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牌”一词出现于20世纪末,是在城市营销理论和城市形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城市品牌是对城市经营管理的一种新的观念和意识。城市品牌的内涵比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更广泛:它是以城市为主体,包含了城市经济实力、城市形象、城市文化、城市营销等各方面[1]。
城市品牌与商品品牌、公司品牌等有许多共同之处,都是竞争的产物,都需要打造知名度、美誉度、满意度、忠诚度,都需要进行品牌定位、营销、管理和评价,都需要提升品牌主体的竞争力,给顾客带来价值。但与一般产品和服务相比,城市品牌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首先,品牌主体没有一般品牌那么明确,虽然城市政府在打造城市品牌中起主要作用,但城市有太多难以被政府管理和控制的因素,太多难以被普通公众感知的特征。例如一个居民、一家企业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城市品牌,有时甚至会有很大的影响。其次,城市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导致顾客的类型众多,而且会发生彼此之间的变迁。城市的每位居民,其言行直接影响城市品牌形象,是城市品牌打造者的一分子;又由于每位居民都要从城市获得许多服务,享受所居住的城市提供的功能性利益和情感性利益,成为城市品牌的顾客中的一分子,可以想象,城市品牌的建设和管理要比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的建设和管理更为复杂。因此,有人会提出,城市可以当成一个品牌吗?可以像普通商品那样被品牌化吗?
社会各界对此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全球的城市管理者已经开始建设自己的城市品牌,出现了许多优秀的案例和成功的经验。学术界对于城市品牌的研究也有20多年了。(www.xing528.com)
1993年,科特勒(Kotler)等学者在讲到“地点营销”的概念时指出,可以将场所(地区)视为一个市场导向的企业,将地区未来的发展远景确定为一个吸引人的产品,借此强化地方经济基础,主动营销地区特色,更有效率地满足与吸引既有和潜在的目标市场(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者、定居人口、观光客与会议人士等)[2]。城市要实现城市营销目标就必须进行自觉的品牌建设和管理[3]。凯文·莱恩·凯勒(Kevin Lane Keller)在其著作《战略品牌管理》一书中这样描述城市品牌:像产品一样,地理位置或某一空间区域也可以成为品牌[4]。城市品牌化的力量就是让人们了解和知道某一区域并将某种形象和联想与这个城市的存在自然联系在一起,让它的精神融入城市的每一座建筑之中。荷兰学者卡瓦兹(Kavaratzis)认为,阿克(Aaker)对于产品品牌的定义也适用于城市品牌,即城市品牌是关于城市的、在公众头脑中作用并生成一系列独特联想的功能、情感、自我表现等战略性(识别)要素的多维组合[5]。倪鹏飞将城市品牌定义为,城市的功能性、情感性、自我表现性等战略识别要素在公众头脑中共同生产的一系列独特认知和联想。城市品牌是城市消费者对城市的一种心理感受和印象;城市管理者们利用城市所特有的要素,向城市消费者提供持久的印象,以便于城市消费者对该城市与其他城市相区别[6]。在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赵平看来,塑造城市品牌与塑造企业品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让目标受众在头脑中建立起对品牌的积极、正面、独特的联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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