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知识分享,就有必要对知识进行简单的归纳和划分。什么是知识?认知心理学家布鲁姆认为,“知识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是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信息加工心理学把知识划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前者是个体具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能直接加以回忆和陈述知识。主要用来说明事物的性质、特征和状态,用于区别和辨别事物,回答世界是什么。后者指个体没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论其存在的知识。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是关于“怎么办”的知识。哲学领域的知识包含显性知识和隐形知识,显性知识是指能用语言文字(数学公式、图表)等符号表达的知识。显性知识是规范的,陈述内容大多得到了科学的证实,容易被存储、理解、传递和分享。隐性知识包含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知识,本质是一种理解力、领会、把握经验、重组经验,以期实现对它的理智控制能力。
就知识分享而言,学者们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定义。Davenport(1998)将知识分享定义为一种自愿的行为,并将之与报告相区别。报告是涉及基于某些规程的信息交换行为,而分享则暗示了个人的有意识的交换行为,即使该行为并非是被迫的。Connelly(2000)认为知识分享是个体与他人进行知识交换,或者对他人进行知识援助的行为集合。Helmastadter(2003)认为知识分享是通过法律、伦理标准、行为规范、习惯等共享框架,行为者之间进行的自愿的、以知识(包括经验、技能、诀窍)为主题的交互作用过程。Ipe(2003)认为,在组织环境下,个体之间的知识分享,就是知识源将其私有知识被其他人理解、吸收和使用的过程,“分享”概念的使用,意味着该行为至少是有意识的行为,同时暗示了知识源并未放弃知识的所有权,其结果是知识被知识源和接受方所共同占有。Hansen和Avital(2005)给出的定义是,个人自愿向(组织内或组织外)其他人提供个人独特经验和知识的行为。孙卫忠等(2005)认为知识分享是组织内个体或组织的知识通过各种手段使组织成员共知分享并经知识创新,实现组织的知识增值过程。孙红萍和刘向阳(2007)认为,知识分享是知识从个体拥有向群体拥有的转变过程。谢荷锋(2007)总结已有的研究,得出知识分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为缩小人类个体或组织间的知识差距,而进行的所有活动和过程,包括知识传播、知识扩散和知识转移。后者是指在特定环境如组织环境下,个人将私有知识有意识地暴露给他人,以达到知识被他人所拥有并被利用的目标,并且根据含义得出知识分享的五个基本特征:个体行为;自愿的、有意识的行为;受到特定环境,如法律、伦理标准、行为规范、习惯和个体关系等的控制和影响;具有资源交换行为方面的特征;结果是知识所有权被分享双方所共同占有。
本书所关注的知识,既包含显性知识,也包含隐形知识,但是主要聚焦于个人在知识分享行为的表现,是指在组织内部,员工有意识地自愿向其所在企业内其他员工提供其个人私有知识的行为。(www.xing528.com)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与其他物质不一样,知识不会随着使用而被消耗,其作用只会随着传播和共享而不断变大,且具有边际成本不变,边际效益递增的特征。比尔·盖茨在《未来时速》中论述知识管理时强调了“知识共享”的重要性,提到“一家公司的高层经理们需要坚信知识共享的重要性,否则即使再努力掌握知识也会失败”。莲花公司的总裁库柏也说,“雇员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他们已经掌握了某些秘密知识,而是因为他们彼此进行合作,共享知识”。但是,共享知识并不是大多数人出于本性的行为,相反,很多人是隐藏自己的知识,有时还抱着怀疑的态度看待别人的知识,甚至有些人还会抵制他人的知识。因此,如何真正实现通过知识的连续增长、广泛复制、创新增值、报酬递增来提升组织的总体价值是管理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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