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的“星期六工程师”。2003年的《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的签订创立了“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随后,长三角各省市在资源共享、联合攻关、技术转移等领域逐渐展开制度性合作,这方面的合作包括2004年长三角区域启动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16个城市签订共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协议等。2006年,国家科技部正式启动了《长三角“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快形成长三角区域内的创新整合优势,许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跨区域合作。2008年,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计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后期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的“四大基本任务”“五大科技行动”和“14个优先主题”。2014年10月长三角区域科技部门签署成立了“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联盟”,就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动创新,发挥上海的辐射带动作用展开相关问题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的氛围日益浓郁,区域科技合作意识不断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初见成效,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长三角城市还依托园区建设,推动区域间的产业联动、转移和承接,长三角区域间的创新载体即园区共建也发展迅速,如上海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建立了多个合作园区和开发区,江苏、浙江省内的园区共建也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江苏省内已有20多个共建园区,带动资金转移高达400亿~500亿元,浙江也强化了浙北和浙南的产业梯度转移。此外,长三角地区还在科技中介战略联盟、科技咨询服务、科技评估、技术交易、创业的孵化、风险投资和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加强了合作[14]。
2016年,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加强区域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区域科学研究合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围绕民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为构建长三角区域内医疗信息、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污染联合预警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及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研究,三省一市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推进2016年度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三是举办“长三角科研基地座谈会”,对国家和各省“十三五”科研基地建设规划进行了交流研讨,加强对接,凝聚共识。在区域科技公共资源的共享共用方面,一是继续推进现有的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条件保障、技术转移系统等5个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手段,为技术、成果、科技金融等技术要素的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逐步构建长三角地区技术要素的网络化对接平台;二是探索“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内通用通兑机制;三是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产业技术联盟,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区域科技发展的新动力。(www.xing528.com)
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域项目指南》,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聚焦区域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生态治理等领域,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加快区域一体化建设以及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的稳步实施。长三角地区支持的项目领域主要包括: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长三角区域耕地生态保护领域、长三角区域应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长三角区域生物医药产业安全防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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