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质量现状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一体化和同步化趋势突出。依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5],2017年长三角地区平均PM2.5浓度为44μg/m3,同比降低了4.3%;PM10为71μg/m3,同比降低5.3%;SO2为14μg/m3,同比降低了17.6%;CO为1.3mg/m3,同比降低了13.3%;而O3为170μg/m3,同比增长了6.9%;NO2年平均值为37μg/m3,同比增长了2.8%。2017年,长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48.2%~94.2%之间,平均为74.8%,比2015年上升了2.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5.2%,其中重度污染占比为0.9%,中度污染占比为4.4%,轻度污染占比为19.9%。26个城市中,仅有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1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为50%~80%之间,2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小于50%。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的天数最多,占比为50.4%,其次为PM2.5,占比为44.5%。PM10和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较低,分别为2.3%和3.0%。长三角区域的大气污染已随着城市群的发展扩张由局部地区污染演变为具有区域性、复合型特征的污染。秋冬季节灰霾污染事件频发。由于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具有较高的废气排放量,2017年长三角区域废气排放总量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5.51万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9.77%,同比降低了32.59%;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202.31万吨,同比增长了4.12万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6.07%;烟(粉)尘总排放量为87.2万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0.95%,同比增长了18.28万吨。长三角城市群主要污染排放物来源于工业排放,工业排放占总排放量的90%以上,治理大气污染,主要是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低碳节能绿色发展。区域PM2.5浓度水平总体偏高,在秋冬季节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大气灰霾污染事情频发。2017年,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长三角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34.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重点工作任务和改善目标全面完成,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7.44%,因此,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的道路还很长。依据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长三角地区2017年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如表4-4所示。
表4-4 长三角城市群2017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表
数据说明:指数越高,污染越重
从2017年长三角城市群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表可以得出,PM2.5仍然是长三角城市群首要污染物,约占84.62%。舟山、上海、南通的首要污染物为O3,南京为NO2。2017年,长三角城市群的26个城市中,17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变好,9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变差。其中,空气质量变差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安徽省,有6个城市(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宣城、池州)的空气质量变差,其中池州质量变差最严重,变化率为17.6%,其次为马鞍山(7.2%),再次为芜湖(6.3%);浙江省只有舟山市空气质量变差,综合指数增长了4.26%,其余7个城市空气质量均为变好。江苏省的镇江、扬州、盐城的空气质量变差,其他城市均为变好。夏秋季节臭氧污染现象突出。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工业废气排放、机动车废气排放、秸秆燃烧废气排放等原因导致长三角城市群在夏秋季节出现以高浓度臭氧为典型特征的光化学污染问题。从《2017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看出,长三角区域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最高,占50.4%,约占一半多,O3年平均值为170μg/m3,是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水平的1.7倍。(www.xing528.com)
长三角城市群地区也出现严重酸雨现象,较大面积是属于国家酸雨控制区。2017年,江苏省辖城市降水年均p H值为5.59,酸雨平均发生概率为15.6%,较2013年降低了11.1%,酸雨年均p H值为4.93,比2013年提升了0.29,13个设区市中有8个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概率介于2.9%~35.5%之间;安徽省全省平均酸雨发生频率为7.4%,马鞍山、滁州、铜陵、芜湖、安庆、黄山等6个城市均有酸雨发生,全省酸雨年平均p H值为5.8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7);上海市发生酸雨频率为47.6%,同比下降2.9%,较2013年下降了27.6%左右,全市降雨p H平均值为5.12,比2013年提升了0.31,近五年来,上海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浙江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66个城市酸雨污染严重(浙江省环保厅,2017)。
2.大气污染防治
未来要联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明确要求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同年12月,环境保护部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成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请示》获批通过。2018年7月,中国政府又出台了新版空气污染整治目标和计划。总体来说,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指引下,长三角城市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大力优化调整区域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产业结构,加强交通、能源、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大气污染控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治、区域协同减排,长三角城市群空气质量处于变好趋势。但是距离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要解决城市空气质量问题,首先要完善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协作长效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长三角城市群大气环境问题,积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要求上海全市碳排放总量与人均碳排放量到2025年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碳排放总量要控制在比峰值减少5%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2吨标准煤以下,要求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共保、环境共治的联合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治理大气污染。
第一,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结构。各城市坚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低效落后的产业,加快发展低排放低能耗的生态创新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低碳能源、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减排工程,从而实现多措并举地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节能减排降碳,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绿色发展。以上海为例,上海市能源消费总量从2007年的9 375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16年的11 677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强度从0.7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43吨标准煤/万元,大大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第二,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创新发展,根据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壮大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密集区域集聚;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第三,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倡导绿色出行,以减缓交通运输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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