资本的投资。《创业的国度》提供了一组数据:2008年,以色列的人均风险资本投资是美国的2.5倍,是欧洲国家的30余倍,是中国的80倍,是印度的350倍。从绝对数来看,以色列这个只有700多万人口的国家吸引了近20亿美元的风险资本,相当于英国6 100万人口所吸引的风险资本,或德国和法国合计1.45亿人口所引入的风险资本总额。这足以说明以色列风险资本的充足。在以色列传统行业中创办一家公司,会面临很多融资上的问题,即便只想获得一笔小额贷款也会有很多麻烦,但新创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融资。令人惊讶的是,不能说以色列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其资本市场却是高度集中的,各种限制也很多,从源头上阻止某个行业发展,或支持某个行业发展,看起来都是理所应当的。

第三,高周转率。《创业的国度》的两位作者告诉我们,在以色列,引起人们关注的常常不仅仅是新创公司数量多,还有新创公司的高周转率。所谓高周转率就是新技术研发成功后迅速地产业化,或新技术被大公司买走,或新创公司被大公司兼并。这种情形不做一个比较,可能很难有说服力。创建arcticstartup.com网站,致力于促进“创业运动”的芬兰企业家昂蒂· 维尔帕纳,将芬兰的情况与以色列进行了对比,他沮丧地说:“芬兰取得了很多科技专利,却没能把它们利用到创业这种形式上来。在芬兰,创业公司的初期投资大约在30万欧元,以色列创业公司的初期投资是它们的10倍左右;同时,以色列创业公司的数量也是芬兰的10倍左右,以色列创业公司的周转率也更短、更快。我相信未来我们肯定会有大幅增长,但是目前来看在培养创业文化方面,我们的确远远落后于以色列和美国。”创业既要解决“入口”的问题,也要解决“出口”即退出的问题,就我国目前的情形而言,后者面临的形势甚至比前者还要严峻

上述三个特征共同决定了以色列的新创公司生生不息、周而复始,由此也形成了以色列独特的创业创新模式。(www.xing528.com)

“新创”一词和现在中国高频出现的“创新”一词有什么异同?目前我们所说的“创新”通常有三层含义:其一,科学(家)意义上的创新,就是发现(discovery),发现新的规律和知识;其二,技术(工程师)意义上的创新,就是发明(invention),发明新的工具、材料、配方等;其三,企业(家)意义上的创新,也是经济学或熊彼特本来意义上的创新,就是变革(innovation),变革现有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组合,使资源配置的效率不断得到提升。我们现在是在这三层含义叠加的基础上理解创新的,甚至还有将创业创新环境的因素与创业创新混为一谈的问题,如制度创新本来属于环境因素,尽管很重要,但它并不是创业创新本身。对创新的这一泛化理解,使人们往往难以把握创新与创业的关系,难以把握内含于创业的创新的真谛,进而也难以针对问题提出符合不同主体职能的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在总需求不足为常态,以及需求更多地表现为潜在需求的背景下,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的供给端创新,就显得比任何时候都重要。由于新技术研发的激励特征,以及基本不存在规模经济的特点,小型化成为以色列新创公司最佳的创业创新组织形态,而且这种组织形态较好地解决了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有效解决的产业化问题,即周转率问题,进而构成了以色列的“新创”与中国的“创新”的主要差异。

创业创新的目的是增进社会福利,增加就业创造财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产业化则是创业创新与增进社会福利的中间环节。产业化的组织者是且只能是创业者和企业家,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创新成果是创业者和企业家主导的产业化的投入要素。产业化的核心问题是连接需求和供给,是供给创造需求。以色列新创公司将创业和创新融合,其真谛是快速产业化即高周转率,这恰恰是中国现在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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