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贫富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人们通常将其归为初始条件和规则条件。前者与人的天赋能力、后天机遇有关,当然也会和制度安排有关,如中国的户籍制度;后者则主要和各种制度安排息息相关。由于资源稀缺性的存在,而人的需要又是无限的,因此,具有不同天赋能力和后天机遇的人,占有资源的机会和可能性就不同,贫富差距由此产生。导致贫富差距的规则条件比较复杂,如市场机制发育不足、竞争不充分,有些部门、企业和个人利用垄断获得超额利润或其他利益;某些人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后者,我们寄希望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育,以及相关制度安排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以使不合理或非法获取利益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对于前者,利益调整,尤其是增量利益的合理分配,是缓解且长期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所在。
最近笔者在《远东经济画报》上读到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平新乔教授的一篇关于中国税制的文章。他介绍说,10年前,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墨菲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向我们揭示,在当今社会,决定人们之间贫富差距的第一位原因,是由知识累积所形成的人力资本,而不是对物质资本的占有。2002年5月,又一位重量级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阿格亨撰文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发现:收入在不同群体(受高等教育与没受高等教育群体)之间的差距在扩大,以及收入在教育水平相同的群体内部也拉开了距离。阿格亨的回答是,在工资结构与技术创新过程之间存在着内部联系,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必然扩大收入的鸿沟。(www.xing528.com)
天赋能力的差异在大多数人中是比较小的,而后天机遇的均等尤显重要。上述独到的观点告诉我们,后天机遇均等首先在于接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因此,在当代社会,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是教育机会公平,使人力资本价值在劳动者之间有比较公平的分布,这将有效地实现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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