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推进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15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即科创“22条”),明确了科创中心建设“两步走”规划,并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集聚和用好各类人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布局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等提出了任务举措,上海各区也陆续出台了配套政策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类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也加快出台,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2015年8月,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如推进多样化信贷服务创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等。《实施意见》深入研究分析了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融合,着眼于科技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把握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争取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发挥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使各项创新举措可操作、可落地[21]。
2016年5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用2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清晰、信息公开、绩效导向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体系,以及部门科技投入联动协同、重大科技投入统筹聚焦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对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支撑作用。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加强财政科技专项分类管理,根据创新链布局和各专项功能定位,将全市财政科技专项优化整合为基础前沿、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科技人才与环境,以及新设立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等五类。《实施方案》还对建设统一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市级财政科技投入联动管理、加强市级科技重大投入统筹聚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22]。
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2015年8月,上海发布《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七大着力点,即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供便捷创新创业服务、激励大众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政策、加强财税扶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七个方面的不同层次、角度,推出了26条具体有效的落实举措。根据《意见》,上海将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人、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众创空间;在孵化载体、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且生活配套健全的区域,打造一批创业社区,促进区内创业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开展合作;在提供便捷创新创业方面,从企业注册审批到办公场地,再到技术研发的企业整个发展过程,都将有更多便利;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可以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在创业孵化期内(3至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在金融扶持与税收方面,上海将继续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贷、履约保、微贷通及个性化金融产品组成的信贷产品体系,开展“创投贷”信贷服务,扩大科技信贷的规模和惠及面[23]。
在创新主体及产业发展政策方面,2015年12月,上海发布了新的《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从8个方面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创新,如: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单位自主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共享”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性;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损失”免责政策,消除单位和科研人员后顾之忧等,使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更加顺畅。
2.杭州(www.xing528.com)
杭州出台政策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2016年12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号文)(以下简称《意见》),从企业培育、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37条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创新活力之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杭州深入贯彻实施《意见》,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联合媒体加大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推广,扩大政策影响面。杭州高新区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2016年3月,杭州被确定为浙江省4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之一,并制定了《杭州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确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9项需要重点突破的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研发创新中杭州还制定了《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运用因素分配法、后续补助法及科技金融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制定《关于鼓励在杭高校及其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对高校及科研院所3%和科技中介1%的技术交易额补助政策,与产学研项目补贴联合构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扶持政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制定出台《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究修订了《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支持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各级企业研究院;修订出台《国家、省科技项目杭州市本级财政科技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着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瓶颈,提高杭州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南京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南京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针对创新名城建设,推出重点推进的“十项工程”,包括“两落地一融合”工程、创新人才集聚工程、战略科技引领工程、创新企业倍增工程、高端产业培育工程、一流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改革突破工程、开放创新提升工程、创新惠民拓展工程、创新环境优化工程等,并开展政策宣讲,实施送政策服务“百千万”工程,并推进南京高校及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2016年9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16条创新举措力促南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宁转移转化,并提出联合高校布局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交易市场,鼓励高校设置技术转移岗。《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南京江北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导区,围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先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方案》明确南京市将开发南京市科技成果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具有南京特色功能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此外,《方案》还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技术转移岗位,单独设立或联合企业共同成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24]。
2016年11月,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南京市争当江苏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排头兵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在集聚创新要素、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创新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12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8年6月,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发布《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向申请单位授信并实际发生贷款的驻宁银行,按照贷款额度的2%予以风险补助,并规定同一银行对同一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年度风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细则》要求获得风险补助的银行以基准利率向知识产权融资企业发放贷款,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知识密集型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遇到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同时,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平台提供尽职调查、评估分析、风险分担等服务,减少企业贷款审批时间,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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