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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的审批和合同签订流程

更新时间:2025-01-0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企业为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审查,核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批准借款申请后,与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约束性条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1年内的短期借款,用于企业长期资产投资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1.银行借款的种类

银行借款的种类如图5-4所示。

图5-4 银行借款的种类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不同,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贷款主要为大型设备的进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主要用于确保国家对粮、棉、油等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供应。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用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是指从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等,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要求比较严格。

(2)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须以财产做抵押。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往往还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2)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担保包括保证责任、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由此,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基本类型。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并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只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人的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

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企业为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

2)专项贷款是指企业为专门用途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更新改造技改贷款、大修理贷款、研发和新产品研制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专项贷款、引进技术转让费周转金贷款、进口设备外汇贷款、进口设备人民币贷款及国内配套设备贷款等。

3)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和卖方信贷。

2.银行借款的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根据筹资需求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按银行要求的条件和内容填报借款申请书。

(2)银行审批。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审查,核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3)签订合同。银行批准借款申请后,与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约束性条款。

(4)企业取得借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企业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企业使用。

(5)企业偿还借款。企业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还本付息。企业偿还贷款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到期日一次偿还。企业到期还款压力大,需事先做好还款计划,如建立偿债基金等,存在到期不能归还风险。

2)定期等额偿还。企业在到期日之前定期偿还相同的金额,至到期日还清全部贷款,偿债压力较小,但会提高企业使用贷款的实际利率。

3)分批偿还。每批还款金额不等,便于企业灵活安排。

贷款到期经银行催收,如果借款企业不予偿还,银行可按合同规定,从借款企业的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及加收的利息。借款企业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需要延期偿还贷款,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银行审查核实续签合同,但通常要加收利息。

3.取得银行借款的条件

我国金融部门对企业发放贷款的原则包括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

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六项。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2)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6)在银行设有账户,能办理结算。

4.银行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借款往往附加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信贷额度、周转信贷协定、补偿性余额等。

(1)信贷额度是借款企业与银行间在协议中规定的企业借款的最高限额,限期通常为1年。在信贷额度内,企业可随时按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但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支付全部信贷额度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则可能得不到借款,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的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有效期内,只要企业借款总数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与信贷额度不同,银行对周转信贷额度负有法律义务,并因此向企业贷款限额未使用部分收取一定的承诺费用。(www.xing528.com)

例5-1 某公司与银行商定的周转信贷额度为1亿元,年度内使用了4 500万元,承诺费率为0.5%,该公司应向银行支付的承诺费为多少?

承诺费=(10 000-4 500)×0.5%=27.5(万元)

(3)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款额的10%~20%的最低存款余额。

对银行而言,补偿性余额有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银行可能遭到的损失。

对企业而言,补偿性余额提高了贷款的实际利率,加重了企业负担。

例5-2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 000万元,年利率为6%,银行要求保留20%的补偿性余额,则该公司实际可动用的贷款为多少?贷款的实际利率为多少?

5.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长期借款的金额高、期限长、风险大,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以确保企业按要求使用借款和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

(1)例行性保护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会出现例行性保护条款。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企业财务报表,以便债权人随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保持存货储备量,以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

3)及时清偿债务,包括到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现金流失。

4)不允许以资产做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

5)不允许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产生或有负债等。

(2)一般性保护条款。这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规定企业必须保持最低营运资金数额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

2)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现金股利、购入股票和职工加薪的数额规模,以减少企业资金的过度外流。

3)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控制企业资产结构中长期性资产的比例,以减少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

4)限制企业再举债规模。防止其他债权人取得对企业资产的优先索偿权。

5)限制企业长期投资。如规定企业不准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未经银行等债权人同意,不能与其他企业合并等。

(3)特殊性保护条款。这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要求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

2)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

3)违约惩罚条款等。

上述各项条款结合使用将有利于全面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权益。

6.短期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短期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有三种。

(1)收款法。这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收息。采用收款法时,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就是名义利率。

(2)贴现法。这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到期时借款企业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采用贴现法时,短期借款的实际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3)加息法。这是银行发放分期等额偿还贷款时采用的利息收取方法。采用加息法,银行将根据名义利率计算出的利息加在贷款本金上,计算出贷款的本息和,要求企业在贷款期内分期偿还本息和,因此企业所负担的实际利率要高于名义利率大约1倍。

7.银行借款筹资的优缺点

(1)银行借款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银行借款的程序相对简单,所需时间较短,企业可以快速获得资金。

2)资本成本较低。银行借款利率相对较低,利息在所得税前列支,可减轻企业实际负担的成本。此外,银行借款属间接筹资,筹资费用极少。

3)筹资弹性较大。在借款之前,企业根据当时的资本需求与银行等贷款机构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量和条件。在借款期间,若企业的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债权人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时间和条件,或提前偿还本息。因此,银行借款特别是短期借款对企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2)银行借款筹资的缺点。

1)筹资风险较大。银行借款通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偿付期限,对企业的筹资风险较大。

2)限制条款多。银行借款合同对借款用途有明确规定,通过保护性条款对企业进行严格的约束,可能影响企业以后的筹资和投资活动。

3)筹资数额有限。银行借款一般不能像债券、股票筹资那样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无法满足企业大规模筹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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