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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协同创新进展探析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提出要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产学研协同创新进展探析

1.上海

上海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企业主体活力,进一步创新产学研协同机制,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是上海产学研结合模式更加多样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方式,形成了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模式,由过去的政府单一主导型发展成为政府主导、企业主导、大学主导、科研院所主导等多元化的合作类型,呈现出多样化、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新格局,随着产学研合作模式的不断丰富,企业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程度也不断加深,从过去简单的科技成果转移和交易向委托研究及合作研究发展。据统计,近年来,在上海高等学校研发投入中,企业资金总量稳步增加,所占比重始终在30%以上。同时,科技创新要素不断集聚,多个重大科技项目落地,新兴科技企业、各类众创空间大量涌现,众多产业基金落户上海,集聚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是产学研结合的平台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近年来,上海加快推进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撑平台,设立了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一批开放协同的创新功能型平台,不断创新组织体制和管理体制,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上海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石墨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等新的一批创新功能型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成为汇聚国际国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

三是产学研结合的支持政策不断完善。近年来,上海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举措,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完善。2015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即“22条”),提出要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5年11月,上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转化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企业转化主体、科研人员创业等方面提出了19条举措,大力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2017年4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充分调动和鼓励高校教师、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就建立多元合作模式,强调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力量和各类投资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对产学研合作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此外,上海还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如《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人才20条”)《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人才30条”)等。《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也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产学研人才合作交流,如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吸引企业科技人才到研究机构和高校中兼职任职,加强企业与研发机构、高校之间科技人员的双向流动。同时,上海还实行了科技创新券试点政策,有效激发了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2015年4月起,为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上海市还开展了发放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市科委依托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试点发放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有效激发了中小企业研发的积极性。

四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是产学研结合中的重要主体,随着产学研结合的不断推进,企业的科技研发积极性明显提高。据统计,目前在上海,70%以上的科技人员、60%以上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左右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分布在企业之中,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首先,企业研发投入在上海研发经费中占比最高。近年来,上海研发支出总额中,企业资金占比在60%左右,远高于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其次,企业成为研发经费的主要提供部门,近年来,企业提供的研发经费超过总数的60%,高于科研机构、高校和其他部门。再次,企业成为技术合同交易的主力。在输出技术方面,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企业输出技术项目的数量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吸纳技术方面,企业也成为主力,企业吸纳技术项目的数量占总量的七成以上。技术转移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现代交通和城市建设等方面[15]。(www.xing528.com)

2.杭州

近年来,杭州市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进展。杭州的做法一是加强国际合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按照科技部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在省科技厅组织下,认真筹备第五届金砖五国科技创新部长级会议,积极对接国际科技资源,与荷兰亲王、美国cupertino议员等接洽探讨国际科技合作。杭州鼓励企业海外发展,省市联动推进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吉利控股在瑞典设立研发中心、支持聚光科技在荷兰并购海外研发中心等。二是加快创新协同平台建设,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建设加快推进,对施一公等4位科学家领衔的创新团队项目开展评审,分别给予1亿元的资助;之江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落户未来科技城;深化与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紫金众创小镇”建设。三是探索“创新券”发放新模式,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共建28个市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试行创新券补贴拨付办法,依托省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放“创新券”,直接惠及企业5 000余家次,创新券发放量及实际使用量居全省第一。四是落实科技服务业新政,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在杭高校及其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开展科技服务业补助申报,全面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3%和科技中介1%的技术交易额补助政策。

此外,长三角三省一市还积极加强区域联动,组织了一系列区域科技合作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苏州)、浙江科技大市场等交易平台,探索推动三省一市科技成果、企业需求、专家、技术经纪人队伍等资源的共享共用,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区域联动;二是举办2016上海—嘉善科技对接交流活动,根据《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关于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方案》,聚焦专题领域举办系列活动,支持和推动浙江嘉善与上海的科技创新合作;三是举办2016中国(宁波)国际新材料科技与产业博览会;四是聚焦区域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专题领域,举办长三角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五是举办长三角区域高校与科技型企业的对接合作活动,讨论加强长三角区域高校与科技型企业的互动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力争有所突破。

长三角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2017年7月,沪嘉杭G60科创走廊建设正式签约启动,成为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的大通道。上海780家高校、院所、第三方实验室等总价值过百亿元的大型科研仪器和超20万项的检测检验服务,纳入嘉兴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这是长三角地区落实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创新网络枢纽,引领示范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

长三角三省一市着力破解跨行政区域协同创新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加强长三角区域创新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使长三角创新型区域更具活力,以创新引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加快发展[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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