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的城市发展导向是建设一个福祉先进、福利完善的城市。东京城市公共设施供给的相关导向是分别针对婴幼儿、老年人、有医疗卫生需求的市民、残疾人配置设施和提供服务。东京面临人口负增长、地方财政压力不断增长的处境,因此在设施供应上的总体导向是集约、节约利用设施,提升服务效率,并通过减少、归并低效存量设施,利用结余的用地、人才和财政资源提升设施的服务品质。
东京按照管理主体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分类,并无明显分级,依据管理主体分为国立、都立、市立、私立以及社会机构所属的5种类型设施。此分类明确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本财源,但并不是规模等级划分的依据,即都立设施未必在规模和服务等级上低于国立设施,社会机构或私人提供的设施服务也可能优于国立、都立和市立设施。现状公共设施评价按照大、中、小3个分类展开,其中针对福利设施的分类尤为细致,中类层级分为服务于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3个群体的设施类别。针对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细分不仅涉及基本的养护服务,还专门提供就业支援。这些设施的现状和供给情况也表现出数量庞大、空间覆盖率高的特征。
东京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东京都政府各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东京都政府层面主要负责相关法规的执行、制定,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进行指导。各区、市、町的下设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实施。同时,社会民间企业也通过协议会、事务部和政企合作等形式参与到城市市容环境的建设和维护中来。东京市政公用设施完善发达,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考虑安全性、便捷性、智能性、集约性等要素。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东京都政府在法规框架内,充分发挥社会民间的多元化参与作用,削减政府财政和人员投入,推动公共服务改革和提升城市活力。主要采用:私人融资(PFI)方式,把社会民间的资本、经营、技术等投入到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方面,从而实现市政公用设施高效运营和服务提升;特许经营方式,对于收取门票的设施,公共主体拥有设施的所有权,赋予社会企业设施的经营权;指定管理者制度,指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高效管理能力的社会企业管理公共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发挥设施功能价值。(www.xing528.com)
东京城市管理的主要特点是: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都、区两级政府管理体制,实现机构设置扁平化、治理层级简约化、职能配置整合化。东京都的都政府掌握的实权并不多,主要负责城市发展的定位和规划、协调社区事务等。区市役所,主要负责管理各种社区行政食物。社区内存在较多的自治组织,主要有町内会和自治会,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利。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参与自治组织的途径来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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